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頭_又稱蓋巾、方巾,用來蒙著頭,蓋著面的巾帕
時間[數本生死簿,卑微生命權;北極暖化,人心幾近冰封,實在沒有理由要慶祝的〝2001年10月4日 世界動物日World Animal Day & 世界寵物日World Pet Day〞。
場合[ Taiwan SPCA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與台北動物保護處共同舉辦的研討會
主題[《安樂死》是四個主題之一,主講人:《台北動保處》動物收容組組長李建沛
列席者:首任台北市動保處嚴一峰處長
õ 原本沒想要提問,在沒錄音之下,只能記下大意相同的大致內容。
õ 依規定,演講為20分鐘,問答為10分鐘,我是最後發問的人,時間短促。
õ 以下的「你」及「李」,指動保處李建沛;「嚴」指動保處嚴一峰處長
你說,人隨便遺棄動物,造成流浪動物收容過多,這是問題的「源頭」。所以,我覺得流浪狗真可憐,被「人」遺棄,還要因「人」的遺棄而被「人」殺死。所以,應該要針對「人」處理,而不是把矛頭對準「狗」來處理。以上是我的前言,以下是我的問題。
●剛才放映的現在動物之家執行安樂死過程的影片,那是「記錄真實死亡的廣告影片」,我不會相信。
2003年底《台灣公立流浪動物收容所安樂死真相》影片註一,用殘忍的〝心臟穿刺法註二〞殺死狗狗的就是《台北動物之家》,再次謝謝鄧仲華先生的「偷拍義舉」,否則社會大眾永遠不知道真相的殘酷。所以,廣告就是廣告,不代表真相,應該要公開透明化。(黑箱作業至今不變,動物們的安全保障在那裡?)
我問嚴處長自己說過安樂死應該要透明化,計劃公開民眾報名參與安樂死過程,什麼時候開始實施?
李答…妳要考慮到會不會太血腥,民眾是否能接受…這樣對動物也不好…;
我回不用擔心,當然是能接受的人才會報名監督…若非你們之前的不人道安樂死作法,也不會有這樣建議…
【補充被打斷的我來不及說的話¢為什麼會血腥?那剛剛放的影片是怎麼回事?果真是廣告就是廣告,不代表真相?!】
嚴替李答…人力不足…考慮民眾觀感…參與方式…空間問題…
結論沒答案
感想打破黑箱作業成為公開透明化,很困難嗎?又不是辦大型展覽,需要準備什麼?需要什麼人力(怕人昏倒要急救)?到底為何要公開透明化的主因為何?如果需要經過長時間準備才能公開,那…還真是令人憂心呢!
●我問你說有些安樂死執行工作是委外招標,對於得標執行安樂死的醫院,有進行監督嗎?否則,怎知對方是否真的採取人道處理方式?
據我所知,《台灣公立流浪動物收容所安樂死真相》影片中,執行殘忍「心臟穿刺法」的醫生,目前還在開業中,要是由他得標,沒有監督之下,怎知他會不會重施故技用「心臟穿刺法」?
李答誰能去招標與得標,不是我們可以做主的事…妳說的那家醫院是在台北縣,不是台北市,所以不會得標…我們公開招標,根本沒有醫院願意來…。
結論???沒針對問題回答
感想雞同鴨講。我猜過去從沒監督過,未來也沒規劃要進行監督。
●我問就你剛才所提,我想問符合動保處安樂死的條件,那些是屬於重大疾病?那些是屬於無法醫治?由於並不了解動物之家收容所獸醫的醫術與醫德,所以想要確認。
【這問題問了三四遍,其中嚴代李回答一次,不過卻是在解釋為何要安樂死 @@lll,只好重覆再問。與官過招,第一課:遇到文不對題時,一定堅持重覆問到底,這樣才〝有可能〞得到答案。】
李答(沒說明,卻反問)妳是指那個疾病?
我問肺炎算不算重大疾病? 李反問犬瘟算不算重大疾病?
我再問我問肺炎算不算重大疾病? 李再反問妳說犬瘟算不算重大疾病?
我繼續問我是問肺炎算不算重大疾病? 李說犬瘟比肺炎嚴重多了!(不耐煩了)
我再追問所以我問你,肺炎算不算重大疾病? 李終於說不算!(Bingo)
我說你說肺炎不算重大疾病,但你們所裡的獸醫說〝是〞重大疾病…患有肺炎的狗,就是會被安樂死…你別說不可能,回去問問你們的獸醫…
攸關死亡的判定,居然說法不一致,全憑各人己見做決定,拜託你們研究一下,統一標準好嗎!
