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派三叔」本名徐磊,杭州人士,白天經營小本古
  董買賣
,晚上是風靡全中國的網路創作高手,《盜墓筆記》系
  列書籍紅遍華人世界,讓他躍為百萬暢銷作家。從小聽著盜墓
  故事長大,家人朋友多從事古董生意,自稱從沒收過盜墓物品
  ,更沒去過古墓,但《
盜墓筆記》使用大量盜墓術語與專業知
  識,一出版立刻驚動四方,有人猜測他「出生於杭州一帶盜墓
  世家」,連真正的「土夫子」(盜墓賊),都要來向他討教一
  番。

  向來不會盲目於「排行榜名次」的誘惑,單就了解現下,純作參考罷了。
《盜墓筆記》也不例外,光看書名,再加上作家才25歲的年齡,寫這種體裁,好像坊間一般不嚇人的恐怖小說,我不會想買,但是,就因為上述淺藍底、深藍字的介紹,引起我的興緻。原本對古玩、古玩商,古墓,古歷史,幾乎所有的「古」字輩都很有興趣探索,如果有一本確是結合「真」的典故與「幻」的故事,並且內容排程緊湊,又富幽默,那…..不買來看看才奇怪呢!
  因為以往有過的「慘痛」經驗,很常一段時間裡,如果是有不只一集的書,我都只先買一本,閱讀部份後,真覺得不錯才買續集,以免搥心肝,這次卻例外。最初我想購買時,只有簡體版,還缺貨咧,所以一見出了繁體書,且又是兩本同買有優惠,牙一咬,心一橫,買下啦!誠惶誠恐,這一看,就停不下了。
  「南派三叔」這小子詐得厲害,光就「卷一」,第一段「七星魯王宮」就29章,第二段「怒海潛沙」更恐怖,有46章,加起來一共75章,全擠在542頁裡。「卷二」第一段「秦嶺神樹」含40章,第二段含15章,加起來一共55章,最多一章不過約10頁,最少的約4頁,而伏筆什麼地方不埋,卻都下在每章的最後一段的尾幾句,譬如:「躺在玉俑裡的,早就不是魯殤王,而是他自己。」;更勝者,最後一段的最後一句,大多止於「那這個影子是誰的啊?」、「那地方挖出了一百多個人頭!」、「這他娘的不是奇門遁甲嗎?」…。天啊,魯殤王那裡去了?他怎麼繪躺在玉俑裡?影子是誰?人頭,為啥有這多的人頭啊?哇,奇門遁甲都來了…!就這樣,能放得下書嗎?看得眼好累啊!所以我說他詐嘛,詐,詐得高明,厲害!
  其實,要說此書恐佈,對曾「身經百戰、多年來飽受電影裡、書裡的眾鬼魅魍魎的折磨訓練」的我來說,是恐怖不足、驚險有餘。但凡就推理、懸疑或神秘mystery來講,個人認為,驚險才是首要元素,比「純恐怖」要來得更緊扣心弦、令人血脈噴張,否則,就影像論,一個血肉模糊,歪嘴掉眼珠子的鬼,走秀般的出現,東飄來西晃去的,那能有多嚇人?就是要驚要險,出奇不意、千鈞一髮,才能氣壯山河嚇死人;再加上峰迴路轉、起死回生,該死沒死,不該死的差點死掉,那才叫精采。本書就有這番能耐!
  作者說故事的能力有目共睹,倒是在描繪物品、環境、人物特色上如果能再深述多言些,省卻讀者海闊天空地創造形像,當然,這單就「我」而言。東方和西方在描述手法上就大不同。西方屬寫實派,可以俱細彌遺的把個人臉上有幾顆黑斑,分佈的位置,都寫得一清二楚,讓人看書如看戲,所以當哈利波特榮恩妙麗三角色的試鏡結果出爐,中選者一穿上戲服,絕大多數書迷都覺得「好像喔」,那當然應該的啦,純粹根據原著描述來選角當然容易「會很像」。反觀,如找葛優來演三叔這角兒-「盜墓集團團長」,想像一下,肯定入木三分;那找李立群來演呢?想像一下:深沉冷靜,心中老在嘀咕盤算的資深盜墓者呢?肯定也像。除了人物,在書中「實物、空間」上,作者也留給讀者很大的想像空間,有人會因此閱讀得很過癮,有人也會覺得霧裡看花,到底是什麼花啊?穿著靴子加襪子來搔癢,不痛不癢地。我承認我屬後者,要求太過了,必竟是不屬於考古類的書籍。瞧這書現在的熱火勁兒,這點還真是不要緊啦,出書本來就是要讓人閱讀,在華人區造成轟動,眾多書迷主動擁戴,書火了,暢銷了,代表著高接受度,就夠了。所有的「評」與「想、認為」原本就是見仁見智的事嘛!
  書評都把《盜墓筆記》與《達文西密碼》並論,可我倒認為比較像是哈里遜福特的電影「法櫃奇兵 -- 印地安那瓊斯」。總括而言,最能吸引我注意力的是那些專業術語、古墓描述的部份。書中提到的一些代名詞,有些還真逗趣呢,像「土夫子」= 盜墓者;粽子咧,猜得到嗎?就是指「殭屍」啦!這些詞兒看了書都不難猜著,但是像「帛書」、「耳室」又是什麼呢?猜猜看吧,真猜不著,那就靜待分曉
待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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