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新聞】 【重點新聞】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255984
●● 社區管委會不得限制養寵物 立院院會付委審查【2016年03月11日】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311/813680/
近來「臉書」流傳數種「禁止餵食流浪動物」、「禁止飼養寵物」的公告\告示牌,引起廣大網友的大肆撻伐。
「禁止餵食流浪動物」的公告,目的想嚇阻餵食者,終極目標就是要讓流浪貓狗們沒東西吃,最後餓死。
「禁止飼養寵物」的公告,對已飼養寵物的公寓大廈社區住戶而言,就是晴天霹靂的無人性的「棄養令」。
此兩類公告的製造者,在證實了「人心不全都是肉做的」的同時,可曾仔細掂量過公告的合法性?為免不諳法律的民眾們恐慌,特別收集了一些「範例」,仔細「解剖」一番,違法與否,立馬見真章。
新北市三重 疏洪荷花公園 告示牌
臉書圖片來源:上圖左為2010年的「河濱公園」告示牌;上圖右為2012年的「疏洪荷花公園」告示牌。
以上兩者同為「新北市高灘地工程管理處」的傑作。嘆,年代不同,官員換了,腦袋卻依舊,不進則退。
經驗所得,寫信到公家機關\市長信箱根本沒用,總認為「打電話」是最直接的方式,如能一人一通,強大的攻勢,才能教負責單位了解事態嚴重,於是,親力親為「打電話」。
單一事件,電話就打了兩通,費時一小時以上(嘆,老百姓的時間就可以隨便浪費?)。
第一通:2012年8月10日,下午約3點15左右,對象是「新北市高灘地工程管理處‧養護工程科‧科長楊文忠」。此人讓我深刻體會何謂「寂靜無聲、超級強冷的冷氣機」。
第二通,2012年8月10日,下午5點左右,對象是「新北市高灘地工程管理處‧處長諶錫輝」。此人印證了「強辨不敵法律」¤
1‧沒有任何一條法律有「禁止餵養流浪動物」這八個字;
2‧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餵養流浪動物的「行為」要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及第50條處罰鍰。
所謂依「廢棄物清理法」處罰鍰的是「餵食後所遺留的垃圾」而言,絕非「餵養(食)的行為」。
3‧至於禁止餵養與TNR(Trap捕捉、結紮、Return原地放養)有相抵觸的問題,諶處長回答是因應「農委會」今年(2012)發給某動保協會的函件,聲稱中央對TNR仍有疑慮,故不鼓勵與推動TNR。
諶處長你是真不知還是假不曉?監察院早有正式公文函(101年3月22日 院台財字第1012230289號;受文者:中華民國關懷生命協會),說明「農委會錯誤引用監察院糾正案」,以下節錄摘要¤
「…民間或學校對於流浪狗實施TNR,有助於協助農政機關減少流浪狗繁殖,避免無辜生命來到世間遭受摧殘,惟必須輔以配套措施,方能避免實施TNR之流浪犬誤闖車道而失去珍貴性命,亦防止實施TNR之流浪犬咬傷民眾,以實現「人命與狗命雙贏」。…」
「…本院對於TNR之態度,在於督促行政院農委會加速完成「人命與狗命雙贏」之配套措施,歷次對外公文均符合此精神,不僅未反對TNR,亦未主張全面撲殺流浪犬……」
農委會 ¢ 別再與TNR背道而馳,「禁止餵食流浪動物」是沒有法律根源的。
高灘地工程管理處 ¢ 2010~2012年,已連犯兩錯,別再「發明」法律啦!
台南市動保處 ¢ TNR絕非捕捉流浪動物後的棄養動作。別歪解了正確涵意!
監察院 ¢ 公務員憑己之意,任意訂定法律與罰則的行為,合法嗎?何時管?
永和市中興里辦公處公告
臉書圖片來源:2012年8月27日‧黃泰山。因未說明何時立此牌,不能確定始作俑者的里長是那位。經查,公告上的電話號碼與「雙和服務網」所刊載的永和市中興里里長「林福崙」的聯絡電話是相同的,但永和區公所網站的里長資料卻不是這個號碼,為何?
寥寥數字的公告,看似堂皇,卻暗藏漏洞,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1‧什麼時代了,還用「野狗」一詞?隨著文明進步,請稱「街貓、街狗、流浪動物」;
2.請說明,如何證明「蚊蟲與臭味」皆因餵食街貓街狗而起?
請說明,如何證明餵食街貓街狗的行為,一定會造成「蚊蟲與臭味」?
3‧沒有餵食流浪動物的街道巷弄、公園…,難道就沒有蚊蟲與臭味?排水溝的臭味,又該罰誰?里長嗎?
4‧「處新台幣4500罰鍰」是依據那一條法律罰則?「廢棄物清理法」與「空氣污染防制」,都找不到這金額啊!
「里長」不是終身職,「名聲」可是會跟一輩子。
新北市光華里莊昭賢里長辦公處公告
圖片來源:2012年8月28日‧臉書
鬧得沸沸洋洋的兩張公告,只能說:莊昭賢里長,你紅了,非常紅!
1‧身為里長,沒聽過TNR?請跟上世界潮流吧。並且「愛護小動物」,小學老師有教過喔。
2‧那條法律「禁止餵食野貓、野狗」?餵食流浪動物的「行為」絕不違法,所以,關派出所什麼事?更不關環保局的事。既是不違法,憑什麼用「共犯」一詞?這真是「環保局」的用詞?
只要不留垃圾,環保警察憑什麼開罰?開罰=違法!
3‧環保局稽查科長許嘉琦:『…餵養流浪動物沒有法令可規範或處罰…』;
『環保局沒有權責開罰餵食流浪貓者,但如造成環境衛生問題,會依《廢棄物清
理法》開罰』‧
對照許科長所言,兩張公告中所寫的「禁止、違規、檢舉、開罰」,不符法令,誰編寫的啊?
4‧2012年9月12日,動保人士「黃泰山」接獲「環保局」公文,證實愛媽餵貓,並無汙染環境。
法律沒有禁止餵養,稽查員威脅愛媽,若再餵食就要開罰,此舉明顯是「逾越職權、侵犯個人自由」。
環保局主管放任該名稽查員的無理行徑,不追究?稽查員的權力大於法律?
5‧以下三點資料內容來源¢知名動保人士「黃泰山」先生
a「不能協助餵貓婦女…來餵食野貓,否則要成為共犯,一起開罰單。」的公告內容,恐已涉嫌違反「刑法」¤
第213條:「公務員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310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b「…住在信義街,姓王…」的公告內容,可能已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16條:「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利用,除第六條第一項所規定資料外,應於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為之,並與蒐集之特定目的相符。」
第41條:「違反、第十六條規定,足生損害於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44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犯本章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c 任何公家機關、里長,都無權禁止民眾餵食貓狗,否則便是防礙個人自由。更不能自訂罰則,否則便是濫用私刑,私訂規費,必須負法律責任。
靠選票當選的里長,服務里民時,須「知法」,更應要「守法」!
關於此事件,2012年9月14日,來自「黃泰山」的最新消息,光華里的臭味來源之一:
下圖顯示:糞管破了,屋內糞便流出,曝露室外,應是長久堆積,才會造成水溝不通,臭味四溢¤
上圖地點:「莊昭賢里長」住家後面的水溝。(一輩子都會記得「諷刺」兩字怎麼寫。)
愛媽好可憐,幸好有熱心的動保人士們,搜證、聲援,據理力爭,謝謝你們。
台中市南屯區潘朵拉社區&新北市林口區凱悅名廈管委會公告
臉書圖片來源:(上)潘朵拉社區‧2012年8月17日‧小布\(下)2012年7月25日‧朱峻慶
1‧兩張鼓勵民眾「棄養寵物」的不可取的公告,請見標示A的部份。
寵物等同自己的小孩¢孩子能說不養就不養,就把孩子送給別人養?就丟棄孩子,趕出門流浪?就狠心送去安樂死?(12天沒人領養:動物收容所=動物死刑處,寵物死定啦!)
2‧關於標示B,依照「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公寓大廈科」之【公寓大廈管理問與答】:
11.公寓大廈裡可以飼養寵物嗎?
答: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4項規定:「住戶飼養動物,不得妨礙公共衛生、公共安寧及公共安全。但法令或規約另有禁止飼養之規定時,從其規定。」
由此可見,飼養寵物只要不妨礙公共衛生\安寧\安全,住戶養寵物是合法的。除非另定有「規約」¤
第二十三條 …,非經載明於規約者,不生效力:三、禁止住戶飼養動物之特別約定。
3‧並非擁有至高無上權力的「管委會」,訂定「規約」的程序,也須依法行事¤
a 「營建署」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三章 管理組織 第三十一條》所做的解釋(新聞來源:住戶規約通過即可/大樓禁養寵物管委會可限制):要限制住戶飼養動物,必須以規約定之;規約須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至少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住戶出席,出席人數四分之三同意才能通過。一旦規約依法通過,則具有非常高的約束力,甚至優於民法的適用。
b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召開臨時會議,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三章管理組織
第二十五條(召開臨時會議) 二、經區分所有權人五分之一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五分之一以上,以書面載明召集之目的及理由請求召集者。
第三十條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應由召集人於開會前十日以書面載明開會內容,通知各區分所有權人。但有急迫情事須召開臨時會者,得以公告為之;公告期間不得少於二日。
c 關於「會議表決」事項,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三章 管理組織:
第二十七條 各專有部分之區分所有權人有一表決權。數人共有一專有部分者,該表決權應推由一人行使。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出席人數與表決權之計算,於任一區分所有權人之區分所有權占全部區分所有權五分之一以上者,或任一區分所有權人所有之專有部分之個數超過全部專有部分個數總合之五分之一以上者,其超過部分不予計算。
第三十二條 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依前條規定未獲致決議、出席區分所有權人之人數或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未達前條定額者,召集人得就同一議案重新召集會議;其開議除規約另有規定出席人數外,應有區分所有權人三人並五分之一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五分之一以上出席,以出席人數過半數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占出席人數區分所有權合計過半數之同意作成決議。
前項決議之會議紀錄依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規定送達各區分所有權人後,各區分所有權人得於七日內以書面表示反對意見。書面反對意見未超過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半數時,該決議視為成立。
第一項會議主席應於會議決議成立後十日內以書面送達全體區分所有權人並公告之。
d「管委會」如不按規定行事,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五章 罰則 第四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職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
一、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召集人、起造人或臨時召集人違反第二十五條或第二十八條所定之召集義務者。
e 管委會如果沒按法律程序訂定規約,那麼就符合了「黃泰山」先生所言的:『理委員會若禁止、限制住戶飼
養貓狗,已觸犯妨礙自由之法律,若公告罰則,則觸犯私訂規費、私刑、恐嚇之罪。』
f 律師蔡瑞麟指出,管委會主要功能是為了管理社區公共事務、空間,但住戶要養幾隻寵物是私領域範圍,除非住戶行為有公共危險之虞,否則不得干涉、侵犯住戶私權利;此外,法規不能溯及既往,住戶已養了四隻狗,不能依規定要求他減少寵物總數,認為該社區的「飼養寵物管理辦法」違法。來源:2012年09月24日‧蘋果日報)
4‧雖然狗尿中「氮」含量極高,會損害植物根部,發生俗稱「燒死」植物的現象,但是,狗狗的尿液「不屬於強腐蝕性物質」,在「輪胎不會被腐蝕」之下,狗尿會經由侵蝕地板,進而傷害鋼筋結構?誰能證明?
台中市北屯 三木日光計畫社區 管委會 告示
圖片來源:2012年9月17日‧爽報
看到這新聞時,腦海立即浮現「飛天狗」的畫面。2012年9月9日發給住戶的公告,第2點「進出社區(含搭乘電梯)…抱在身上(腳不落地)…且…」。大型狗,飼主抱不動、寵物推車又擠不下、又沒板車或輪椅、狗兒又不想一輩子被關在家中時,只能 -- 用飛的囉!
除了禁止寵物自由行走,寵物還須拍照存證?住戶有每人拍照存證嗎?為何需要如此對待動物?難道不知,最應提防的是「難測的人」,而非「單純的動物」?
「將寵物強制驅離」,不就是逼迫飼主棄養嗎?「棄養」是可恥的行為。也許管委會認為,牠們不過就是貓貓狗狗而已,但對飼主來說,牠們就是親愛家人。要人拋棄家人,是何其慘忍的行徑啊!也許管委會認為,說牠們是「家人」太嚴重,那就換種說法「律師表示,寵物屬於私有財產,強制驅離等於侵犯個人財產,違反《民法》,甚至可能觸犯《刑法》妨害自由。
事件上了媒體版面後,社區管委會主委坦言「措辭不當」,已撤下公告,暫不實施;遺憾的是,11月份「社區所有權人會議」召開時,還要再進行討論(希望不要再重蹈覆轍,否則可能又要上新聞囉)。實在不懂,會何一定要針對這已引起公憤\媒體關注的議題,窮追不捨?說是「怕寵物嚇到住戶」?那小朋友的嬉鬧尖笑聲及突如其來的追趕跑跳,就不會嚇到住戶?這理由也太…唉!
「管委會」的權力,不是可以無限上綱,除了要於法有據之外,
尊重生命、展現溫暖愛心,亦是不可或缺的為住戶服務的要素之一。
令我噴飯的「變電箱」告示
臉書圖片來源:2012年9月2號‧《請支持流浪貓TNR計劃》
我說,這位敢貼告示卻不敢以真名示人的某某,在你購買監視器及告發愛媽之前,自個兒先準備好1200 ~ 6000元新台幣吧,因為依《廢棄物清理法》¤
第二章 一般廢棄物之清理 第二十七條 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嚴禁有下列行為:十、張貼或噴漆廣告污染定著物。
第五章 獎勵及處罰 第五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三、為第二十七條各款行為之一。
這位某某人,愛媽如沒留垃圾,你告啥啊?監視器都白買囉,哈
「環保稽查員」看到沒?這是給你做業績的機會喔!
新竹市 大成街 「田野村」街頭服飾 大快人心的公告
臉書圖片來源:上了電視新聞的原PO商家:Wally Sam\2012年9月3日
止不住地心中狂「讚」之外,我真想把最後一句的「你爸」改成「你媽」呢!
請大家多多光臨有愛心的愛護流浪動物的商家!
To:與本人持相反意見,欲留言的過客
留言前,請先了解何謂TNR及TNR對人類有那些好處(自己上網查吧)。
為節省大家的時間,如想寫的內容如下,那…就別留言了,我現在就回答你:
某某:『喜歡就帶回家啊…』;
我說:『誰規定喜歡就一定要帶回家?你能把所有喜歡的都帶回家?
我不需要把流浪動物都帶回家養,按照TNR的方式,就是要原地放養,我按規定行事,完全合法。』。
某某:『晚上叫聲吵人、生一大堆、越餵貓越多。』;
我說:『結紮後就不會再叫春啦,更不會生一大堆囉。結紮後的貓有強烈的地域性,外來貓反而不容易停留,說到這兒,你應該要感謝我才對喔,哈!』。
某某:『到處都是跳蚤,都跑到家裡去了。』;
我說:『我每天不僅是餵一群流浪貓,還撫摸牠們,從沒被跳蚤咬過,家中也沒發現跳蚤。你從未接近過牠們,而你家有跳蚤?那是人自己的問題,不要牽拖牠們。快回家打掃,維持居家環境衛生,免得影響鄰居。』。
某某:『餵食造成環境髒亂、隨地大小便。』;
我說:『專職餵食者,是不會餵「廚餘」的,能有那麼多廚餘嗎?要特別製作廚餘的話,廚餘都變主菜了!
專職餵食者就怕弄髒環境,落人口實,「維持餵食地的清潔」等同「餵食動作」一般重要。煙蒂、免洗杯、飲料瓶罐、紙張、落葉…不干我事。』;
『請先學會分辨貓大便與狗大便之相異處。
貓咪不會在水泥地上大小便,排泄完後定會有掩埋的動作,否則飼主幹嘛要花錢買貓砂?
至於狗大便,請先弄清楚是流浪狗所為,或家犬所為?可能要怪沒撿狗大便的沒公德心的飼主(人)喔。
總之,貓狗沒人類智商高,做為「人」,對於「己惡」者,何妨多些包容,以免枉為人也!』
先就此打住,否則,再寫下去,都可變成一篇文章囉!幸好「留言」是可以刪的。
~ 全文完 ~

看了很感動 終於知道: 負責任的餵食貓狗方式 是合法的 如果版主同意的話 希望大家幫忙轉貼 感謝!
【登山客】歡迎引用,但只限連結「網址」喔,請勿複製轉貼,謝謝。
用自己的良心來餵, 最重要是不要造成髒亂即可. 不喜歡他也請不要排斥他~~~
【melody66】是的,有善心的人是不會排斥牠們的。
既然愛牠們為什不帶回家養,為什要養在公共場所或別人的土地上,而大多數的愛狗人士都在現場遺留了垃圾,很明顯的都犯法了,我特地上網來找方法制止這邪惡的風氣,大多數的餵流浪狗人士也沒帶狗狗去看醫生或結紮,我家旁的電線桿下被頃倒廚餘餵流浪狗,他可能也看過你寫的文章吧,所以很聰明的不留垃圾把廚餘直接倒在柏油路上 ,但長滿小蟲蒼蠅並滋生細菌養活了一堆老鼠,換來的只有環境髒亂和引來無數流浪狗,丟棄小狗的人變多了,流浪狗繁殖後大量的狗屎問題以及過路人和小孩安全受到威脅的問題,這不是一句愛狗人士說:[我覺得牠好可就可憐]就可以抵掉的,讓環保大隊抓走安樂死才是最好解決方法,可惜政府無能到現在都沒一套完整健全法律來解決流浪狗的問題,在這我也要強調一下,我也很喜愛小動物,但喜愛要用對方法,跟我一樣的人很多,只是大家不願意站出來,因為大家都想沒事就是好事,也不想與自稱愛狗人士的人打口水戰,我只希望餵流浪狗的人如果你想餵請在自己的地方餵,不然請好好想想你是救了牠還是害了牠.
