2013年6月16日,發現我的舊文章內的文字圖片(91~98年 全台流浪動物安樂死數量 統計資料),居然出現在〝(請加入)購…!(Pls join)No …〞專頁中,啊,圖片也會自己離家出走?唉,用「分享」的方式有那麼難嗎?問一聲可否借用,有那麼難嗎?不懂網路應有的尊重禮儀,錯誤的行為,非常糟糕。
已數度告知對方,卻仍死不刪除,半句回應也沒有,直至本文發文為止,也未刪除擅自挪用的圖片。正在氣頭上的當兒,突然想到,2010年(Before)我寫道:「誰‧將‧中華民國的公立流浪收容所 變成 流浪動物 的 殺戮刑場」;今年已是102年(After),回頭看98~101年的公立收容所的安樂死數目,這「Befor\Af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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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A」http://udn.com/NEWS/LIFE/LIF1/5802653.shtml
「B」 http://e-info.org.tw/node/84334
雖然上圖表格中的「人道處理」數據(不包括莫名其妙死掉的所內死亡數),Before\After確有減少,但以101年度來說,所內死亡+人道處理=68.27%,代表100條生命,就要死68條,這麼高的百分比,農委會是會灌水?還是會縮水?
「公立收容所」是充滿殺戮、血腥的「動物死刑處」;很多人到現在還不知道「送動物進收容所=送動物去死=殺死動物的幫凶」。「公立收容所」不是「動物醫院」,嚴重疾病(含皮膚病)的動物們,一旦進入了沒有真正醫療的公立收容所,下場非常可能就是病死(所內死亡);就算不是病死,進了惡劣的收容所,也有可能會餓死、渴死(所內死亡);就算不是病死、餓死、渴死,膽小者也是有可能會被嚇死(所內死亡);就算不是上述的「所內死亡」,需要複雜醫療的動物們,非常可能在幾日內(根本沒有12天的緩衝期)就被殺死了,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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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7日貓咪進收容所;5月8日網路發佈新聞;9日見報;
5月13日(一)下午3點左右,本人致電台中南屯園區洪姓女獸醫,該女告知:『9日貓咪被安樂死了』
救援的女警親口告訴本人,雖然小貓半身癱瘓,但還是很有活力喔。
唉,這就是公立收容所,完全不給生命一個活命的機會,如果能多等一天,10日即有多位民眾致電願意認養,但都已來不及。
「人道處理」與「安樂死」,根本是胡說八道,事實是「不人道、不安樂」的草菅生命、濫殺無辜的動名詞。
救援動物,請「千萬不要」找政府單位,如1999專線、動保處、動物之家… 最好能先行救援送醫,再上臉書\向當地的動保團體求救,才是真正的救援之道 |
安樂死的百分比下降,絕非是全台的公立動物收容所都有改善,絕非是那些直接與間接的劊子手們良心發現的結果。我深信,是民間積極熱血的力量促成的結果:借由網路的威力,散佈正確的觀念(以認養代替購買、TNR…);散佈在公立收容所內岌岌可危的生命資訊,為牠們求得重生的春天(特向救援的人士與團體,致上最崇高的敬意);散佈公立收容所內最真實的慘無人道的虐待與血腥面目;散佈政府單位各層級的視生命如糞土的那些猙獰嘴臉…。
散怖散怖,真要感謝「臉書」的威力,有效彙集全台愛護動物的力量,對抗那些毫無憐憫心的冷血殘酷的惡質人類。
寫到這兒,非常希望網友們都能以「分享、連結原網址」的方式散怖資訊,「複製、轉貼」後的「我不是原po」,常常讓救援資訊不清楚,無法及時更新狀況,這是會形成另一種救援障礙。
大家愛護動物的心是一樣的,但不表示看到喜歡的文章,就可以複製後,以自己的名義發佈,除非對方同意。在撻伐那些惡人不尊重動物生命時,是否也該自省「尊重動物生命的同時,是否也尊重了人」?
PS:有沒有人要成立一個〝(請加入)盜文盜圖就是促成文字領域中的漠視禮儀的悲劇!(Pls join)No Article Stealing〞專頁啊?我第一個按讚。
同樣是Before\After,小貓咪幸好沒進收容所,才會有民間收養的結果¤
(感謝Coney Lee愛心認養)
衷心的期盼 以認養代替購買、向販售生命的寵物店說NO 認養寵物=救生命、認養請到全台公立收容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