結論單就〝肺炎是否屬於重大疾病〞,一個台北動保處,就出現兩種截然不同的說法¤
獸醫=是=必須安樂死 \ 動物收容組組長=不是=不會被安樂死
經詢問行政院農委會動保科,〝重大疾病與無法醫治〞的定義標準,確定是由各縣市的各收容所的獸醫〝自由判斷〞,因為沒有任何依據。
感想 $*(#)^%@#49)^*#@)$_…
狗兒到了陰間,面對兩位判官,判官A問:『你來幹嘛?時候還沒到,快回陽間去。』; 『不准動!明明是死期到了,怎可回陽間?』判官B急急吼著; 於是,兩位判官在吵架,狗兒含淚一旁嗚咽。 判官A:『我官位比你大。狗兒,聽我的,快回去。』;狗狗開心搖著尾巴往陽間道奔去。 判官B:『官大又怎樣?你管得了我嗎?能把我怎樣?狗兒,你給我回來。』;狗兒四腿發軟,重回閻王殿。 原來,兩位判官各自收到由陽間線民傳回的線報,但,內容大不同。 就這樣,回去\回來,狗狗累癱了:『在陽間,被人莫名其妙害死;到陰間,還要因人的不同意見,害我如此被折騰,我…我…到底做錯了什麼?』放聲痛哭。 判官們請來閻王老子評理。 閻老大喝了口茶,捻捻鬚:『這不是屬於我的業務,你們自己看著辦,我要開會,先走一步。』 判官們:『幹…』; 狗兒:『幹幹幹~~~~下輩子換你們當狗,也嚐嚐這滋味!幹幹幹~~~~』; 【以上故事 純屬虛構 如有雷同 均屬巧合 與Sharon無關】 |
●我說根據Power Point皮膚病達到全身½ 以上,符合動保處安樂死條件
我家狗狗因食物引起過敏性皮膚炎,嚴重起來,不只½。萬一正在治療時,早上不幸被你們抓走,那不是很可能下午就死了?皮膚病豈是兩三天會好的,完全不給活路。
至於晶片,掃不掃得出來還是問題,且全台植晶片的狗狗被捉不見,到現在還在發生中,今天沒時間談。
感想佛家說〝眾生平等〞,人類也有嚴重皮膚病達全身½的患者,那…???
õ近年來的文獻紀錄,高達30%的總犬口數罹患異位性皮膚炎(過敏性皮膚炎),即每三隻狗可能就有一隻狗會患此病。異位性皮膚炎(過敏性皮膚炎)已成為犬隻第二常見的皮膚疾病,僅次於外寄生蟲,例如跳蚤,所引起的皮膚疾病。…過敏是動物體質的問題,不會傳染。(資料來源:petcare123.com.tw)
坊間獸醫院醫師可以治療的疾病,到了各個收容所就變成必須安樂死的理由,是台灣收容所獸醫的醫術不夠高明?是收容所不願\懶得做這類治療?還是收容所藉此名義來清除過多收容數?
●我說〝不易被領養〞的動物也要被安樂死。何謂不易被領養?身障、聽障、視障?我跟你說過,有些人與團體,特別要領養這類的殘障動物,所以,我在這裡〝請求你們〞,請求你們給牠們一個露臉的機會,讓牠們能有被領養的機會,不要就這樣輕易死去。我是真的在〝請求你們〞,給牠們一個活命的機會。
結論我沒得到任何人,任何隻字片語的回應
感想不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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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一峰:『為配合臺北市議會決議:逐年降低人道處置數之目標,自97年起已不執行逾期收容犬貓人道處置作業,僅針對感染動物傳染病、重傷重症無法治療或行為不適認領養之犬貓在經獸醫師判定下,才會執行人道處置。』 專訪資料來源:pets.yomopets.com 【真是這樣嗎?看完本篇,相信心中自有定奪】 |
2010年8月30日,感謝嚴處長相約,到動保處討論我的問題,在座尚有李建沛及動物救援隊隊長陸夢賢。
席間談到安樂死時,諸位先生強調不隨意撲殺、以收容及認養為主,李建沛並告知,8月30日的前一個星期撲殺20~30隻患重病及無法醫治的狗狗,再之前已有兩三個星期不曾撲殺過一隻。當下我很感動,彷彿黑天出現一道曙光,可是...
根據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網站 動保處 收容管理 統計數據資料¤
認養 養領 |
人道處置 |
傷病死亡 及 逃脫 |
小計 |
單位 隻 |
收容數 |
||
犬 |
貓 |
合計 |
|||||
1997 |
874 |
235 |
1109 |
1106 |
4212 |
1~7月 |
4602 |
43.3% |
24% |
24% |
91.3% |
100% |
|||
2219 |
935 |
264 |
1199 |
1222 |
4640 |
1~8月 |
5136 |
43.2% |
23.3% |
23.7% |
90% |
100% |
1199 ─ 1109 = 90 8月安樂死總數? |
4602 ─ 4212 = 390 |
5136 ─ 4640 = 496 |
差額數字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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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影片:台灣公立流浪動物收容所安樂死真相
【註二】心臟穿刺法[聽名字就夠嚇人了,而名字也正說明了方法〝用針管直接刺入心臟,將死亡藥物注入〞。
動物有智慧,會動,刺不準,戳進胸腔,再刺一遍,不理會狗狗痛苦地在地上打滾掙扎,至死方休。沒人性的另類南京大屠殺!
安樂死[由希臘文而來,具有「好的死亡」或「無痛苦的死亡」之意。
用在收容所裡流浪動物身上,是很諷刺的名詞,〝被人類強迫去死〞會又安又樂?才怪!
心臟穿刺法的行刑手法=不人道不安不樂之死
罪魁禍首 [執行獸醫+明知卻姑息的縱容者
無痛苦靜脈注射的行刑手法 ➽ 動物有簽同意書讓人處死嗎?
有=見鬼囉 \ 沒有=不安不樂地被迫冤死
罪魁禍首 [明知卻姑息的縱容者
最想做的一件事
把那些〝心臟穿刺法的罪魁禍首〞全抓來
『來來來,乖,體驗一下,無數流浪動物們受過的〝心臟穿刺法〞的滋味!』
我常認為,當我已老到需要拄著柺杖,甚至得坐著輪椅時,
還會來到類似場合,提出相同的問題!!!
N Never Ending N
等著救命:【快要死了】10月台北內湖動物之家收容所安樂死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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