【訪客】「#3+#4訪客」,沒錯,我是不願意和沒具名的「你」討論,因為:連TNR都不了解的就一味反對的留言+不看清文章內容的留言=還真是懶得回覆呢+我又何需回覆你? 但是,看在你一大早就回訪的勤快勁,我也就不吝撥冗賜教一番,免得你失望。 關於TNR的基本常識,你自己用點功夫查查吧。以下要看仔細喔: 1‧我們根本不需要帶牠們回家,這是依法辦事,因為…本文已寫明,你應先詳閱之,可免不必要的留言。 2‧為何養在公共場所?因為…本文已寫明,你應先詳閱之,可免不必要的留言。 既是公共場所=開放空間,不是你家,也不是我家,你可以不養,我為何不能養? 切記勿「妨礙人身自由」,本文已有說明寫明,宜詳閱之。 3‧至於養在別人的土地上,證據何在?如何證明地主未同意?地主的證明何在? 關於此點,你跟我說幹嘛?地主有異議的話,地主該跟警察單位反應,你何需費心管別人土地上的事? 4‧你知道全台灣有多少的愛狗人士?提不出正確的數據,何以如此大膽的說「大多數」的愛狗人士都在現場遺留了垃圾? 而且,OMG,你難道不知道?有證據就直接找環保署開罰垃圾製造人,何需「上網找方法」? 5‧你知道全台灣有多少的餵流浪狗的人士?提不出正確的數據,何以如此大膽的說「大多數」的餵流浪狗人士也沒帶狗狗去看醫生或結紮?(你沒生病也會去看醫生嗎?) 就結紮一事,唉,你的資訊真是淺弱,你應先了解一下「TNR的現狀」再來我這裡留言,至於現狀如何,這才是你該花時間,上網去找的資訊。 6‧「不留垃圾把廚餘直接倒在柏油路上」,唉…讓我來教教你吧:「廚餘倒在路上就是垃圾」,這你不知道?快去檢舉他,你也許還有獎金可拿呢,呵呵。 「廚餘倒在地上」就一定是餵流浪狗?那滿地菸屁股都是要給狗狗抽菸用的? 你一定要相信我說的:『你是活在2012年的現代,絕非古早時期。會用電腦,資訊一定要更新,現在專業的餵養人,不論餵貓還是餵狗,沒人會用廚餘,都是用飼料啦。』。 誰家每天都會有一大堆的廚餘?又不是人人都開餐廳,哈。本文已寫明,你應先詳閱之,可免不必要的留言。 7‧「丟棄小狗的人變多了」,這真是很糟糕,網路上處處都是譴責棄養寵物的人,你不知道?你時間多,該去罵罵那種人,或者你知道有誰做出棄養的事,快去檢舉他,輕者罰鍰,重者可判一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才是你該做的事。 PS 你不會連《動物保護法》是什麼都不知道吧? 8‧「流浪狗繁殖後大量的狗屎問題」,看到這兒,你還會有這問題,那表示你沒乖乖聽我話,沒好好研究TNR。 你住那兒啊?會有「流浪狗繁殖後大量的狗屎問題」?我住的地方,是飼主不揀家犬大便的問題最嚴重。 關於這點,建議你快快去檢舉那種沒公德心的飼主,讓他罰錢,這點我支持你。 你的納稅錢有部份是給了清潔隊員,建議你快快去檢舉不認真工作的人,這點我也支持你。 9‧「過路人和小孩安全受到威脅」,唉,你真是不了解流浪狗的習性,讓我再教教你:流浪狗絕沒家犬兇,你不挑釁,牠才不敢惹你呢,不信的話,你去問問動物專家,多學著點。 10‧「讓環保大隊抓走安樂死才是最好解決方法」,這話你也說得出口?狗狗具有相當於人類約4歲的智商;貓則具有相當於人類約2歲的智商,這話你也說得出口?好狠的心喔,好恐怖喔!還好咱們不是朋友。 好吧,順者你的意,照著你的話,不喜歡的就要死,那…我不喜歡你耶,該怎麼辦呢? 呵呵,放心啦,我連流浪貓狗的生命都疼惜,又怎會想讓陌生的你去死呢? 多一絲憐憫心,多一點善心,就算不長命,也不枉人! 11‧「可惜政府無能到現在都沒一套完整健全法律來解決流浪狗的問題…」;嘿嘿,好不容易找到一點是我支持的論調。 放心吧,現在動保人士與團體,還有一堆立法委員與議員,正主張修改《動物保護法》,太棒了。 12‧「我也很喜愛小動物」;喔NO…NO…,你應該是寫錯了,正確的是:你喜歡的是你喜歡的特定動物,不涵蓋所有的小動物。兩者差異是天壤之別,下次要寫清楚,知道嗎? 13‧「跟我一樣的人很多,只是大家不願意站出來」;一樣米養百樣人,跟你一樣的人當然有囉,不奇怪。但奇怪的是,如果是正確的事,為何不願意?我鼓勵你,勇敢站出來,把你的思維告訴大眾,別怕別怕,除非… 「大家都想沒事就是好事」;啊,好功利與自私的想法喔,幸好沒這種想法的愛護動物的人士,越來越多,多的是敢站出來的人,真是無數個讚。 「不想與自稱愛狗人士的人打口水戰」;那…你來我這兒留言做啥?又幹嘛硬要我回覆你? 你第一次的留言被我刪了,第二天又再留言,是誰不想打口水戰啊?我的回覆是成全你耶! 14‧「我只希望餵流浪狗的人如果你想餵請在自己的地方餵」; 是我餵,又不是你餵;餵的飼料是給貓狗吃,又不是給你吃;我的國家允許我餵,不懂你在希望什麼啊? 該怎麼做,不是你說了,我說了,就算數。應依循國家政策、學習世界先進國家的善良作法,才是正道。 愛台灣,就別讓台灣成為「動保行動與觀念」的落後國家; 愛台灣,就別讓台灣背上「虐待動物、不尊重生命」,成為國際間的笑柄。 「不然請好好想想你是救了牠還是害了牠」;該好好想想的人是你喔,別固執啦! 呵,確定:我們的作法,當然是救牠們,要不然TNR要做啥用? 喝,確定,你的想法與作法,肯定是害了牠,因為「安樂死才是最好解決方法」是你說的。好個鐵石心腸! 你看看,「#5訪客」的留言「地球不是人類專用的。」,說得真好啊!你難道不知道嗎? 我們的教育真是出了很大的問題,慘!
狗跟人是平等的,在外面養小情人,有罪又會被罵,在外面養流浪狗,卻是愛護動物表現?"愛他(她)(牠)請帶回家養" 如果你不願意讓大家來討論,那大家為什要讓你在公共區域餵狗.
【訪客】「#3+#4訪客」,把狗跟小情人相比,呵呵,你的邏輯很奇特,怎會如此聯想?難不成你是…。 再讓我教教你吧(真累人):「小情人」可以是指年紀輕的情人,有「小情人」並非錯事,你應該寫「外遇對象」或「第三者」才對。 你難道不知道「愛護流浪動物」不等於「和動物談戀愛」?實在令人捧腹,哈哈哈…,想點別的比喻吧,哈哈哈… 當你無法把所有「喜歡的」都帶回家時,我為什麼要把「喜歡的」都帶回家?噗嗤! 你看,為了讓你滿意,我很認真的在回覆你喔,至於你,卻是不認真的沒先做好功課,唉… 最後,老實告訴你,我不是天生就是關懷流浪貓狗的人,實在是被那些不善待動物生命的人給激的。 寫完這有始以來最長的回覆,今晚要失眠囉,激昂的情緒又被激起:在我有生之年,定當為動保運動盡心盡力,更會善待與關懷流浪動物。也因此,歡迎你再留言,我絕不會再刪,一定回覆,「回覆」更能堅定我的決心。
地球不是人類專用的。
【訪客】謝謝你,說得好,希望人人都能有這種常識。
哇"" 真用心回,希望每個愛動物的人都能學習你,不造成污染也不影響他人,我住在鄉下,希望你有空也可以往鄉村走走,提這些問題是因為我家門口被倒了廚餘,當下是有些激動,本人我不愛看書也沒讀什書,沒什文化,邏輯也不是很好,我也因為此事睡不好,但發言只希望大家能更好,動物能更好,至於處理方面我是比較偏激一點,我認為有能力我一定帶回家給他好照顧,不忍心我這餐餵了他,下一餐他還需挨餓流浪受凍,甚至有些人還會虐狗,在這情況下我才建議安樂死,可能我的想法很多人還是無法街接受,但真的很感謝你認真回文,我沒有惡意也不是為攻擊而攻擊,只是很多問題這樣大家討論,一起面對解決,這樣正向的力量真的很好,討論也讓你我他更了解當下情況和法律細節,也希望更多人加入愛護動物的行列,如果有打擾到或是冒犯之處還請見諒,在這如果有對不起的地方,我個人一定要跟妳說聲''對不起''
【訪客】你沒有看清楚本文最上方所寫圖片中的文字喔。 你也沒有看我回給%3的訪客留言內容喔。 重新仔細看一遍喔!唉
有人的地方動物就沒有生存的權利因為人自認是上帝操縱一切萬物生死 所以地球快被搞死了而還不知悔改 尤其台灣 報告狗班長在地理頻道介紹台灣流浪狗的命運還說台灣人教小孩對狗別摸 狗很髒 會咬人 我以台灣人為恥 狗是我們忠實的朋友還如此對待 如何不羞恥
【老黃】小時候,相信「人性本善」;長大後,相信「人性本不一定是善」。 沒有憐憫心的人,是不懂得羞恥的; 除了教育出了問題,再就是人的劣根性,仍存在於某些自稱為人的人的心中,很難悔改。 因此,為了無辜與同為地球生靈的動物們,我們要勇敢的站出來,更要大聲的替牠們發聲。 謝謝你的留言,我知道,那些「枉為人」的人,是少數。
我又來了 我是長期餵食流浪動物及救援動物的元兇 孩子長大又有好工作也支持我做 今天我在餵食時也碰到有人制止 還假裝撥電話報警 問題是我不鳥她 我回她動物也有生存的權力 大便也在草叢何來髒亂 人不只大便還有廢氣 輻射 污染 水泥叢林 漏油等太多罄竹難書的行為 反而怪動物 嗯好奇怪 感謝你有此平台讓我這老婦有發聲的管道 也希望你這平台永遠存在 狗都能教為何人卻比狗難教 再次感謝您 希望能多舉辦認識動物的比賽 讓人回歸自然 回歸人與動物和諧相處的環境
【老黃】歡迎再度光臨,我也是長期在餵流浪貓,所以對於某些人的自私,感觸很深,也讓我越來越愛流浪動物。 最初,沒多想,大方的在公園中餵養,後來陸續碰到人來嗆聲,我也不管(我維持環境乾淨),就是要讓他們知道,這是合法的行為,沒在怕,如今我仍舊固定公開的坐在公園地上,餵養流浪貓,要讓來往的人都習慣,順便「身教」一番。 剛開始,被人嗆,我會氣個半死,但現在,不氣了,學會微笑輕鬆幽默的回應(你不氣,他才會氣死),有一個老頭,第三次來嗆聲時,我一見他就說:「唉呀,你又來搭訕啦,我最怕跟有老婆的陌生人說話,有什麼話你快說,不過最好換點新詞,別老說同樣的話,很煩呢,真是不想理你喔。快說,別讓人誤會我喔!」;他氣死了,再也不來理我了,哈。 對於要報警的人,我說:『本里是動保處立案的「TNR街貓社區」,牠們都是政府補助津費結紮的街貓,我要看看誰敢來抓!』 如有人要傷害動物,我是110及1999及動保處的電話,一起打,並在現場與來者大聲討論案情,就是故意要讓附近的人知道,這年頭有動保法,還有一個不會善罷干休的人,動保運動絕非奠定在無聲的基礎上,否則又怎會有今天的動保法。 我們並不孤單,關懷流浪動物的人,一大堆呢!動保運動需要大家積極的支持與參與(出席動保活動)。 老黃,千萬不要為那些人生氣,不值,別把我們的水準拉低到跟那些令人唾棄的人一般。 老黃,如果真氣了,告訴我,我幫妳消消氣! 祝妳有開心的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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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mmy Su】我已回覆了你的「悄悄話」留言,但不知你是否能看到我的回覆? 你的fb沒有連結,我無法找到你,看不到的話,再告訴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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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寫的太讚了。 加油!! TNR需要繼續走下去。
【wongwongliu】謝謝你,請多分享,讓更多的朋友了解,別被欺負了。
帶狗狗散步的時候都會順便拿些家裡的貓飼料餵餵附近的流浪貓!今日一位先生下車,說道:「你們那麼喜歡就帶回家啊,對不對?這些貓已經造成我們住戶的困擾!莫名其妙,太過分了」頓時啞口無言!看了你的文章,知道我們今晚被白罵了!
【YC】剛開始餵流浪貓時,我也是會被嗆的很生氣,但現在,已有一套對付方法,已經會覺得好笑而不氣了,根本上,我餵貓的地方,附近的鄰居已經懶得理我囉。不過我最有力的藉口是:本里是台北市動保處立案的 TNR街貓社區。 有看到我那落落長的回覆某位訪客的留言嗎?我覺得很精彩喔,呵呵。
我有個疑惑 請問貓真的不會大在水泥地上嗎 我家大樓的停車場最近有一隻浪貓出沒 我不確定是不是她,但就在水泥地上 地下停車場幾乎每天都有五六坨約15*12<長寬> 高幾近一公分的大便出現 因為目前監視器在大便範圍只拍到她出現,所以大家都說是她...... 不過我想說 的是監視器只錄了20小時 因為我真的不覺得一隻貓可以大量這麼多這麼大的大便 有兩天的其中四至五坨顏色還都一樣 在停車場的走道上, 也沒有任何的掩埋痕跡 昨天我開始放一些貓砂看看,今早一看貓砂沒有任何動靜 但是走道上卻有兩大坨的大便長寬約15*11 高約快一公分 我都快昏頭了 也因為她最近正好是我餵養的浪貓之一 所以這幾天我的壓力好大好大,最主要是來自家人與鄰居的不諒解 還有好多的警告與亂七八糟的閒言閒語.... 我在餵食時是它們吃完立即收拾乾淨,連地板也拖乾淨 數量才2~3隻, 因為這次的大便事件大家都要我別餵了 都說只要我不餵就不會有貓跑來停車場大便 現在我真的很難過無助.....
【訪客】我與貓友們,從未碰過貓咪在水泥地上便便或尿尿的。 我家的「咪咪夫人」原先是流浪貓,變家貓後,不喜歡貓砂,就會在衣服及被單上尿尿的,大便還是會在貓砂上。所以,我覺得你說的最大的嫌疑犯,還是狗: 1‧ 如果有五六坨,那真像是狗的量,我的經驗,貓咪一次頂多兩條,一次三條都不常見呢。而且,長度每條大約7公分左右之內。 2‧ 貓咪一天會排便兩到三次;一天出門一次的狗,才會一次出清一大堆便便。 3‧ 我餵流浪貓的其中一個地方,原先是小公園,後來改成停車場後,從未見過貓咪在水泥地上便便,但見過牠們在樹葉堆上上廁所,最後也是有掩埋的動作。 你可知道,附近的住戶是否有人有養小型犬(以狗便的寬度研判)? 1‧ 狗大便是在監視器拍不到的地方?那很可能是住戶所為,要不然又怎會知道死角及空檔時間? 2‧ 地下停車場可有管制?找負責單位,請他們24小時錄影。要不然,萬一那4小時出了什麼事,他們要負責?(很納悶,為何只錄4小時?難不成是負責單位的人,自己要遛狗?) 3‧ 那空檔的4小時,你方便「埋伏」嗎?錄影存證。 4‧ 不要用貓砂,找泥土試試看,如果還是照舊,那…還真可能是狗狗呢。 5‧ 在原本的地方噴上消毒水\漂白水,或除臭劑(不是芳香劑),也有人用辣椒水,可以試試。 6‧公園裡,就常見到隨意讓狗大便,又不撿狗便的人,確定那是狗便,因為我親眼見過多次,都知道是那幾條狗狗的傑作,我的浪貓也被誤會過呢,我就教他們如何辨識貓狗大便的不同,如果還要囉嗦…如果是我,就會告訴他們:請證明那些是貓的大便;大便我會清理,難道你要餓死牠們?千萬不要害死生命喔,好殘忍喔,阿彌陀佛…或阿門…(隨機運用)。 ●● 請隨時注意:是否有人放置危害動物的東西: 1‧ 看到捕貓籠,因是無主之物,請送交警察局「失物招領」。 2‧ 看到毒餌與捕獸鋏,拍照存證兼立刻報警(1999及110及動保處,三方都要通報,以防吃案),因違反動保法,警察一定要偵辦。 以上,希望對你有幫助,有任何問題,歡迎再次留言,我們一起研究想辦法。
關於監視器的部分, 有幾個地方上次我沒說清楚, 要澄清一下 1.當時實際錄製時間是16小時, 是定點錄製 這是我親戚自己裝設的, 目前裝了四天, 每天固定16小時 2.至於我們大樓監視是24小時, 但死角與空檔等問題很多 前幾天發現大便後我去找警衛要調閱畫面查看, 他竟跟我說他不會使用 提到大便的問題, 他說那角落拍不到, 並堅稱那是貓大的 還說那些大便都是"這樣體型大小"(比了一個小幼貓大小距離的手勢) 的貓大的, 可是..... 我跑去問清潔阿姨,他抱怨之前曾在一天之內掃到七坨大便 分量是畚箕的三分之二了, 那是小幼貓或一隻貓一天的分量?? 4.我們大樓有幾戶人家養狗, 其中也包括小型犬 5.至於那隻出沒的浪貓, 有詢問到人對方說她是被對街的鄰居趕打才跑 來我們這裡躲的, 那人不只一次親眼看到那隻貓被打,被踢, 被捉弄 浪貓還在一個多月前生了三隻小貓 6.前天深夜至清晨我有下去埋伏, 並無發現狗的蹤跡 不過那一整天停車場並無任何大便 ....但今天一早又在車道近中間的地方發現兩大坨大便, 另一處牆壁下也有 趕緊衝去早一個賣早餐的人來看, 他養了8年的狗和多年的貓一看就說那是狗大便 .....我決定拿大便去找管道幫我化驗出來, 因為至今大家能堅持那些是貓大便 7.前夜埋伏時, 意外發現小幼貓的藏身處 它們躲在停車場車位的夾層下方,由於機器會升降, 周遭又充斥大量的 消毒與漂白水味道, 我很擔心他們的安危, 浪貓在半夜陪它們久久窩在一起 平時則不時來探望吧? 否則監視器怎麼一直拍到她呢 我該捉他們嗎? 怕母貓不要小貓了...想把它們引到另一處我覺得較安全的地方 但不知道如何引導她們搬家, 因為在過一些日子大樓會請人來做大量的消毒 8. 謝謝您這麼詳盡的回覆我的留言! 這次的是讓我看見自己許多的不足與待加強的能力 這幾天每天被罵, 被酸, 還有被趕出家門的恐懼與難堪, 都讓我久久難過不已 還好現在的我較能平靜下來....當時在最痛苦的時候看到這些回覆 心裡真是好感動!! 也謝謝這次偷偷幫忙我的一些人, 會加油的!!
【訪客】最怕碰到不講理的人,叫他們拿去問獸醫吧。 1‧ 你那是那棟大樓啊?警衛居然不會用監視器?那要他幹嘛?太危險了,應該要開除他啦! 警衛自己有養貓嗎?養多久了?如果沒養過貓,就叫他少發表意見吧。 同理,那些說是貓便便的人,自己有養過貓嗎?還是….正是養小型犬的人? 2‧ 放風聲出去,說你要逮到放狗亂大便又不撿狗大便的人,讓環保局依廢棄物清理法來開罰,並且要放上臉書,讓大家都知道,讓大家來評評理,還要說監視器是24小時的。嚇嚇人有時是必要的,看看是否還會有狗大便。 3‧ 我猜,狗狗有可能是早上5、6點時出來便便的。我覺得找到肇事者比拿便便便去化驗,來得重要。記得要錄影存證。 4‧ 我現在養了三隻成貓,一隻小貓,一天的便便量根本不會到畚箕的三分之二。 5‧ 冒然把小幼貓帶往別處,可能會有危險,亂跑,然後不見了。 不知你住那裡?可以找當地的可靠的動保團體幫忙抓貓帶去結紮。小幼貓要送養比較容易。 6‧ 所有餵養流浪動物的人,被罵是少不了的,嚴格說來,我沒被罵過,只是之前常常被嗆聲,我已經習慣到不生氣了,絕不讓這種人來影響我的心情。不管他人如何說,我會解釋(一定要說明動保法),不管有用沒用,我照做我該做的正確的事,現在,嗆聲的人不見了(應該是懶得理我了,哈) 請相信,已有許許多多愛護動物的人,浮出台面了,你絕不孤單。 祝你一切順利,大貓小貓都要平安。
你好~~看了你的文章. 內心也某些人類的無知與自私~大大的嘆息了一下. 上上個禮拜~我們也才去認養了一隻貓, 不過看著滿籠的貓狗. 心裡知道如果等不到人來認養, 他們的時間可能不多了, 心情真的輕鬆不起來. 希望TNR可以被更多人了解與接受, 也希望更多人能學會尊重這些不會說話的生命.
【oxk772 】非常謝謝你們的善心 -- 養寵物=救生命。 收容所真是流浪動物的人間死刑處,人類該有的善心,在那裡,全喪失殆盡。 讓我們一起來為TNR努力,散播資訊,教育人民(政府不做的事,我們來做,唉)
經由TNR真是好! 絕無虛言!! 我在我家後門擺個鐵製寵物籠, 在門上加條繩就可以誘捕巡邏中的貓咪了. 10個月下來6隻,阿喵/阿貓/黑皮/白牙/小咪/小花.... 不再有夜間追逐打架聲了, 也很少外來的貓進入地盤了.....
【白牙】真的是喔,夜晚變寧靜了。六隻貓咪都是你在餵養嗎?
謝謝你所po的資訊,我們這些被社區管委排斥的飼養主有些依據可以來對應?無論結果會是如何!畢竟飼養戶是少數戶數?最多為家中愛犬而被迫離開!但希望這類社區問題?能有有心有力人士出面立法保障飼養主及動物的基本生存權利,因為台灣所有的相關法條並非是一般所有民眾都能理解而去應用的.
【妮】很多的管委會是把持在少數人的手中,自以為是的讓權利無限擴張,住戶真應該要懂得維護自身權益。 請記得最重要的一點,在中華民國的法律上,寵物屬於私人財產,任何人皆不得讓任何人拋棄\移轉其私人財產,否則屬於違法的行為。 碰到這類無理取鬧的管委會,可以找當地的政府主管機關前去教育一下,如果政府機關不稟公處理,我是會把公務員的處理態度與方式,po上網,讓大家公審。
其實能體會你的心情,因為我養大狗也常常被鄰居污滅,我都說有證據拿出來,不是屎大坨就是我家的狗,我家都有清。 我們家這邊愛餵食貓的老太婆,不遠千里帶罐頭來餵,確連魚罐頭垃圾都丟,花圃全都壁蝨,牽狗出去尿尿都會沾上,我每個禮拜都噴消毒水,殺蟲劑。 真的做到的愛貓人仕很少,大部分看到的都是想餵不想清,就跟棄養的那些人如出一徹,空有愛心
【賓仔】希望你的鄰居,不要以為是你「一個人」未清狗大便,而因此,自以為是的認為,大多數的人,都是只想養不想清。別讓「真正多數的有公德心」的人背黑鍋。 對於遺留垃圾的問題,你應該要去檢舉她啊,「姑息錯誤」就是「錯誤」的根源,更是錯誤。 別把「少數」當「多數」。餵養流浪動物多年,我從未見過餵食流浪動物的人,會亂丟垃圾的。 至於壁蝨的問題,其生性就愛躲草叢中,這跟有無垃圾無關,壁蝨是不會吃垃圾的,你可上網查一查知識。 在花圃中噴消毒水與殺蟲劑,是不正確的行為,危害植物。屋內也別亂噴,萬一被狗舔入的話...那可是你的狗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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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寫得真的很棒,切中我心,不能轉貼真可惜!
【南島一葉舟】謝謝你,希望能有幫助,抑或打擊惡勢力。 每篇文章,都是作者嘔心瀝血之作,「寶貝」是必然的,所以,非常不希望、不喜歡「複製轉貼」,但是,歡迎用「分享網址」的方式,一樣可以散佈出去,讓大家了解資訊。
阿不就好棒棒,我就有跳蚤妳沒有,那是你不敏感,我敏感阿! 憑什麼好像反對的妳都有話說,你愛動物種福田,別人不愛下地獄。 那破壞環境的人沒功德,他到底該上天堂還是下地獄?
【HI】常常覺得很詭異,難道跳蚤具有高度智慧,會先做判斷,分辨之後再咬人? 目前我所遇到,會被跳蚤咬的,均是討厭貓狗之人,這和體質無關,和「心」有關! 曾遇到一位路人甲,蚊子與跳蚤的咬痕,傻傻分不清,希望你不會和他一樣。 「憑什麼好像反對的妳都有話說」,你真令我不知所措,呵呵。 憑什麼?就是憑著「反對」這兩個字啊!就因為和我有不同的意見,所以我才都有話說啊! 明白嗎?瞧瞧,你不是留了言嗎?那我就回覆囉! 歡迎你把我所有回覆留言的留言,詳讀一遍,再來留言反駁我,但請言之有物,有道有理,以免浪費你我時間。 「愛動物就是種福田」,這不是我說的,這是你說的,所以,謝謝啦; 「別人不愛下地獄」,我從未說過這話,這話確定是你的留言,跟我無關。 一直就認為「你可以不愛動物,但請勿傷害牠們」。世界萬物,各人各有所愛,無法強迫,更不能以「所愛為何」做為是否應下地獄的判斷準則,你千萬不要因為「別人不愛」,就要「別人下地獄」喔! 話說回來,對於那些心存「厭之必驅之、惡之必害之、恨之必殺之」的惡人,我倒是祈禱,千萬別讓他們上天堂。 至於「破壞環境」這檔事,你我皆為沒功德的人,你認為,我們是該上天堂?還是該下地獄? PS 我懷疑你根本不清楚那些事是「破壞環境」?上網查一查,下次留言要謹慎!
喔是喔真的假的?
【HI】留言,請完整寫清問題:什麼東西是真的假的?
就你講的是真的假的?被你唬得一楞一楞,你是嚇不倒我低。
【HI】你不是會上網嗎?勤快點,自己查一查吧,多增加些知識,以後留言,可以有點深度。 而且,很好笑耶,我幹麻要嚇你?你那位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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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 貓的問題我覺得還OK....我家還被她們跑進來偷大便在沙發上過... 我也覺得還好 清理掉就算了=_=" 至於狗 我被附近人家餵養的兩隻狗嚇到差點摔下車....(他兩重暗巷衝出來吠... 我真的覺得狗的話有心 就請帶回去飼養...這樣的餵養方式 說不上破壞環境 但是對於路上行人的安全真的是有很大的疑慮....
【訪客】我猜想,貓可能是誤闖你家,一時無法出去、不得不的情況下,才會在你家的沙發上,留下便便。這很不尋常喔,正常來說,貓咪習慣在「沙堆」上尿尿或便便,而且必定會有一個「掩埋」的動作。 也因此寵物店一定會賣貓咪排泄專用的各式「貓砂」。 我了解你的心情,老實說,我最討厭那種遛狗不牽繩、放任自家狗兒四處趴趴走的人。 根據台大獸醫學博士「費昌勇教授」做的調查統計: 在台灣,家犬與流浪犬咬人的比率:家犬佔83%;流浪犬佔17%; 在美國,則是:家犬佔78%,流浪犬佔22% 根據2000年時,美國的數據:狗咬人事件,77%是被自家寵物或是朋友的寵物咬傷。 所以,你應該要快快告訴你的鄰居: 動保法 第六章罰則 第29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四、違反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無成年人伴同或未採取適當防護措施,使具攻擊性寵物出入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 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祝你好運!
請問在公共場所(停車場)餵食流浪貓 但碗和食物都有收乾淨 並無製造環境髒亂 這樣大樓管委會可以限制我們不行餵養流浪貓嗎? 管委會也無法證明排泄物 和貓叫聲 是我們餵的流浪貓所致阿
【沈妍廷】請記住一點:管委會是全體住戶戶選出來的,雖是代表住戶們,但權利不是無限大,凡事還是得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請詳見「中華民國內政部營建署全球資訊網」網站。 ● 如果是你住的大樓的停車場:沒有法律禁止在你住的停車場餵貓; ● 如果不是妳住的大廈的停車場,那....困難囉,畢竟那是「別人」的地方,即便是屬於開放空間。 建議:會阻止你的管理員,應該欠缺愛心,對於這種人,還是別惹,怕他會傷害貓咪,所以,如果是我,就把貓咪引到停車場附近,管理員看不到的地方,這是為了貓咪的安全著想。 如果妳見到了誘捕籠,請記得找機會把籠門關上(這不違法),如果籠子沒註明所有人,那是無主之物,請送交警察局。 如果見到綠色的一塊塊的東西,那可能是老鼠藥,請全部掃乾淨,以免貓咪誤食。 如果見到「捕獸夾」,請立刻報案,或者妳要直接丟掉都可以,無主之物,如同垃圾。依《動物保護法》使用捕獸夾最重罰七萬五千元,致動物肢體缺損,最重則可罰五十萬元。 碰到這樣的管理員,妳可要三不五時去巡邏一下,見到他,微笑地打聲招呼(看能不能混熟點),一切都是為了貓咪的安全喔。
給支持動物安樂死的那位訪客/如果有一天你不幸流浪街頭。為了怕影響別人觀感是否可以把你抓去安樂死呢?(氣)
【如果還有明天】別氣了,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一切自有因果輪迴,現世報就得他自己承受!
口才不錯哦~思緒清楚, 台灣的動保勢力太薄弱, 尊重生命的愛好者總常是被攻訐的那群少數~~ 時不時就來個豬牛羊雞可以殺可以吃為何狗不行吃的歪理, 只能顯示台灣的教育絕對是出了一些問題無誤~~~ 有你這種人在這黑暗的社會才露出亮點~~加油
【碼神】我始終相信,愛護流浪動物的人,真的不在少數,只是隱藏起來了。 有許多時候,為了浪浪的安全問題,有些氣,不得不嚥下去,於是成為沒有聲音或是聲音太小的一大群人,再加上政府的輕忽與放任的作為,這一大群人,總是被誤認為是少數的一群人,所以....要站出來,要大大的發聲,我們的聲音越大,力量就越大,浪浪的生存與生命權,才能經由我們,得到應有的重視與保障。 讓我們一起加油吧。 再次謝謝你的留言。
請問環保局若來抓走流浪貓狗是否合法?
【訪客】請問你是指那個縣市?
請問新北市環保局若來抓走流浪貓狗是否合法?
【訪客】新北市有動保處,捕犬業務應由動保員負責。 截錄新聞 2013-12-11 殘忍拖勒捕犬 清潔隊遭抗議: 「動保處副處長張麗珍表示,年底捕犬業務將全面回歸動保處負責,原則上不會主動出擊,若有民眾通報流浪犬追車、咬人,動保員會先通知當地的動保團體人士就近了解,才決定是否捕捉,或是由動保人士處理。」 新聞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737671 如有任何不法情形,請至「黃泰山」臉書,私訊告知! 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00204758188&fref=ts
請問貴主是否有較即時的聯絡方式(電話或LINE)有流浪動物TNR事務請教 或方便請與我聯絡 0980070098張R 感謝您
【BIG JOHN】已致電給你,但電話中,會繼續與你聯絡。
我早上已去電台北市動保處查詢過,我居住的里沒有與動保處簽訂TNR.
【BIG JOHN】希望你一切順利。
感謝您的幫忙,已與流浪貓TNR協會聯繫上了(感覺他們回應很熱心^^),希望透過協會能順利為街貓們作些事,有好消息再向您報告,感恩您!
【BIG JOHN】那個協會是很熱心的,相信你一定會得到幫助,快快達成你的心願,靜待好消息。 PS 希望能有許多人都和你一樣,流浪動物就有福啦!
您好,再今天受到挫折之後,有緣來到您的部落格,我住北投奇岩里,好像是TNR街貓社區(但不確定),我一直之前都在公園裏的涼亭餵貓,(都是在晚上下班後約六點左右),我的餵食方式很簡單,我會自備乾餵+三個盤子共餵六隻貓,每天都是在那邊等到貓咪都吃完了後,立刻收走才回家的(公園在我家附近).公園來來往往都有人在運動,貓咪吃完後也會在公園抓抓樹或發呆,就這樣,也餵了快一年了,結果昨天在公園的涼亭看到貼了一張告示是陽明山公園管理所貼的,說勿餵食流浪貓,違者將依法裁罰1200-6000元,說是為維護公園環境及安全,看到這張公告,我是害怕的,但貓咪會餓我今天依然去公園了,結果不到10分鐘,陽明山駐警隊的人員就來了,一來拍照,我讓他拍也告知他,我餵食人一定留在旁邊,這些貓每一隻也都結紮了.我也沒有污染環境,但警察,還是說他必需執行公務,請我要離開比較好,雖然沒有立即開罰,但我現在真的很為難明天到底還要不要去餵,聽說是有人打1999的電話,所以他們才來的.所以說公園是屬陽明山私地,所以我只要離開公園即可以餵了嗎?但除了在公園外,我實在沒有更好的場地,因為我也不能到別人家門口餵,也不能到馬路上餵,真的很為難啊,突然有一點後悔,早知道把家裏的貓餵飽就好了(家裏的貓也是這一群貓的其中一隻),總之很抱歉寫了這麼長的無奈文,讓您見笑了.SORRY.謝謝
【JEAN】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一定要處理要反應(不管結果如何)。 本文已寫明,本國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餵食流浪動物的動作」是違法的。 不管是誰、不管是那個單位,都不可私自對民眾罰錢(這才是違法的行為吧) 如果有遺留垃圾,要開罰單的話,也是環保署的事,關警察什麼事?他在嚇你的。 現在要請你幫忙:1 請告知正確地點(我也要打1999告發陽明山公管處的違法行為) 2 將告示牌拍照傳給我(點選部落格的頭像,可連結我的臉書) 應該要集合廣大民眾的力量,撻伐這種可惡的行徑。 讓我們一起來為流浪動物伸張生存與生命權,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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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an】陽明山公管處的主管機關是「內政部營建署」,建議妳可以「先」打去「抗議」:公家機關隨意制定罰款(錢到那裡去了?)是不是違法的行為?該如何檢舉? 警察說錯了,動保處是不抓TNR的貓咪(就算沒有TNR的貓咪,動保處也不會抓)。 上班時,可以打給北市動保處,問他們妳餵食的所在地,是否有動保團體負責?打給他們,尋求支援。 有任何問題,歡迎留言,我們一起想辦法解決。祝你好運!
好的,謝謝您的建議.我會打電話問的.真的感激您
【jean】加油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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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an】太棒了,恭喜恭喜,大勝利。 如要更改時間餵食,建議以15分鐘左右的緩衝期,漸漸延後,如此一來,可以讓貓兒們習慣,不用痴痴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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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AN】如果有固定的餵食者,你可以聽從那位先生的建議「不用餵了」,你的顧慮也是對的。 至於久等你不到,貓咪會不會還出現,這就很難說了,因為白天貓咪幾乎都在睡覺,傍晚時分醒了,就出來活動了。 還有一個辦法,連續幾天,你和那位固定餵食的先生一起出現,你不要餵,由他餵,貓咪是很聰明的,會知道你改了時間,也就不會痴痴地等了。試試看。 根據我的經驗與觀察,有貓出現的公園,就一定會有固定的餵食者,愛護流浪動物的人們,絕對不在少數,只是行事低調,也因為低調,造成了不喜歡動物的人,變得高調(自以為是多數,動不動就嗆聲,很惡劣呢)。老實說,我在住家附近的公園,可是很高調的餵食者喔,就是要讓大家知道,餵食流浪動物的行為是正當正確的。 「動物保護運動」已經抬頭了,應該換我們高調了。如果遇到任何對動物不利的事,請別怕的報警處理(同時打110及1999報案,以防被吃案)。 前不久,我碰到有人罵我罵的非常過份,我懶得回嘴吵架,雖然來不及錄影錄音,還是直接報案(公然污辱),之後,對方再遇到我,也就噤聲了,我當然照舊餵我的貓。
謝謝您的建議,我是會遠遠觀查牠們,看看牠們會等多久,畢竟只要我出現,不管我有沒有餵食牠們就會跟來了,我在明,檢舉人在暗,先避避風頭.哈我本來也太高調了,結果竟然遇到這種人是我沒有預期到的,我個人事小,最怕貓受到傷害.這是我承擔不起的.沒辦法感覺變態的人變多了.我真的很感謝您給我一些有形的力量.真心感恩.祝福您.
【jean】你不孤單,我們都不孤單,我也曾受到許多愛護動物的陌生的網友幫助,「互相支援」本是應該。 希望你的一顆愛心,能感染感動你身邊的人,畢竟...地球不是人類專屬的,大地本是貓貓狗狗的家! 如果以後有動保活動,希望有空你能參加,為無法發聲的動物們,爭取生存與生命權,多一個實質的參與,就多一份強大的力量,謝謝你。
你好,我們大樓去年有一隻流浪貓在地下室停車場,我就拿東西餵她,剛開始她不信任我,還作勢要咬我,經過幾天就很稍為信任我了,到現在已餵食飼料一年多了,她很聰明,只要我的車一回到地下室停放,她就會跑出來,有一次好幾天沒出現,我就在地下室走著,叫著她,我走到另一邊時,發現她睡在樓梯口的轉角邊邊,她有時也會外出在附近走動,管理員有叫我不要餵,我不理他,也有對棟的住戶在停車場聽到我叫貓咪時,要我不能餵,我也不理她,最近開住戶大會,有人寫提議單,叫大家不要餵[野貓],念一念,也沒投票,會議紀錄前幾天貼在公佈欄,我老公叫我不要再餵了,我也不理他,貓自己回跑出來找我,我現在都沒主動找她,今天早上我開車回來,在餵貓時,打掃婦人看到,叫我不要餵,口氣還很不好,叫我的愛心給人類,不要給[野貓],我說我愛心也是有給人類,我每年都要捐款一萬多元,我老公知道又生氣叫我不要餵,我想請教一下,我這樣是違法的嗎?
【Julie】本國的法律中,「沒有」任何一條是不准餵食流浪動物的法條,所以,「餵食流浪動物的動作」絕不違法,有人敢罰單的話,他就違法啦。 餵食後,如果留有垃圾,環保局就可以依照「廢棄物清理法」開罰單。 任何個人或團體,是不能私自開罰的,這也不合法律。 在此提醒一下,因為有不善待流浪動物的人出現,所以要注意貓咪的安全喔。看到不明食物(尤其是綠色毒物),一律清除掉。看到無主的捕貓龍,請立刻把門關上,或者甘脆送交警局。 管理委員會的權利是有限的,是有法律規範的,不是愛怎樣就怎樣做的無限上綱喔,別被唬了。 謝謝你的愛心,「動物保護」就靠所有愛心人士的推動與實行。 最後,請問貓咪結紮了沒?「TNR」是很重要的喔!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再次留言,我們一起研究辦法保護貓咪。
您所提到浪浪對小孩&安全不會產生影響,這點我不太認同,當只有1.2隻浪浪,他們的確不會有任何攻擊行為,挺溫馴的,但如果是一群? 我家附近登山步道好幾群,出了名的凶狠,我被一群浪浪圍過。我可不覺得他們圍著我露出白牙叫是想跟我玩阿@@ 還有一次騎車經過兩三隻浪浪突然從樹叢衝出來追我,差點摔車(PS 我很確定他們不是家犬) 以前還有一戶人家在自家門口前餵養浪浪,浪浪成群結隊在社區晃,一天到晚有人被咬,郵差送信被咬,我&來家裡玩的表哥也是受害者之一。後來附近鄰居群起抗議,那戶人家搬走後浪浪才離開。 我支持TNR,但台灣TNR配套措施不足、宣傳不夠,我家附近甚至有餵養媽媽說抓去結紮變太監狗很可憐= =" 且版主說地上狗屎多是沒公德心飼主造成的,但您怎麼確定附近的浪浪完全沒有份...我沒攻擊您的意思,只是這邏輯有點問題。 家犬隨地亂大小便大家譴責飼主沒公德心,但是浪浪隨地大便的行為就被合理化 但我真的看不出哪裡不同阿@@ 家犬&浪浪的不同在於家犬有固定飼主,家犬以飼主的家為家,而浪浪有很多有愛心的飼主,他們以街頭為家,所以廣義來說他們同樣都有飼主,既然都有飼主,那麼讓家犬&浪浪隨地大小便的行為都是沒公德心的@@? or版主能解惑一下..狗浪浪跟貓咪一樣也有其他特殊便便行為?
【Chriss】謝謝你的留言,不過,你並未細看我寫的內容,而且,回覆的內容是「針對訪客的留言」而論喔。 以「狗屎」的問題來說,我回覆是「你住那兒啊?會有「流浪狗繁殖後大量的狗屎問題」?我住的地方,是飼主不揀家犬大便的問題最嚴重。」。 請你注意重點,是「我住的地方」,因為是「我住的地方」,所以可以百分之百的確定是家犬。 「不同的人」的便便習慣均有所不同,「不同的狗」當然也有不同的便便習慣。 我有一隻狗,從來不在外面便便或尿尿,信不信由你! 再重覆一次:你並未細看我寫的內容,而且,回覆的內容是「針對訪客的留言」而論喔。 請問我什麼地方有提到「浪浪對小孩&安全不會產生影響」?請看仔細點,我是寫「流浪狗絕沒家犬兇,你不挑釁,牠才不敢惹你呢」。 根據台大費昌勇教授,針對「狗咬人」的問題研究結果,犬隻攻擊事件的比率:家犬造成=83%;流浪犬造成=17%。 對此數據,你如有任何不滿與疑惑,請自行請教費教授! 不知你住在何處?怎麼有那麼多的流浪犬功擊事件?你那邊是有很多人對狗不友善?或者曾有人做出威脅狗的事件?如果見到有人惡意打狗或毒狗,請撥打1999及110報案,謝謝! 如果有人對我不友善,或是曾試圖對我動粗,你猜,再次嚷我見到他,我會有何反應? 至於以街頭為家、有愛媽愛爸固定餵養的流浪犬,廣義的來說,他們到底算不算有飼主?你自行上網或致電你所在的政府相關單位,問清楚「飼主的定義」吧! 喔對了,至於犬隻(家犬及流浪犬)追郵差的問題,前陣子新聞有報導,裡面有提到原因,你就自行上網查查吧!
另外...TNR雖然好,但我還是比較贊成將他帶回去 因為我喜歡狗,及使這輩子被浪浪咬兩次,圍二次,差點摔車一次,摸摸鼻子就算了,但我們管不了其他人的想法 放任浪浪在人的社區趴趴走,下場就是經常有浪浪被毒死
【Chriss】請看本文的第一張圖片。 看過電影「阿凡達」吧?想像一下,把「納美人」換成流浪狗\流浪貓\任何動物。 地球不是人類專屬的。 放任人類在地球上趴趴走,下場就是經常有浪浪被毒死!唉,這該怎麼辦啊?
還有另外一個關於放養的隱憂,我想值得各位去思考 國內已出現狂犬病病例,把浪浪都抓來打疫苗?我想這有很高的難度 一旦開始蔓延,且有浪浪感染,難保政府不會下令撲殺 到時有病沒病的全都逃不過阿.. 所以愛他還是帶他回家比較好QQ
【Chriss】狂犬病是個錯誤的翻譯名詞,請正名為「拉皮斯病」。 關於「拉皮斯病」,之前已有眾多研究與討論,你可能沒注意,請再自行上網查查,更要查查列為「拉皮斯病」疫區的美國與加拿大,看看他們的做法。 人類會因為「伊波拉病毒」而把人類全殺光嗎? 如果真心愛他們,就請尊重他們的生命\生存權。 「大地本是他們的家」,是人類剝奪了他們的生存空間。 最後,世上有誰能把所有自己酷愛的,全部都帶回家?
你說的沒錯,他們有生命/生存權 把他們養在家也不見得是好的,這些我都同意 但這是殘酷現實的世界,只憑這樣偉大的情操就能救得了他們嗎 該面的現實還是必須面對 口蹄疫、禽流感,你也可以自己去查查全世界的做法如何 為了防止疫情蔓延撲殺所有的豬隻、雞,你有看到任何人出來為他們的生命/生存權求情嗎? 就算有,您認為大多數的人是贊成殺or留呢? 答案您心裡都明白,就算您用依波拉來做比喻,您認為當事情真的發生了,有人會因為您這樣的理論就饒了浪浪們嗎? 人知道自己生病會自己去就醫、隔離,浪浪會告訴你他生病嗎? 在不知道哪隻有染病的情況下為了控制蔓延的疫情,你認為他們會一隻一隻的驗嗎? 我提出我的疑慮不是說我贊成撲殺,也不是指責餵養不對,更不是要跟你吵什麼,就因為我很愛這些動物,所以我必須把這些隱憂點出來。 你說的沒錯,我們沒辦法把所有的酷愛帶回家,那麼剩下流落在外的就必須接受殘酷的現實,你可以繼續事不關己,只關注在你眼前的世界,叫別人自己上網查查,讓浪浪暴露在被虐死、毒死甚至撲殺的可能中,試想當有天起床發現你酷愛的浪浪橫死街頭,你會是什麼心情。 你有沒有看過被毒死的浪浪,那種心情你明白嗎 我也沒必要去質疑費教授什麼,那些數字已經沒意義,因為浪浪開始攻擊人是個事實,就算拿一疊厚厚的論文出來也無法改變人類因為他們出現攻擊行為而產生的報復行動。 群居在山區的浪浪有很強地域性(對..我家在山腳下),就算沒人挑釁他,只要進入他的地盤將入侵者驅逐是他的本能,我明白這個道理,儘快離開就好了,但很多人不懂啊!!難道你要在那立個牌叫他們自己上網查查? 我也經常看到捕狗隊出現,被抓到下場是什麼你也明白吧!
【Chriss】說了半天,你到底帶了幾隻浪浪回家? 寫了一堆,你到底為浪浪盡了多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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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uis】已e-mail給你了,不知收到否?
何必惱羞成怒 不好意思,我不打算負責的不會去餵養 一次最多收留2隻,目前家裡兩隻 之前陸續養的4隻浪浪年紀大當小天使去了 不多,這是我能力所能做的了 剛收養的浪浪身上多少有些病痛,最近的一隻浪浪一週1500的藥+平均一餐50的鮮食費吃了2.3個月才救回一命。 後期浪浪年紀大醫藥費驚人,住院一天3千,所以我也無力再多養了。 至少我能承諾來到我家的浪浪能幸福到老 且 你看吧,我所擔心的事果然發生了 https://tw.news.yahoo.com/流浪狗咬死老翁-嘉府已抓15惡犬-022009320.html 像我先前說的,一隻浪浪不會怎樣,一群浪浪就... 那15隻浪浪肯定有被冤枉的啊!但又能如何? 出了人命動保團體也難救,他們大概都逃不過安樂死命運
【Chriss】我當然要惱羞成怒,最討厭那種只會說風涼話的人,那種只會一味要別人做,自己卻不做的人。 不過,幸好你也知道「能力所能做」及「無力再多養了」這幾個字。將心比心本非難事喔! 發揮一點點的智慧吧,別隨著記者跳起魔舞。把新聞內容瞧仔細,用一點點腦細胞,思考一下吧。 有那位是親眼目睹老翁是被流浪狗咬死的?文中黑字寫明的就是「村民懷疑」。 被發現時已是「陳屍田間」。既然已是屍體,又何來「送醫不治」? 誰看到「事發真相」倒底起因為何?你也太會被洗腦、被誤導了。 假設真如檢察官所言,也該要「精確捕抓」,不能讓無辜狗一群起陪葬! 殺人犯的親朋好友,難道也要跟著殺人犯一起被槍斃嗎? 嘉義縣的「安樂死」數目\業績,又要暴增了,你開心了吧?
你好 我也是很喜歡狗狗的人 他們真的很可愛^~^ 我也是收養了兩隻狗狗 真的很奇怪 家裡七個人 只有我從小就喜歡狗狗勝過人類:) 加油 我也是支持TNR 覺得安樂死真的太可憐了啊!!!流浪不是他們的錯 雖然我也是會怕 會咬人(狗)的狗狗 我家附近就有一隻(她是家犬 但主人是放養的 我從沒看過他主人出現過)但我現在都是 走別條就好了阿@Q@當運動 跟狗貓講道理 他們聽得懂嗎-.- 何必跟他們計較~~別忘了 我們人類也是動物阿 只不過我們會說話 而已~~~ 地球也不是屬於只 我們人類的而已 每次看到那些動物被人類殘殺就覺得好可憐.還有被關在動物園裡的動物 真的很開心嗎~~希望有一天我們台灣 也能像德國一樣沒有流浪 真的很開心嗎~~希望有一天我們台灣 也能像德國一樣沒有流浪狗貓沒有安樂死^^
【筱惠】謝謝你的留言,更謝謝妳支持TNR。 老實說,我不在乎是否「喜歡流浪貓狗」我在乎的是「即便不喜歡,也請勿傷害他們」! 有很多人,口口聲聲說喜歡貓\狗,但實際上只喜歡他們自己養的寵物,對於流浪動物是非常不友善的。對於那種人,我是很鄙視的。 讓我們一起期待,兩年以後的「零安樂死」的不再有血流成河的時刻來臨! 一起加油,為流浪動物祝福!
抱歉 電腦怪怪~~有些話 自己重複到-0-我們一起加油吧^^~
Hi~大大妳好 很開心能看到這篇文章,對於街貓街狗的保護了解了不少;最近本人所處的大樓也遇到類似的狀況,一隻已經TNR的街貓在大樓停車場已經居住有一年以上,但大樓有一位老人家非常不喜歡貓咪,每天照三餐巡邏看停車場是否有貓,被他看到他就會拿棍棒驅趕,其他餵貓的人看過不只一次他打貓咪了....我們嘗試跟他溝過一次,即便已經說貓咪有結紮也有打預防針,他還說出貓會傳染病給人這種沒邏輯的話....說實在遇到的時候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很擔心會趁我們不在時他會做出傷害貓咪的事;而且停車場外就是馬路,四周圍實在沒有比較好的點可以餵;而且他又和管理員聯合貼公告說不准大家飼養!!真是好人沒出聲就當作好欺負.... 我照顧街頭動物的經驗從最近才開始,很多事情不知道該如何處理會比較好,很高興有找到這個部落格,我上網找了資料,高雄好像沒有推廣TNR社區的方案?是否可以請教高雄在TNR這塊領域是否能有提供什麼資訊協助?(不好意思...因為我上網,政府機關都沒有相關資料,真令人失望)謝謝妳~希望台灣的動物保護意識能夠日漸茁壯!!!!
【Elsa】1‧錄影存證,找高雄市動保處的動保員,去跟那圍老人家「談談」,讓他了解「動物保護法」 2‧可以找找《高雄市關懷流浪動物》資詢,毸然他們是以狗為主,相信會給你一個適合的建議。 不要氣餒喔,一起為流浪動物努力,加油,有任何問題,歡迎留言,我們一起想辦法。
我認為其實你的第一張文宣並不恰當: 首先,家貓狗並非台灣原生的動物,乃人類帶入,何來"原原住民"之說.其次,你們名之為流浪即說明其應該有"家",不應以遊蕩方式存在(沒人會說"流浪魚"或"流浪蟲"吧),何以自由生存之說(況且不論是棄養或野產,這也並非其自己選擇的生活)再次,人造成的垃圾的確多,但並不妨害處理不當餵食時產生的垃圾.再者,野狗攻擊人我認為一面倒地推給人或狗都不對(也有集群有族群當"靠山"的野狗).最後,野化動物的問題並非只有對人日常生活觀感的影響(還有造成經濟損失,公共安全,生態破壞等.......),還請了解在贊成其消失的人中也有具思考及邏輯的.您可以先加以了解再做判斷,也許到時您明白為何有些人(當然不包括無腦理盲之輩)不認為餵食野化動物的行為是好的.(P.S.:台灣的法律漏洞多,沒規定到的不一定就是善的或適合做的)
【訪客】一樣米養百樣人,各有不同的思維,所以,我認為其實你的留言內容,也並不恰當喔: 1‧關於「原原住民」的說法,我懂你的意思,你認為「本省人」、「外省人」的說法也不正確,對吧? 你確定人比貓狗早在台灣生存?你確定貓貓狗狗不是原住民的祖先帶進來的?你知道是那位最先帶貓貓狗狗進台灣的?請說明。 我們已經稱比「本省人」更早在台灣生存的部落的朋友們為「原住民」,不能剝奪這樣的稱謂,所以不稱貓貓狗狗為「原原住民」的話,又該換何種名稱呢?嗯,尊重你的看法,那就改稱為「原住民2」好了? 2‧請看清楚我的圖片文字,他們本來就是有家啊 -- 大地本是他們的家啊! 跟魚與蟲一樣,他們的生活方式,本就不該被叫「流浪」啊! 至於被人類棄養,當然是「並非其自己選擇的生活」,否則怎麼稱為「棄養」? 「野產」這個說法太低俗啦,換個說法,文明點吧! 「遊民」是文明的稱法,以前粗暴的稱法為「流浪漢」。遊民也會生產,千萬不要稱遊民產子為「野產」,雖然遊民不住在家中,但也該要有基本的尊重啊,你說是吧! 你應該沒聽過TNR,更沒聽過「街貓」與「街狗」的說法,對吧!太落伍了,快快更新資訊吧! 3‧你不知道早就在提倡「乾淨餵食」嗎? 為了貓狗的安全,絕大多數的餵食者,比不愛護動物的人,更痛恨那些餵食完後,不清理乾淨的人,包括拿家中剩菜剩飯來餵的人。 本回覆文的開頭已說明「一樣米養百樣人」,有善良的人、當然就有歹念壞人的存在;同情心與愛心,並非人人都有,自私自利的人類,大有人在,什麼樣的人都有,這道理你不知道嗎? 「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是非常不恰當的極端思維。 你寫「人造成的垃圾的確多,但並不妨害處理不當餵食時產生的垃圾」,文法怪怪,重新寫過吧! 如果你認為,在台灣,餵食貓狗產生的垃圾,比人造成的垃圾來得多,那就快快通知「世界金氏紀錄組織吧」! 如果你認為,人造成的垃圾不構成妨害,餵食產生的垃圾就會有構成妨害,哈,對於「偏見」,我也只能噗ㄘ一笑?你應該不知道,「廢棄物清理法」與「垃圾不落地」,當初是針對何者而來的吧!研究一下囉! 4‧你寫「野狗攻擊人我認為一面倒地推給人或狗都不對」;你的意思,我懂,同理衍生就是「人攻擊人,也不該一面倒的推給加害者或被害者」,對吧?!所以….根本就不該有「判決」這檔事? 對於具有攻擊性的街狗或是家犬,愛護動物的人士也不會因為是狗,就一味袒護,但絕對要求「精準捕捉」-- 殺人犯(xx犯…)的親朋好友,不該跟加害者一起被關,甚至一起被槍斃啊,你說對吧! 5‧你提到「野化動物的問題」,這的確會對「人日常生活觀感」產生影響,至於是好的影響,還是壞的影響,端視「人」的「心」是寬大?還是狹隘!你覺得那種人比較多? 請研究一下世界時事吧,造成公共安全、生態破壞等問題,最大的禍首就是「人」。 至於「經濟損失」,除了「人禍」,有些時候還得加上「天災」的因素。 貓狗會造成「經濟損失」?我沒聽過,我聽過的是「蝗蟲」。唉……無言! 只要是還具備「思想」能力的人,各人都有不同的「思考及邏輯」,但這又能代表什麼?捷運殺人事件的「鄭捷」,還是某大學環境工程系二年級學生耶,他的思考邏輯對嗎? 「不認為餵食野化動物的行為是好的」,那什麼行為才是好的?「讓他們痛苦的餓死」就是好的? 你餓過嗎?你有過幾天找不到食物吃的慘痛經驗嗎?你冷過嗎?你有冷到快要凍死的經驗嗎? 以上的經驗,我都沒有,光是想像,就覺得可怕、可憐。「將心比心」真的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 「無腦理盲」只要心存善念,並非不佳,絕非惡人,反倒常常是「惡人」口中的「壞人」! 我情願當「惡人」眼中與口中的「無腦理盲」之人! 6‧我認同你寫的「台灣的法律漏洞多」,別說沒規定到的,就連已法制化的條文,也是不夠嚴謹\嚴苛,有時反變成壞人的保護傘,譬如《動物保護法》,我就嫌它的罰則不夠重。 7‧別忘了,人類也是從「野化動物」進化成現在這個樣子的喔。 進化的人類,真的有比野化動物好嗎?現在流行的黑心食品你沒吃過?那可不是貓貓狗狗製造出來喔! 接到詐騙電話時,不要輕易上當喔,請在撥打內政部警政署165反詐騙專線之前,先認明該電話「不是貓貓狗狗打來的喔」,這非常重要!
提醒您,餵食貓狗合法,歡迎多多餵食。 然而,打電話請政府抓貓狗,甚至自己抓,送去收容所,之後安樂死,也是合法。爽。
既然有人想保護貓狗,就會有人想殺掉他們,這才是正常世界。你每救一隻,就會有人(包括我)送一隻進去收容所。 法律沒規定他們非死不可,也沒規定不能處死。
【不敢留真名的訪客】查一查最新的動保法吧,那才是「超爽」的。 有人不愛惜自己的命運,硬要造孽,自己造孽,自己擔,因果輪迴的事,自己看著辦吧!
我很好奇48樓 Chriss 走的是哪個步道? 我常常爬山,走過不少步道,還沒有遇到過對我兇的浪浪,倒是翻肚子給我摸摸的不少 ^^ 還有那個說喜歡就帶回家養的.... 我很喜歡妳的錢呀! 我也很願意帶回家!! XD 感謝大大這篇好文章,分享囉!!!!
【Sorrow】 我也是從來沒有碰過流浪狗對我兇,他們總是悲悽落寞的看著我,給他們東西吃,也是溫和的態度。 我想狗狗是聰明的,有敏銳的第六感會認人,知道我們不會傷害他,所以也不會對我們兇。 為什麼流浪狗會對某些人兇?這真是個值得研究的問題,我想那些人自己心知肚明喔!
我也很好奇,好像跳蚤真的會挑人咬,不愛動物的常自稱給咬得慘吱吱,難道跳蚤真這麼有智慧? 還是那些人特別不衛生,所以跳蚤喜歡咬呢?
【Sorrow】我也覺得很奇怪,有些住在樓上,家中沒有養寵物的人,常常會說家中有跳蚤,是因為街上有流浪貓的原因,哇,原來跳蚤會爬樓梯及坐電梯呢!太厲害,哈哈。 跳蚤真的特別喜歡咬不愛動物的人,讚喔!
動物的直覺都比人敏銳,所以可以分辨是好人壞人吧! 我常常撿動物回家,就是沒給跳蚤咬 -- 可能連跳蚤都知道該咬誰不該咬誰喔!! ^^
【Sorrow】你說的一點都沒錯 我的浪貓們,有些會任我摸,有的更會主動來摩蹭我,跟他們那麼接近,跳蚤始終不愛我,那..... 我也沒辦法囉,哈哈哈!
伊斯坦堡街頭隨處可見「公家」設置的浪貓旅館,打印著伊斯坦堡官方logo,透著回教國家獨特的氣質特別醒目。貓兒癱在店家擺放的商品上曬太陽,無人驅趕;自由地在古蹟勝地轉進轉出不檢票,無人皺眉。街犬熟睡在市中心轉角,接受成員上下其手的「體檢」:公的母的,有沒有結紮,耳標怎麼打,耳標上面寫什麼...。 幾乎每個角落都錯落著食器水盆,等待餵食的動物就在周邊轉著。因為動物友善政策,沒有人會將餵食者污名化,任何人都可能隨手一餵之外,固定餵食的愛爸愛媽面對鏡頭都坦然露出微笑。光天化日下就在餵食的人比比皆是。 伊斯坦堡真是個非常友善動物的城市。 由於台灣流浪動物政策不完善也不友善(政策包括法律及教育等層面),一般民眾很容易對餵食者存有負面的想法,例如「是你在餵,動物才這麼多」,「那麼愛餵就帶回家餵」等。這些不佳觀感常造成餵食者選在清晨或半夜活動。 所以這是社會水準的問題,根本解決之道是 -- 教育
【Sorrow】我在臉書上有看過伊斯坦堡的照片,真的很讚。這要放到台灣,沒一天可能就會搗爛了。 我在餵養的地區,都是大大方方的餵,之前常常碰到來嗆聲的人,我已百毒不侵了,就是要教育那些人,餵養流浪動物不違法,是很正常的事。 也發現,真的有些是不知道有動保法\動保處的存在喔,可悲,我還要幫政府來教育民眾,唉。 「教育」?唉,小時候,老師不都有教「要愛護小動物」嗎?學校教育常常不敵家庭教育啊。
沒辦法,台灣不文明的人還是太多,落後地區,沒得爭辯,事實就在眼前啊!! 不用走遠,看樓上某些樓的回覆就知道了....
【Sorrow】別管那些人,善心多寡,關乎其個人的福報有多少。 動保法會越修越好的,看看現在「檢舉虐待動物」,還有錢可領喔: (2015年04月08日新聞)檢舉虐待動物有獎金 最高可領20萬元: 希望能造成一股全民檢舉風,那就太棒了。
您好 我是之前有向您請教TNR相關問題的張先生 謝謝您的幫助與指導 目前貓貓們已結紮回放原處,都沒有甚麼問題 每天我也會去餵餵牠們,跟牠們作朋友 牠們聽到我的摩托車聲,就會一一現身啦,好高興喔^^ 現在固定餵養的有6隻貓貓耶,都有給牠們取名字! 我的LINE ID : changjohn168
【BIG JOHN】真的太棒了,牠們有你真好,謝謝你。 這幾天我也在努力抓貓中,還剩一隻特別聰明的貓,一直抓不到,真氣人喔,希望今晚能成功。 我有兩位朋友,知道我餵食的地點,這是以防萬一的彼此支援,你也可以試試找找看,這樣貓咪就絕對不會餓肚子囉!
版大你好,你的文章真是讓人受益良多,也幫我打了一劑強心針 我最近開始投入TNR,目前還在餵食階段,遇到很多反對的人,即使客客氣氣跟他們解釋了TNR是什麼也沒用.. 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1.如果被罵想蒐證,錄音錄影一定要讓對方知道知道才算是合法的證據嗎? 2.警察請我離開,我不離開,他們有權利強制讓我離開嗎? 3.如果警察逾越權職,我該向哪個單位反應? 4.志工證是政府單位發的嗎? 在餵食上幫助大嗎? 5.公然侮辱、強制罪的條文都可以保護我,讓我餵食順利一點點,還有什麼條文也能幫助我?
【林鈺華】好高興又多了一位TNR生力軍,謝謝妳。 以下是我的回答,當然有不盡周詳之處,再請告知,我們一起研究: (2+3) 警察為什麼要你離開?「餵食流浪動物的動作」,不只沒違法,還非常符合柯市長的動保新政策,所以,請問對方,是那一條法律,要驅離妳? 下次再碰到這種情形,請記下他的編號,打1999吧; 請記得要「報案號碼=案號」,並且一定要電話回報處理的結果(含警局);如果不滿意,就要求再次處理。或者,同時,妳也可以寫信到市長信箱。 柯文哲市長的動保政策,就包含了TNR,警察可以違背市長的政策嗎? ●影片2分20秒處:https://youtu.be/aqAktyzKYZY ●友善動物零撲殺 北市府推十大行動目標: http://e-info.org.tw/node/106864 台北市動保處的《街貓友善照護行動方案》: http://www.tcapo.gov.taipei/ct.asp?xItem=77562321&ctNode=69463&mp=105033 (4) 我沒有志工證,很多愛媽愛爸也沒有,因為TNR是任何人都可以做的事。 (5) 光是你說的「公然侮辱」就很厲害了。所以關於妳的第(1)個問題,我建議:大大方方的錄影給對方看,告訴他,這是搜證,並且正在考慮要不要公佈上網。 請有異議的人,自行打給動保處及市民專線,問問什麼是:「TNR街貓誘捕絕育回置方案」 如果對方還囉嗦,就要他立刻報警。等警察來到後,看情況,回到(2+3)
6. 有沒有可能社區能通過開會決議規定我不能在社區餵流浪貓? (我也是社區的住戶)
【林鈺華】這也是有可能的,但開會決議是有一定的規電的喔,不是少數幾人就可以做出決議, 請看本文「台中市南屯區潘朵拉社區....」的那一段。
@林鈺華 很高興您也加入TNR的行列! 請問妳是住在甚麼地方呢? 我是在台中
謝謝 我是住在新北市汐止區 第一次聽到TNR是柯市長的政見上 一直到今年才4月左右才真正了解什麼是TNR 無知了很久,不懂的地方還很多,以前甚至覺得養寵物的人很瘋狂(直到妹妹也領養了一隻貓才能理解) 很高興認識你唷!請多多指教
你好!!!可以幫幫我嗎??? 我是住透天社區的住戶,因狗有糖尿病且十二歲了,平均1~2小時尿一次且尿量很大,平常上班時間家中父親(92歲)會帶到家門口尿尿,再沖水清理,我家隔壁是社區主委,說這樣他門停車會把狗尿帶到他家中跟我父親吵了幾次,要叫環保署來,如今跟我說社區會議決議不准寵物在家門口尿尿要定罰則開罰,我該如何解決呢???
【翔】1 請他們拿出「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內容書(含出席者名冊),這是有法律規範的,不是幾個人說了算的事,請詳見本文「台中市南屯區....」的那一段。 提供一篇文章《管委會,可管不可罰》,請參考: 網址:http://www.ntc.moj.gov.tw/ct.asp?xItem=292897&ctNode=19810&mp=017 (節錄文章倒數第二段)大樓住戶的「規約」,只是約束大樓住戶的一種公約,不具法律的效力。《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法條中,也沒有賦予對違反規約者有處罰的權力,則在無法律的依據下,逕行作出處罰的措施,便是違反保護他人的法律,他人如果因此受到損害,依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要負損害賠償責任。 2 法律並未規定,家貓家犬不可以再戶外尿尿與便便喔,只要清理乾淨,就OK啦。 如果在自家門前尿尿,也確定有用水衝洗,那...就讓他們找環保署來吧(不知道他們要來幹痲?)。 以上,希望對你有幫助。
謝謝你的回答 透天門口是中廊大家共同持有的,他門以第16條第4項妨礙公共衛生(禁止)而開罰,我父親年紀大有點固執,透天家門口為什麼不行而且又有沖洗,吵了好多次,所以只要管委會有依規定,並決議禁止寵物中廊尿尿就可開罰了是嗎?????這樣我就要好好跟我父親溝通溝通了 以上,謝謝你
【翔】不是都有用水沖洗了嗎?那就沒有妨礙公共衛生的問題了喔。同理,如果狗狗是在公共開放空間中大便,只要記得撿便便,就沒有任何問題,環保署也無權開罰,更何況是管委會。 管委會無權對住戶開罰。
有住戶反應,街貓會抓破他的摩托車坐墊,或是在他的汽車引擎蓋上弄出抓痕 說要我們這些喂食的人負責賠償,說是因為有人喂食,所以貓咪們才會在這聚集,造成破壞,這種說法有什麼法律根據嗎?
【訪客】完全沒有法律根據。無憑無據,私自索取金額,打電話問問警察,這該如何處理? 請問你是否有親眼見到毀損物?確定是貓弄壞的嗎?還是只是聽那些人自己說的? A● 抓破摩托車坐墊,我不敢說不會(送他一個座墊保護墊),但....我餵貓的多個地點,不只有停車場,還有機車專用停車處,卻從未發生過什麼事,也從未有人跟我抱怨過。 1 請注意:是停在當地的所有摩托車與車輛都受害?還是只有特定人士的車輛受損?這很重要喔! 2 請仔細想想,如果「人」要去刮花車板金,需要費多大的力氣?拿五根不綁在一起的針,能一次辦得到嗎? 貓咪的爪子再利,要在車體弄出刮痕,不容易喔。 3 我會立刻反問:有何證明是我餵養的街貓造成的(那一隻)?而非是放養的街貓造成的?也不是路過的其它街貓造成的?拿出確切的證據再說吧! B● 建議,再有人說,先啟動錄影,再與投訴人一同前往查看 4 錄影存證:可做為替你自己與貓咪平反的證據,故,切記一定要把損傷情況錄清楚,同時要說明年月日及時間。 就算真是貓抓的,請看第3點。 5 如果被問為何要錄影,可以說「我要保護我自己啊」;也可明說,現在有動物保護法,就是要做為證據之用,違反動保法,最高是可以刑案辦理,鼓勵對方一起來錄影。(該怎麼說,你必須自行判斷) C● 叫那些住戶立刻自己打電話給「動保處」問清楚,或者請他們立刻報警處理。 6 不用擔心,「餵食流浪動物的動作」,絕不違法。只要不留垃圾,環保署也拿你沒辦法。 7 沒有任何法律規定,流浪貓狗的行為,是要幫「政府實行動保政策的餵養人」負責的。 人民自訂法律、自定罰鍰,是違法的行為喔! D● 不知你在那個縣市?現在全台灣都在實行TNR,你可有為街貓們,實行結育行動? 8 如果有,那更可大聲說:我幫他們結紮,就有責任餵養他們;不讓他們越生越多,結育後的街貓,地域性超強,外來貓才不容易進來,貓會越來越少,你們這些住戶應該要非常感激我才對。(回到C) 9 如果沒有,快找當地的動保團體,問問是否可提供協助捕抓與結育補助。我幫街貓結紮的初衷,就是怕越生越多、發情期的狂叫,會惹住戶不開心,結紮也是保命的一種有效方法。 10 結紮貓的辨識方法:剪耳(男左女右)。TNR的街貓街犬,政府單位是不會也不應該抓的,否則….請po上臉書,更勝者,請找媒體報料。 ● 另外提供兩篇,請參考: 「街貓」與「TNR社區」完美結合的重要性 與 辦法↓↓ http://myswallownet.pixnet.net/blog/post/35420661 里長稱割車棚兇手是小貓 網友砲轟↓↓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355305 以上,希望對你有幫助,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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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慧真】全台灣都在實施TNR。 餵食的動作,沒有不合法,管理員是要依那條法律嚴辦?這是恐嚇嗎?恐嚇倒是違法的喔。 叫那個管理員,打電話給「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問清楚。 管理員是領那個單位的薪水?亂搞的話,小心被換掉。 下次有爭議時,請記得錄影存證,如果他問你要做什麼?就直說是要公佈在網路上,讓大家公論。 不用管他,繼續餵。但要小心毒藥與誘捕籠,有監視器最好,如果有人要傷害貓,就報警處理,這可是有機會判刑期的喔。 再有什麼事,歡迎隨時留言,我們一起想對策。祝好運。
終身領養,勿亂丟棄,愛護各種動物人人有責, 餵養寵物,勿干擾他人生活,勿造成垃圾汙染, 出門在外,寵物不離身,保護他人也保護寵物, 假仁慈人人都會,蠢愛心大家都有, 如何擺脫才能讓人與寵物更加和諧, 不會在有無辜的生命安樂死,也不在有過多無知的生命誕生, 愛他(她)請帶回家當家人好好養,否則再多說些話做些事, 是為善還是作孽,餵養被遺棄流浪動物的人,好好想想吧!
【訪客】愛流浪動物的人,不一定就要把他們通通帶回家養。 「TNR」就是要實在實施的行為,不是「愛他們,就一定要帶回家樣」! 不是每個人,都有能力把「所有喜愛的事物」通通帶回家,你能嗎?????? 社會上有許許多多的人,關懷街友、孤兒、弱勢人類,難道都要通通帶回家養??? 不帶回家養,就是你口中的偽善與作孽?
支持TNR沒有TNR請勿餵養流浪動物,做不到請勿餵食!!!!!! 誘捕、絕育、放回原地(英文:Trap Neuter Return,縮寫:TNR),是一種宣稱能管理和減少流浪犬和流浪貓數量的方法。TNR藉由施以絕育手術,使之無法繁殖。自從1980年代後期和1990年代早期以後,目前數個動保團體在美國逐漸推動TNR[1]。TNR仍然存在一些非傳統方法使TNR無法被普遍性地接受。根據2010年一項研究指出,控制TNR動物族群易受其他因素干擾[2]。 沒有TNR請勿餵養流浪動物,做不到請勿餵食 @@@@@@
【訪客】沒有錢幫流浪動物做TNR,就不要餵食,就要眼睜睜的看他們餓死? 人類是如此高傲的高高在上,鄙視非人類的動物的生存與生命權,這是萬物之靈該有的仁慈心態嗎? 我不要他們死,不論是狗或是貓,我不要他們死,所以.... 有辦法做TNR,我一定做;沒法幫他們結紮時,我不要他們死,我一定會餵養他們,因為我是「人」!
老是要人好好想想~沒有肚量給浪浪吃一頓飯的人,自己才要好好想想吧!夜深人靜時不慚愧嗎?人生無常總有離世時,不會為自己在世時阻擋貓狗的一頓飯感到羞愧? 嫌貓吃飯嫌貓大小便的人,自己要不要試試,24小時就好,不吃不喝不大小便,忍得了?
【維維】他是在胡說八道。憑什麼不做TNR,就不要餵食?會說這話的人,鐵定是不會真心善待動物的人。 再看一次他的留言,好笑耶,「自從1980年代後期和1990年代早期以後」,啊,不就是「1980年代後期之後嗎」? 美國不是「逐漸」在推動TNR,人家早就在打力實行TNR了。 什麼是傳統的TNR?何謂不傳統?TNR這事,還真不用他來教我。 不管有沒有TNR,我都會餵食流浪動物,我才不要當個「活生生看著動物餓死的人」。
我昨天早早餵完貓咪收拾乾淨走人後,女兒下班去找那唯一親人的貓玩,有一中年大叔騎車經過,問:你在餵貓嗎?不要餵,貓亂大便!@$$,女兒當下火大就回嗆他,他倖倖然騎車走了。 如果我在我就回他,老娘有餵也有紮,不然這邊都母貓早就生幾十隻了,你會比較高興? 真的如你所說的,他們都不敢去講那些出門溜狗不撿便的人,就敢罵餵貓的人,以為餵貓的人好欺負喔! 今天起要帶110分貝蜂嗚警報器,誰來吵我就拉開插梢,真是吵死人了那些閒人,以為地球你的喔,巷子是你家私有地嗎?那些愛罵人的大部份都欺善怕惡型。 PS.那裡有監視器,然後我今天起都要帶棒球棒去餵貓,當然我是不會主動使用的,只是以防萬一。有次去醫院紮貓遇到鄰近居域的愛媽,她說最近才被潑水還差點被打。。。
【維維】 還好我這兒的惡人很少。目前只有一位老太婆,這人也很奇怪,有時和善,有何會隔著窗戶大罵,我也懶得理她,她罵她的,我餵我的,還沒餵完,她也閉嘴了,因為罵累了,哈哈哈! 好幾位網友要我帶雨傘,但,想想,雨傘好像比較脆弱,還是拿拐杖比較好。 防狼噴霧器也是要隨身帶著必備品,我也準備去買哨子! 要帶的東西真不少,以後可能要帶推車出去囉 >_<’’’
請問我們附近住戶有困擾很久,有位愛貓女士將廚餘或飼料丟到各住戶屋頂,並不像你做所謂的tnr,讓大家不勝其擾,勸說後反被罵沒愛心,我們只是希望她不要餵到他人屋頂上,我們該怎麼辦呢?
【訪客】請問你是否有問過那位愛媽,為何要把食物丟到屋頂上? 有一段時間,每個假日,我也丟過糧食到屋頂上(遮雨蓬)。星期一到五,是店家老闆自己丟飼料到遮雨蓬上,為什麼我們要這麼做?因為有三隻在屋頂上出生的小貓。小貓太小,不敢下來啊! 於是我們就這樣餵,一直到小貓們,約五個月大時,在店家的協助下,把捕貓籠放到屋頂上,將三隻小貓分次捕抓,送去結紮。 等小貓們出院後,就在店家的對面,原放。之後,小貓們當然還是會回到屋頂上(上去比下來容易),但,慢慢的,活動範圍不再以屋頂為主了,有另一個店家提供了固定的餵食地方,小貓們現在只有睡覺與躲雨時,才會上去。 至今,小貓們都平安長大了,雖然愛心店家搬走了,新的店家也沒有驅趕他們,現在,三不五時,常看到用餐的客人,站在對面馬路旁,微笑地看著屋頂上的小貓(我稱他們是最佳活廣告)。 不知道,你看完我的經驗後,有何感想? 記得下次問問愛媽,為何要把飼料往屋頂上丟?請勿用質問與責備的方式,彼此商量研究,不只對彼此都好,對貓咪也是愛心的舉動,畢竟愛媽也辛苦。如果有地方可以安全餵食,相信我,每人願意把飼料往上丟。
看了你的文章以後,幫你補充幾點 1.任何動物都有一組身分證以及等同人類的投票權,貓狗甚至應該有兩票,因為貓跟狗對人類的文明以及世界和平貢獻太大了 2.台灣立法院看到這篇文章以後,應該緊急編列預算5兆億專供餵養流浪貓狗甚至任何非人類的動物,並且成立寵物院,立任何最有利於動物的法律及排除任何不利於動物的法律並且使動物的地位高於人類,虐待或者看到動物不敬禮不友善的人類,一律無期徒刑甚至死刑 3.國防部成立由人組成的寵物戰鬥部隊,分散於台灣各處觀察是否有人類對動物不敬,違者當場開槍擊斃 4.立法一個禮拜至少有1天是為了紀念寵物對人類偉大貢獻的假,當日台灣全人類禁食一天以感謝他門的貢獻 5.編列預算為每隻動物都有退休金以及18%優存,讓其後生一律由人類負責 6.文化部每年徵文"偉大的寵物,人類應如何感謝之抒發己見" 7.立法規定人類應優先照顧動物而非其直系親屬或者父母 8.任何動物非因自然死亡,國家應予國賠以及厚葬並於忠烈祠中供人民緬懷,同時深究死因是起因為何,若為人所造成,一律死刑 9.動物就醫一律由國家負擔並且盡一切力量使其治癒, 10.在公眾場合與貓狗同行時,應優先退讓並且跪在地上表示感謝崇拜之意 11.對人類課予重稅用於動物的所有人道(動物道?)救援 12.任何對狗叫聲表示不耐的人一律死刑,因為此乃天籟之音/任何對狗屎表示厭惡的人亦一律死刑,因為此乃天上高貴之物應予吃食表示崇拜 加油! 台灣的動物人權靠您了 永遠支持您
【真的是諾貝爾得得主】有時間打那麼多字,寫出一大堆荒腔走板的言論,好滑稽,不知你想幹嘛? 還好,偏激的人,真的是不多。 「反諷」是一門高深的學問,程度不足,是諷刺到你自己,對別人而言,就是單純的看笑話! 你--退散吧,別再出現製造笑話了,不送! 還有啊,在我這留言,沒幾個人會看到,何不po上臉書,通知我一聲,我來幫你分享出去,讓更多人能見到啊。 記得啊,po出後,一定要通知我一聲,我鐵定幫你分享許多次,等你喔!呵呵
真的好奇怪,我不知道我剛剛打的文章哪裡有反諷的意思?因為我是真心誠意的這麼認為,在我心目中動物貓狗的地位甚至比我親爹娘兄弟姊妹更為重要(為了貓狗的安飽我甚至可以變賣家產拋棄家人),有時候我覺得我就是一條狗或者貓或者根本就是路邊流浪狗或者貓就是我的親爹娘,我甚至渴望像貓狗一樣時間一到就有人在路邊丟東西餵食我,甚至為了保護我不惜作出任何保護我的瘋狂行為(像是到傷害我的人工作場所舉牌抗議或者當個失業者就為了替傷害我的人出一口氣丟他門一簍雞蛋或者在網站上肆意的公佈傷害我的人資料及照片之類的),希望版主不要曲解我的意思,謝謝
【真的是諾貝爾得得主】你的意思,你自己明白就好,我還真是不明白。
請問可以分享到FB社團上嗎?
【Katy123】歡迎分享,分享只限「網址」喔,文章的下方,有臉書圖型的分享按鍵喔。 謝謝你!
只滿足自己的愛心,不考慮對別人造成的麻煩。你的感受為什麼比別人的重要?
【guest】呵,你不也是「不考慮對別人造成的麻煩。你的感受為什麼比別人的重要?」
可以借列印嗎 會顯示出處來源 因為我最近也有在餵食流浪貓 總共五隻,但因為惡鄰居 擅自在我家後面種菜,還施肥 的臭味被其他鄰居告,現在 他們圍牆都用竹藍去圍很刺 很怕傷到貓咪,我想列印下來 給他們看,因為找陣子為了浪貓事情 跟家人也跟鄰居大吵,唉 總而言之 希望能下載
【愷歆】歡迎列印,希望你的鄰居是講理、可以溝通的人。 如果不改善,也可找你當地的政府動物保護機關,請動保員前去溝通。 祝你一切順利。 之前就有會傷貓的事,上新聞囉: 標題:自製「牙籤毯」防流浪貓 豐原廟東夜市店家挨轟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303/4731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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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左右,我家旁邊的空地來了2隻黃色浪浪(狗爸爸和狗媽媽),生下3隻小狗。我發現後就每天照3餐餵食飼料,從沒留下垃圾,假日也會清理較明顯的狗屎。 從開始餵養之初,我就去問了獸醫,想知道多久後較適合結紮,就等斷奶後就要自費帶母犬及小狗去結紮再原地放養。 可牠們戒心很重,我餵食了幾個月也還摸不到牠們,再加上地主通報過清潔隊來捕捉(雖然沒捉到),我就更難靠近了,遑論捉去結紮。 之後有次餵食時,被地主看到。他直接就說那是私人土地,我在那裏餵狗是犯法的,叫我不能再餵。 雖然氣憤,但畢竟用了他的土地是我理虧,後來也就停了幾天沒餵。 初時狗狗還會在那等著我餵食,2~3天過後就離開去別處沒再出現在該空地了。 隔了幾星期,前天晚上才又看見牠們出現在空地(但只剩2大1小,另外2隻小狗不見了,唉...)。 忍不住我就又拿了飼料去餵食,但這次為了避免爭議就直接放路邊排水溝上(這總不會是私人土地了),很膽顫心驚的等牠們吃完才將碗收回。 幾週以來就只餵了這一次,今天聽說地主又通報了環保局捕捉,並聲稱狗狗半夜會追車,若造成意外都是我餵食的關係。 老實說,附近的流浪狗不少,我餵食的只有那幾隻,而牠們全都很怕人,我很難相信牠們會去追車,只是我也提不出證明追車的狗不是我餵食的.... 我喜歡狗狗,看到他們瘦成皮包骨很心疼,真的很難克制著不去餵食。 儘管我知道"餵食"這件事並不違法,但架不住人家一再的找麻煩,實在很為難。 很抱歉說了落落長的話,只是正在心灰意冷時,知道還有人這麼不畏艱難地挺浪浪,感動之餘就想發發牢騷XD|||| P.S.:請問一下,若我餵食的流浪狗真的會追車,我會受罰嗎?
【阿娟】謝謝妳的善心,也請大大放心,妳不是狗狗的飼主,只是「救生命的餵食流浪狗」,就算狗狗追車,也不關妳事。 地主如何能證明追車的是那幾隻狗?妳不是說附近的流浪狗也不少嗎? 以台北市為例,要「精準捕捉」,意思就是沒有肇事\傷人的狗,是不可以亂捉的。 我有在別人的廢棄屋中餵狗群的經驗,你可以參考一下: http://myswallownet.pixnet.net/blog/post/42857497 我建議,可比照我的方式,po上臉書「求救」,抓狗抓貓都是要經驗的。 也可順便問問有何地方可以免費安置狗群(妳可以不定期的自由捐款)。 如果還有問題,歡迎再次留言,我們一起討論、想辦法, 下次碰到那個地主,直接告訴他,妳已經再找網友想辦法了,請他給妳一點時間(找網友捕捉與找地方安置,都要時間啊),如果狗狗被抓到公家機關捉走,非常可能死路一條,都是生命啊,如果能救他們,也是他的功德一件啊,老天會保佑他的!
借分享網站,有網友被環保局人員說法規規定不能餵浪浪!!
【emmain2013】別被騙了,要那個環保局人員清楚說明,是根據那條法規規定的? 千萬別被騙了。 要是我碰到,一定記下那人的名字,打電話給環保單位,投訴他!!
原來這就是所謂的民主,愛做什麼就做什麼,愛養什麼就養什麼,法律沒寫沒管沒說的都是對的都不是壞事,我覺得人很可愛,我愛人,但是確有7.8成的愚民我不喜歡,有一天人類說不定會開始喜歡蟑螂.老鼠.細菌.病毒.戰爭,但是誰都不能干擾別人喜歡什麼,這就是自由的世界自由的寶島.
【訪客】民主就是不違法的事,當然都可以做囉,要不然呢?? 關於動物,法律確實有寫、有關喔,你不知道我們的國家有「動物保護法」? 我跟你一樣,有7、8成的愚民,我不喜歡。哈! 少數服從多數,遊戲規則向來如此,所謂「數大」便是美啊! 如果真有那麼一天,多數人都喜歡蟑螂、老鼠、細菌、病毒...,那 -- 少數人也得尊重啊,不是嗎? 如果真有那麼一天,世界文明先進的國家們,都把蟑螂、老鼠列入動保法,那 -- 你愛台灣嗎?你想台灣成為落後的膕家嗎? 我們的新總統,你喜歡嗎?不管你喜不喜歡,她就是我們的現任總統,是由多數人選出來的,少數人就算不認同,也必須認清,民進黨的蔡英文,就是我們中華民國的現任民選總統。 這就是民主有由的台灣寶島!!
種植物被嫌蟲多,種樹被嫌擋陽光,種作物被嫌農藥重,養雞被嫌太吵, 貓跟狗有人權了,那其他的生物呢?人類的生存權呢? 別人說的都配合改進,換來的只是別人不講理的不斷往前踏, 果然規則只能用來自我修行,等到了哪天受不了時, 大自然的反撲會很巨大,大家一起享受痛爽.
【訪客】一樣米養百樣人,各有喜好不同,我愛狗與貓(還有很多...),但不會期望每個人都與我相同。 任何人可以不喜歡ABCD....,但無權禁止阻礙他人的喜好(懶得細訴,在此只以廣汎粗述)。 貓跟狗沒有人權,因為牠們不是人類,但,牠們在今天的台灣,是享有「動物權」的。 民國78年(西元1989年)實施了「野生動物保育法」之後, 民國87年(西元1998年)也實施了「動物保護法」--簡稱「動保法」,不只包含貓與狗喔。 從無到有; 從不被多數人重視,到不被少數人重視; 從宛如隱形,到被多數人的嚴格監督,該罰就要罰; 一切一切,就是多數已覺醒的人類,在至高無尚的生存權之下,為其它生命所做的盡力而為。 看看現今的地球,大自然已經開始反撲了,全世界的人類已經開始「享用」了。 做該做的、對的事,別管那些「人心不是肉做的」的人們,如何的不講理。 ●● 公寓大廈可禁養寵物 王育敏提案刪除規定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255984 ●● 社區管委會不得限制養寵物 立院院會付委審查【2016年03月11日】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311/813680/
您好! 請問我在餵食區(里民活動中心附近)會將水碗放在活動中心側門的階梯上,不會妨礙鄰居行走,也不會影響使用活動中心的居民(只會開放正門),但是卻被一位惡意鄰居將水碗丟棄,請問隨意丟棄他人物品有相關條文ㄇ? 活動中心側門剛好沒有監視器,所以沒有證據可證明。或是您有甚麼建議呢? 這麼熱的天氣不留些水碗真的不行啊! 總共飼養15隻貓咪,除了一隻母貓之外其他皆已結紮。
【Claire】千萬不要放在毫無遮掩的地方,對貓咪是很危險的喔,今天只是被扔碗,萬一要是做出傷害貓咪的事,那就慘了,還有,也要小心被狗追咬啊。 找一個隱密的地方,比較妥當。當妳餵食時,把他們引過去,貓咪很聰明的。 建議:如果妳有餵罐頭,多加些水在裡面(慢慢的越加越多),攪拌均勻,也是攝取水份的方法。 水碗放在公共場合,他不告發你是亂丟垃圾就不錯了,無主的碗一支,他要扔,你是沒辦法的。 最重要的是;為了貓咪的安全,就算氣到吐血,也得忍。 謝謝妳的善心。希望那隻母貓快快落網,快快結紮,否則很快的,就子孫滿堂囉!! 有任何問題,十分歡迎再次留言,我們一起研究對策。
我們這邊也有長期餵食者,這算飼主了吧,餵食的點都有停模特車了,所以他會放靠牆或電線杆下,但因為餵食的關係而造成貓逗留會跳上模特車椅墊,牠們上去都會用抓子抓,幾次後洞洞就出來變多再來就越破越大,換新椅墊沒多久就又重複了,請問有受損的車主是否都能求償對嗎?我們這裡的路口前後都有監視器可以查明是長期餵食。
【困擾者之一】 1‧ 你所謂的「長期餵養者」,應是指「長期餵養流浪動物的愛心人士」吧! 請問你會稱你的家貓為流浪動物嗎?你當然是你的家貓的飼主,但餵養流浪動物的人士,不是「流浪動物」的飼主,否則就不能冠上「流浪」兩字了,你說對吧?! 2‧ 如果你的家貓,弄壞別人的東西,你是飼主,別人當然可以向你求償,但「餵養者」不是「流浪貓」的飼主喔。「長期餵養者」,就是有著強大的「將心比心」作祟 -- 你餓過嗎?想像一下,你幾天沒東西可吃,非常饑餓的感覺吧。 再次「將心比心」,如果你真心所愛的家貓走失了,流浪在外,你是希望牠餓死?還是希望有不是飼主的善心人士,給牠糧食,讓牠吃飽飽? 既是「長期餵養者」,可見該位人士實在太有愛心了,每天不論刮風下雨,都自掏腰包的餵食可憐的、沒有家的流浪動物,只為憐憫弱小生命,如此可敬可佩,你該不會真的狠心地想要向他求償吧?! ●● 不管是長期或是短期,餵養流浪動物的人們,都不是流浪動物的飼主。 3‧ 如果你堅持想求償,我想到了你真正該找的對象了,就是:政府。 不論是前朝或是現在的蔡總統,TNR都是他們的動物保護政見\政策。 TNR=捕捉、結紮、原地放養。 因此,該位餵養者,不只是展現無私的關懷流浪動物之心,更是貫徹實踐政府的動保政策喔! 4‧ 最後,其實你的問題要解決,真是非常簡單: 買一快塑膠墊,放在坐墊上,除了防貓抓,還能防塵、遮雨、擋鳥屎、好處多多又便宜,他繼續餵那些流浪貓,你繼續騎你的車,兩相和平,這是最好的解決方式,你說對吧?!
我家貓一般都會在貓沙上方便,可是拉屎還真的偶而會在水泥地,不過小便到是沒在水泥上過,偶而喜歡在塑膠袋上,可能喜歡塑膠袋弄出的聲音。
【困擾者之一】貓會大在水泥地上,這我還是第一次聽過呢。 「換貓砂」:也許你的貓不喜歡現在的貓砂,所以才會有脫序的行為。 「清貓砂」:貓是喜歡乾淨的動物,也許是因為貓砂盆不乾淨,所以才在別處大小便,那就努力經常保持貓砂盆內,沒有排泄物吧。
為了狗,廢話一堆,教會牠洗澡,洗衣,家人就在家裡吃東西,大便,不要在社區,公園,花圃,草叢裡。
【M19】為了狗,你在此留了一堆廢話。
人結紮動物時.有經過動物同意嗎? 還是自以為是的有愛心? 動保法是動物訂的或是人訂的?
【為什麼要強迫....】 1 針對「為什麼要強迫動物結紮」,在此回覆「我個人的理由」如下: 最初幫「家犬」結紮時,我也好難過,Dancing不能當媽媽了,但我對她說: 外面有許多沒有家的流浪狗,非常可憐,妳不需要再製造生命,媽咪會去領養流浪狗。 是不是妳親生的,不重要,相信妳會愛新來的小狗,就像媽咪愛妳一樣。 2 幫街貓結紮,我也掙扎過,正如你說的「有經過動物同意嗎?」;的確沒有。 之所以還是會替街貓結紮,就是怕他們集體叫春的聲音,會吵到附近居民, 在尚未禁售捕獸夾前,就有數隻貓咪受害了,可以救的,送醫;逃跑之後失蹤的,還不知有多少。 進行結紮後,至今數年,那些不善待流浪貓的、不准我餵食的人,都給我閉嘴了↓↓↓ 『我餵食,我負責結紮,不止是控制數量,數量更是明顯變少了。 不讓我餵,我就不負責結紮,讓他們越生越多。 你要那一種??』 3 如果動物們能夠自己制定動保法來保護他們自己,那就太好了,可惜還是需要人類的幫忙。
我喜歡貓和狗,不多說因為可愛 問題是造成住戶困擾就不行了 自家養過兩隻流浪狗 因為吠叫溜街大小便造成住戶困擾而遭罰我們也認了 絕育手術,訓練管教該做都做了 尤其做完絕育手術後,自家狗狗變懶了,也不怎麼活潑了(好心疼) 之後因為搬家、工作、生活習慣各方面無法負擔 也不打算再養其他狗 看到野貓野狗就算不忍,我也不會餵養 不為什麼,長期餵流浪貓狗,就會有其他流浪貓狗在附近徘徊 造成附近住戶困擾... 我能處理的,固定餵食(下班時間)時間地點(自家院子門口) 任準5隻親近的流浪貓狗帶去打疫苗作絕育手術(自費) 好在做完絕育手術後,那5隻流浪貓狗也不怎麼叫,大小便也是自家清理 可是在兩年前開始 遇到一位看起來穿著談吐都很不錯的一位[不住在附近]的小姐 看到我和附近住戶再餵養那5隻流浪貓狗之後 就跑來附近餵養流浪貓狗之後,這種善心開始變味了 在他她開始餵養之後,不認識的流浪貓狗便多 餵養野貓野狗我也不反對 可是餵就該負責,吠叫、髒亂造成附近住戶困擾 我個人討厭這種只顧餵養卻不負責的自稱有愛心人士 餵就餵吧,為啥偏偏要跑隔2條街那麼遠? 把困擾和責任轉嫁給附近住戶?自己餵完回家甚麼困擾都沒有! 餵就餵吧,大狗大貓生小狗小貓,還是一樣餵那麼小包? 就餵那一點點,其他貓狗有吃飽?自稱愛心人士所謂的愛心就這樣! 餵就餵吧,卻不願意花錢帶流浪貓狗去打疫苗做絕育手術? 有錢可以特地買飼料罐頭零食?沒錢可以餵吃剩下的飯菜阿! 尤其說什麼佛教因果造業,什麼沒愛心下輩子當流浪貓狗... 結果那些明顯是從其他地方跑來的流浪貓狗,開始晚上吠叫,大小便 甚至咬傷驅趕我們養的那5隻流浪貓狗(現在那5隻貓狗不知跑哪了) 在幾次爭吵不堪其擾的情況下,我們叫了警查處理(柔性勸導非罰款)之後 那位自稱有愛心有教養的小姐卻把我們公認餵養地點(廢棄房屋) 竟好幾次報復性的把飼料灑在各住家門口....... 流浪貓狗也因為不熟悉而跑走,不好帶去打疫苗做絕育 只好叫動物救護小組帶走處理(過程略為粗暴貓狗慘叫讓人不忍) 當然也是附近住戶集資去做絕育打疫苗,處理方法就是把那些貓狗帶遠點 不要再跑回來(狗4隻貓9隻,狗會亂跑,貓都窩在廢屋附近) 不是沒愛心,這樣一群,又不親近的貓狗真的無法管理 只能放棄了.... 而那位極品小姐還是[持之以恆的]在附近餵養不知道跑哪來的流浪貓狗... 去年的霸王寒流過來還有1隻小貓凍死在一位不喜歡流浪貓狗的住戶院子裡 差點和那位小姐打起來.. 警察來了也只能柔性勸導...
【好一個極品】我喜歡貓和狗,不多說,因為都是生命 -- 被人類剝奪了生活權的無辜生命。 容我先請問你幾個疑問,如下: 1‧「動物救護小組」是那個單位的?沒聽過! 捕抓過程,居然敢用粗暴方式,讓貓狗慘叫,請把詳細資料給我,我要踢爆它。 是那個小組,沒把結紮後的貓狗放回原地?請把詳細資料給我,我要踢爆它。 2‧ 你家的家犬吠叫,為何會被罰?被誰罰?憑那條法律要被罰? 狗狗吠叫的原因是什麼?你可有了解?教育狗狗,如同教育孩童,【因材施教】很重要。 3‧ 遛狗,只要清理狗便,為何會被罰?被誰罰?誰敢亂開罰? 4‧ 自你搬家後,你養的兩隻狗,到那理去了?到那理去了? 希望你不是「棄養」他們。 如無法真愛的養他們一生,或未能妥善安排去處,那拜託以後就千萬別再養任何寵物了, 為你好,更為他們好。 請上網查查「貓狗TNR的好處」,除了避免他們再生,結紮的好處還有啥? 「地域性」是不可忽視的重要性優點。貓狗的數量,絕對不會變多,只會變少! 幫貓狗結紮後,居然不放回原地,很糟糕,這樣的作法,非常的、絕對的大錯特錯。 不信的話,po上臉書,試試看,會被罵慘。 並且,不把他們放回原地,那……不久之後,你那的街貓街狗,鐵定會變多, 到時,就要怪你們自己囉! 請上網查查:【貓狗TNR的好處】或官方的【街貓絕育回置方案 TNR】或 【街貓友善照護行動方案〈TCCP〉】..... 所以,別擔心會造成住戶的困擾,反而是住戶應該要感謝幫忙結紮的人! TNR後,餵養人照顧他們,是責任! PS 到底有多少住戶會覺得困擾?比例是多少?比例是多少? 那裡有街貓街狗,餵養者,就在那裡餵。 當發現我的餵食處,有陌生人在餵,我滿懷感激,就算沒清乾淨,無奈之下,我順手處理掉就好, 包容關懷動物的善意,會很困難嗎? 那位小姐,「跑隔2條街那麼遠」的地方餵食,有何不妥? 你都用「遠」這個字了,難不成,「要隔一條街那麼近」,你才滿意? 「餵食地、不重覆」,能讓更多生命飽餐一頓。 任何人都可以在任何公共場所餵食,不違法。 能餵多少飼料,是否足夠?【盡力而為】是重點。 舉例,人類捐款幫助人類,價值不在金錢多寡,有心最重要。怎能嫌別人捐的錢太少? 如果知道飼料不足,我們有能力,就補上啊!能補多少?盡力而為,就是愛護生命的方式。 請問,你知飼料不足,可有補上?如果沒有,那你有何資格嫌別人放太少? 有錢買飼料,不見得就有錢能自費幫貓狗結紮喔。 你說自費幫貓狗結紮過,那就該非常明白,單單一隻犬\貓\公\母,結紮手術與住院的費用,要花費多少錢? 不是每個餵養者都有能力負擔全額結紮費用,更何況,豈止是只有幾隻,很可能有數十隻啊! 每天能讓貓狗溫飽一頓,已是上限,何不體諒? 並且,不見得每位餵食者都知道,何處可以申請免費的結紮補助經費。 請問,你知道嗎?我知道!何不多些諒解? 人吃剩的廚餘,千萬不要餵食動物,太糟糕啦! 請自行上網查查,很簡單的就能明白了。 街貓街狗,又不是你在餵,他們為何要親近你?他們為何要被你管理?好奇怪喔! 我從未聽過,餵養者還要負責貓狗的吠叫聲。 如果真造成髒亂,又屢勸不聽,那就告發啊! 寒流來,凍死一隻小貓,好可憐喔。 好可惡喔,你那位不喜歡動物的鄰居,憑什麼跟那位小姐吵?還差點打起來?真是莫名其妙。 那條法律規定,餵養者要負責動物的死亡地點與方式? 警察是要勸導什麼?根本是搞不清楚狀況,是那個派出所的警員啊?完全不了解現今政府的動保政策。 街貓街狗,不見了,原因有很多,你了解嗎? 你們餵養的貓狗不見了,可有任何證據,能證明是被那位小姐餵的外來的貓狗給「咬傷驅趕」? 咦,那5隻貓狗,是「你」,還是「你們」餵養的?看到最後,我還是搞不清楚。 我餵流浪貓,最討厭聽到「佛教因果造業,什麼沒愛心下輩子當流浪貓狗」這類話。 碰到這種個案,不要理就好啦,別氣壞自己,別牽怒動物啊! 回覆了你的所有留言,你自己再上網好好查查,對於街貓街犬的TNR動保知識,肯定會大增,所以.... 請多點包容與耐心,好好的跟那位小姐解釋,為了流浪動物好,她總會聽進去的,就看你要怎麼做! 最後,愛護動物的人們,是不會用「野貓野狗」的說法,文明的用詞是「街貓街犬、流浪動物」!
餵養的人,看來看去都是「自私」的,餵養地幾乎都不是在自己住家附近,即使不留下「垃圾」,但是餵養的東西,最終產物,到底誰會處理。喜歡餵養的人說詞裡,我看不到有人除了餵養之外,會去清理排泄物的!因為不是法律上的飼主,隨地排泄,不會被罰! 「法律」不等於「道德」!因為不違法,所以自以為是,不管別人感受,是最常看到的心態,不懂何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看不下去】你看不下去,我也真的是看不下去↓↓↓↓ 1‧自己不餵流浪動物,也不許別人餵食的人,看來看去都是「萬分自私」的。 只管自己吃飽就好,流浪動物會不會餓死,一點都不在意,這不是自私,什麼才是自私? 2‧誰規定餵養一定要在自己的住家附近?你不餵就算了,還管別人在那裡餵,這這不是自私,什麼才是自私? 你有做過什麼地區的調查?什麼真實數據顯示「餵養地幾乎都不是在自己住家附近」? 呵! 你幾歲啊?活了這些年,你一直鐵定都在你家附近填飽肚子? 許多不在你家附近的人,因為你付錢\有人請客,都會做飯給你吃,那..... 餵養人不在自家附近,跑到別處,免費餵養流浪動物,有何不可?(在此,對那些餵養人,獻上萬分敬意與謝意) 3‧你說「我看不到有人.....會去清理排泄物的!」, 你知道,全台灣有多少人在餵養流浪動物?你以為你能看到多少人啊?還敢說「看不到人」,滑稽咧! 地上的排泄物,你如何知道是家貓家犬留下的?還是流浪貓狗留下的? 如果你有親眼見到是餵養人餵的流浪動物所留下的,那你為何不現場直接反應? 你跟不清排泄物的人一樣:都有錯。 如果是餵養人走後,動物才排泄,那就怪不了不知情的餵養人了。你每次排泄,都會告訴幫你做食物的人嗎? 4‧你說「法律」不等於「道德」,那什麼是「道德」? 「不讓人餵養同是生命的流浪動物」這是你心中的道德?誰教你的? 5‧你討厭別人餵養流浪的心態,也是不違法的,重點是: ●● 你不就是你自己口中的「自以為是,不管別人感受,是最常看到的心態,不懂何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6‧如果你對「TNR」有什麼意見,直接和政府反應,這是前朝與現任總統的動保政策。 什麼是「TNR」,你自己上網查吧!
你好!我住的社區有愛心爸媽定時為餵養貓咪好多年,昨天管委會居然貼出禁止餵養流浪動物的公告。雖然這些浪浪不是我們餵養的,但浪浪突然沒飯吃不是很可憐嗎?所以我們跟管委會反應想討論是否可以有配套措施,想不到有一住戶一直逼問我們,萬一浪貓嚇到老人小孩跌倒產生的賠償與訴訟,我們要站出來負責嗎?我的問題是,這些他們說的因為餵養浪浪而衍生出的問題,到底應該怎麼處理?應該不會是這些辛苦的愛爸愛媽負責吧?我應該怎麼回答?
【Drew Choo】管委會的權利,不可無限上綱,制定任何規約,都要依法行事,絕非主委幾人可自行決定的喔,你社區的管委會所貼出的禁止餵養流浪動物的公告,依據是什麼?可有經由「區分所有權人」開會通過??請詳見本內文的「台中市南屯區潘朵拉社區….」標題下「第3點之a」的解說。 關於「浪貓嚇到老人小孩跌倒產生的賠償與訴訟,我們要站出來負責嗎?」 A‧如果一定要談到「負責」的問題,請對方去找蔡英文總統吧! 「TNR - 誘捕、絕育、原地放養」是現任總統的動物保護政策, 如果對方有任何反對意見,請向總統府反應。 我們是在貫徹政府的施政,要找負責的人,請對方去找總統負責。 B‧餵養流浪動物的人,不是動物的飼主,是要負什麼責任? 如有人這樣問我,我的回答是:『我們是不是要負責,這是關於法律的問題,請你現在立刻,當著我的面, 打電話詢問相關政府單位(動保處、縣市政府、總統府),如果有法條規定,餵養流浪動物的人須負責, 我們一定負責到底。』。 我知道有流浪動物會到某地,我去餵食,難道他們有事,我也要負責? 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有這樣的規定,包含本國在內。 C‧你不是「流浪動物」的飼主,對方要告,那就等著被告「誣告」 對方如再出現,請立刻錄影存証,對方是在恐嚇嗎? 沒有任何法律規定不准餵食流浪動物,所以對方惡意阻撓, 才應該要小心被告「妨礙人身自由」!! C‧老人與小孩,為何會被嚇到跌倒?弱勢的一群,出門不用人陪伴?家屬在那? 我看家屬的該負的責任才是最大喔。 E‧只要不留垃圾,誰都管不著,包括環保署。 跟管委會談「配套措施」: A‧先說明,TNR是現任總統的動物保護政策 B‧說明TNR的好處(請上網查) 幫貓結紮,有效控制貓咪數量,管委會該要感謝你們才對喔 以上,請參考,如有任何問題,請再次提出,我們一起研究。 最後,深深感謝你們 -- 善良的一群陌生人。 千萬別向惡勢力低頭,那絕對是極少數。 加油!!!!!
謝謝您花時間回覆,真是獲益良多阿! 目前已經見到社區內餵養的愛爸,也得知還有另一位外面的阿姨也會在遛狗的時候順便餵貓。雖然這位愛爸對於管委會的禁止一點也不在乎,但因為顧慮社區其他人的感受,同時也希望貓咪能有舒適的用餐環境,我們還是會盡力想出解決辦法!如果有其他疑問再請教您了!再次謝謝!
【Drew Choo】更感激你們對流浪貓咪的愛護。 不知道妳住在那個縣市,但全台灣在這數年中,已發生了數不清的「狗群咬死街貓」的慘案。 新聞已報導了,要小心啊,可能是人為的因素。 所謂狗群,最少四隻,多則十幾隻,集體行動,不會吠叫(疑似被割聲帶),個個精壯結實。 所以,千萬不要在任何地方,暴露貓咪所在地點。 以台北為例,詳情請見:(臉書)台北貓慘案 全民來報案 https://www.facebook.com/%E5%8F%B0%E5%8C%97%E8%B2%93%E6%85%98%E6%A1%88-%E5%85%A8%E6%B0%91%E4%BE%86%E5%A0%B1%E6%A1%88-1506450629605816/?fref=ts
看了你的文章好感動,我應該要多學學倡議和捍衛對的事情。 今天我餵食被住在附近的鄰居指責,告訴我「可以不要在這裡餵食流浪貓嗎?你知道他們造成『附近居民』很大的困擾嗎?」 我問造成甚麼困擾? 對方回應:「我的車停在這裡坐墊會被抓破,我要拿去倒垃圾的袋子也被弄得很髒,玄關鞋櫃的鞋子被咬出來,你知道你這樣餵食的行為造成『附近居民』多大的困擾嗎?」 我很虛弱的回應:「正因為貓難以捕捉他們,所以現在正透過餵食誘捕結紮和送養。」(覺得自己回應的不是很好)>< 不過這位小姐還是表示「餵養流浪貓狗是不當的行為」 說實在我都懶得爭,因為我是在大樹附近餵食,那個車棚本和大樹生長的地方本來就是浪浪的領地了,但被拿來建車棚、農地使用唉我都不想爭到底誰搶了他們的家啊! 只是很困擾高雄真的超不友善流浪貓狗,找不到結紮地方(比較有優惠的或者願意讓剛開完刀的貓多待幾天的醫院,如果多待還要提高價錢,還有開刀費用不包含住院七天的服務。) 附近做餐飲的有收留流浪貓我都會去光顧,問起貓他們都超害怕,害怕會被抨擊,問他們去哪節紮都吱嗚難言,擔心可以免費節紮名額?沒了,還有造成幫助他們的醫院有困擾,難過為何做善事要被這樣對待阿。 我的母校高雄鳳山五甲五福國小後門也貼著一張由高雄市環保局張貼告示:「禁止棄置食物,餵食流浪貓、犬違者罰新台幣六千元整 高雄市環境保護局 啟。」 為何國小教育就這麼糟糕阿,下一代很重要耶!!超想貼你的連結或者您弄個QRcode條碼方便現在小孩還有附近餵食的人可以掃描資訊。 看完我決定加強自己對法律知識,邏輯思辯和倡議的能力,希望高雄也可以很勇敢地對別人說:「此處是動物保護處立案的『TNR街貓社區』,牠們都是政府補助津費節紮的街貓,牠們有資格住在這裡。」TNR何時能落實到高雄,身為高雄人真的覺得殘酷,很有人情味的高雄,卻少了對流浪貓、狗的包容,我怕狗,但我不會驅趕和傷害,我家中養貓有困難,我餵浪浪帶去就醫都需要費用和人力和經驗,為何一樣是高雄人不能多一點耐心理解TNVR的行動!! 請告訴我高雄現有哪些TNR落實和支持的資源,急需~~
【訪客】首先,萬分感謝你對流浪貓咪們的關懷之心。 我們沒有錯,請抬頭挺胸的+理直氣壯的、堅強起來。 我們的堅強與堅持,才能有效的守護流浪動物的生命 -- 至少在他們短暫的生命裡,每天都可以吃飽飽。 1。下次對方再說「附近的居民」,你問他:到底有幾個居民? 那幾個居民又佔所有附近居民的百分之幾?少數服從多數啊! 請相信,愛護動物的人,鐵定佔絕大多數! 2‧明知座墊會被抓破,不會在上面加上個塑膠布嗎? 為了一個坐墊,要讓所有的流浪貓都餓死嗎?好狠心喔! 鞋櫃是在戶外?為了一個不裝門的鞋櫃,就要貓咪全餓死?好狠心喔! PS 猜猜對方信什麼宗教?還可以再加上一句「阿彌陀佛」! 3‧「倒垃圾的袋子也被弄得很髒」,他是把垃圾袋放那裡啊? 倒垃圾,人不可以離開,如果他守在垃圾旁,貓咪會弄髒,那真是見鬼囉! 4‧我怎麼覺得,那邊好像是荒郊野外,所謂的「附近居民」,根本就是他一個人! 5‧叫她把她的意見「餵養流浪貓狗是不當的行為」,快快去跟政府反應, TNR就是現在的蔡總統+縣市首長+許多政治人物的動物保護政策。 身為國民的你,是在貫徹政府的施政。 叫她立即當著你的面,打給相關政府單位+1999。 6‧店家的觀念,要靠你慢慢去改變囉,友善動物的店家,生意都會特別好, 尤其臉書的影響力,更大喔。 7‧你的戶籍在那?高雄是可有朋友願意幫忙↓↓↓↓ ●《高雄市政府絕育補助》https://www.facebook.com/notes/%E8%8F%A9%E6%8F%90%E8%AD%B7%E7%94%9F%E5%8D%94%E6%9C%83/%E7%9C%8B%E9%81%8E%E4%BE%86%E9%AB%98%E9%9B%84%E5%B8%82%E6%94%BF%E5%BA%9C%E7%B5%95%E8%82%B2%E8%A3%9C%E5%8A%A9%E4%BE%86%E4%BA%86/10155131342028856/?hc_location=ufi ● 106年度高雄市犬貓絕育補助合約獸醫診療機構名冊.xls ● 4月份偏遠地區公費補助狂犬病疫苗注射暨寵物登記活動行程<燕巢,旗山,茂林,美濃,那瑪夏,阿蓮> http://livestock.kcg.gov.tw/News_Detail.aspx?rootid=889 ● 免費偏遠地區犬貓絕育(結紮)三合一活動<內門、甲仙> http://livestock.kcg.gov.tw/News_Detail.aspx?rootid=888 8‧【沒有】任何一條法律是「餵食流浪動物的動作是違法的」。 高雄市環境保護局(含任何單位、任何人)沒有權力自訂罰鍰,這才違法吧! 請打電話去抗議,還有1999+市府信箱,一定要抗議,要環保局更改告示內容。 ●●如果可以,請拍照,傳到臉書,私訊給我,我分享出去,讓大家一起抗議。 請點選側欄上方的貓咪大頭照,可連到我的臉書「Sharon M S Chen」 9‧●●非常重要●●因為有惡人的存在,千萬要注意,隨時觀察附近是否有毒物存在, 毒物通常是綠色塊狀物,請立刻清除乾淨。 如果發現有無主的誘捕籠,立刻將門關上(不犯法),或立即送交警局(失物招物)。 如果還有任何問題,請再次告知,我們一起研究,加油! 謝謝你!
我們社區最近也發現了這個狀況,可以將您的文章影印出來分享嗎?
【訪客】可以。請註明出處,因為本部落格還有其它的動保文章,可供參考(尤其是我回覆來嗆聲的人的留言) 你更可加註:TNR-誘捕、結紮、原地放回餵養,是現在政府的動保政策。 謝謝你。
除了佩服還是佩服。如果十年前就有這篇文章就好了。
【頂級豪宅商辦達人】很高興在這裡見到你。 不晚不晚,十年前十年後,只要不變的是永遠擁有一顆無私關懷流浪動物的愛心,永遠不嫌晚。 時間只會讓我們更堅定去做該做的事,灌輸身邊的每個人「正確的動保觀念」,台灣總有一天將不再是流浪動物的人間煉獄。 讓我們一起努力吧!謝謝你。
這些餵浪浪的日子,漸漸地發現並不是所有的居民都討厭這些毛孩子,而是有特定的一戶人家惡意的虐待這一代的浪浪,剁貓的手掌、腳趾,用熱水潑貓等。透過不斷的和這裡的居民閒聊才發現,比我更早之前有兩位固定會餵食浪貓的阿姨那裏得知,這戶人家以前是做屠宰狗的工作,對於流浪貓狗的侵擾(他們認定的)做法都非常殘忍。 前兩日我餵食看見那戶人家的阿嬤要出門,看見貓靠近她家門口曬魚乾的地方,憤怒地拿著手裡的垃圾就往貓的身上砸,揚言:「早晚我要剁了你的手,我的魚都被你吃光。」這戶人家常會放魚乾、垃圾在自家門口,這戶人家又不親近貓,以貓的習性讓這些孩子飛蛾撲火的親近這家人還有他們的工廠,卻接連採遭毒手。 這裡的愛媽為浪浪很多年,過去曾遭受指責和被東西丟的侵害,很想搬離這一代會虐待貓狗的鄰居(在貓飲用水裡放漂白水灼傷貓的食道、剁貓的手、拿東西丟貓、指責不該在這裡餵食浪貓會造成困擾....)。 真不知道該如何保護自己和這些浪貓不會慘遭侵害? 愛媽為了緩和對方的情緒打好關係還自己花錢買了這戶有錢人家製造的商品,真是感嘆為何這戶人家在惡名昭彰之下依舊可以坦蕩蕩地活著,認為自己的信仰─虐待貓狗的行為是一切自然的事情。
【訪客】報案、報案、一定要報案!!!!!!!! ● 那戶惡人,確定現在沒再做「屠宰狗」的犯法行為嗎? 請再多加留意,如再發生違法事情,請錄影錄音存證。 2017年4月11日,針對《動保法》修法,立法院已三讀通過↓↓↓ 「第25條:故意殺害、虐待動物,使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的刑責, 提高至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至200萬元罰鍰, 針對情節重大或連續犯、累犯者,最高可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併科50萬至500萬元罰鍰。 新修訂的法令還規定,販賣、購買、食用或持有狗、貓的屠體、內臟或含有其成分的食品, 可判罰款,並公布違法者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新聞連結】http://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ese-news-39580384 【新聞連結】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032760 【新聞連結】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0412/37615213/ ● 是否可將貓咪遷往別處餵食? 這不需要花太久的時間,貓咪很聰明,每天以幾步的距離,慢慢引誘他們,到安全處進食。 ● 聯絡當地的動保團體(可上網查),告知這事,請求協助。 ● 報案首要:錄影錄音存證 報案單位:動保處+110+1999【全部都要通報】 要求報案單位,一定要以「電話」回覆處理結果。 每天一通電話,密切追蹤報案單位的後續處理狀況。 謝謝你的善心,街貓很可憐,惡人真是該有惡有惡報的現世報。 如果還有任何問題,請隨時留言,我們一起研究對策,不要輕易放棄喔,貓咪的生命與生活權,全靠我們的努力喔! 再次謝謝你,也請傳達感謝之意給餵養他們的愛媽,辛苦了。
您好:我是一個養了貓以後,漸漸的愛上了貓咪,我住的是15樓的公寓大廈,今日我接到管委會的人員打電話給我, 管委會人員說:要我不能在我停車位上餵食流浪貓,因為已經造成清潔人員打掃的困擾,及有大樓住戶反應說是因為我餵食浪浪,所以造成他車上有貓咪腳印,還強調他的車很名貴。 我說:憑什麼要我禁止餵食? 人員說:他有翻閱管委會prapra....所以不然要再開管委會,看如何處理!不然就叫環保署來抓貓,甚至毒死貓⋯⋯ 我說:貓咪也是生命,要我不餵浪浪我沒辦法,要我殺死貓咪我更不可能。 請問我該如何處理面對?謝謝
【訪客愛貓人】你好,請千萬記住:跟管委會的人說話前「先開錄音或錄影」,證據很重要。 再說要毒死貓的話,立刻打110報警+當地的動保處,就明說有人放話要毒死貓, 這是違反「動保法」,真要毒死貓,是屬於「刑事案件」,就算還沒真毒死貓,也要到警局備案。 也要動保處派員前來,做成記錄。 這點非常重要,是以防萬一的為街貓好,讓惡人心存警惕 ↓↓↓ 台灣是有「動保法」的國家,千萬別犯法。 關於跟你說話的人,你確定是管委會的人嗎?還是警衛?還是停車場的管理員? ● 如果真是管委會的人,他要召開管委會,就讓他開啊,告訴他,一定要依法按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召開,那可不是隨便幾個人就能決定的事,管委會只是替住戶服務的單位,權力有限,真的沒有什麼了不起的(本人就是管委會的主委,真的!!)。 別忘了,你也是有投票權的人之一 請詳見本文的《台中市南屯區潘朵拉社區……》那個段落的內容。 ● 如果是警衛\停車場的管理員,看是受雇於那間公司,你也可以打電話去客訴他啊,叫他們換個有愛心的人來吧!(別忘了,你也是付薪水的人之一) ●● 通常我的處理方式是先來個「哀兵政策」:你來阻止我,我好難過,街貓真的好可憐,我們每天都能溫飽,他們也是生命,卻是要吃一口飯都好難,好可憐,要是餓死了,怎麼辦?阿彌陀佛(此口號,全看對方信啥教,如果不知道,阿彌陀佛的機率也許比較高)。 怎麼辦?請幫幫我:以人為主的請求協助,看看有那個地方,適合餵貓,並且一定不留垃圾! 最好是能保證「你讓我餵貓,我就帶貓去結紮,不會讓貓越生越多」。 請耐心講解TNR的優點,這是在幫助不喜歡流浪貓的人的大忙喔。 不知道你是住在那個縣市,請上網查查當地的縣市長的動保政策。 可以肯定的是,TNR就是現任總統的動保政策,我們是在實現\完成國家的動物保護政策。 以上,請參考,如果還有任何問題,請再次留言,我們一起想辦法。 加油,千萬不要向惡勢力妥協,流浪貓咪們真的需要你,你絕不孤單,加油。 謝謝你的善心。
為辯解而辯解而已
【訪客】你的意思就是,法律法條都是「辯解」,那什麼才是「合法的辯解」? 請繼續來強辯!!
最近在餵野生貓咪時心情受到影響.住家附近有需多貓咪.在公園與廢棄的眷村間.我偶爾會去喂養貓咪.我本人是有看到貓咪才會在貓咪附近放飼料.最近在公園喂野生貓咪時.一直受到阻擋不然就是把我放的飼料倒掉.說一堆很瞎的理由"怎麼不帶回家.大便很臭.."很自私的想法!! 今天剛用手機拍貓咪時.就遇到公園的除草工人來說這裡是個小公園不能養貓= =還有2個歐巴尚說還要和里長說類.難道公園不能餵貓嗎!??? 最近也在廢棄眷村發現有人餵貓咪.是放大量的飼料.我就沒再放飼料了.飼料上還有蚊子真是......
【麻糬媽咪】首先謝謝妳的愛心與付出。 要穩住啊,別讓那些人來影響妳的心情,他們不值得讓妳有壞心情。 類似的事情,我太有經驗了,更勝者,我還被一個惡女人「強拉」進了派出所,惡女人氣兇兇的向警察說明來意之後,警察立刻回說:『餵流浪貓喔,我家巷子也有人在餵。』;哈。 我氣定神閒的解釋,TNR是現任總統與多位縣市長的動保政策,絕不違法……任何人要是傷害流浪動物,可是違反動保法的喔……』 最後,我對警察說:『沒事了?那我要走了,我還要回去原地餵貓。拜拜。』 我最討厭聽到「喜歡,就通通帶回家啊」這種話,碰到這樣,我都會說:『喔,喜歡就要通通帶回家是嗎?好啊,我最喜歡你的錢,等你把你的所有存款全部通通給我帶回家,我就把這些貓咪通通帶回家,如何?』 有許多人,根本分不清狗大便與猫大便的區別(最簡單就是看大小尺寸),不會分,但會亂栽贓,我說:『等你把大便拿到獸醫院,開證明是貓大便,再來跟我談。』說完就不理了。對方如果還要再亂亂唸,我就一直重覆,看誰會先煩。 除草工人是那個單位的?要以很嚴肅的態度問他,就說他被誤導了,妳要打電話是他公司抗議,沒有法律規定公園不能餵貓,這是妳的人身自由。妨礙妳,可是違法的喔。 里長也不能違法啊,沒有任何一條法律是禁止餵食流浪動物的喔。 再次強調,TNR是現任總統的動保政策,里長不遵守嗎? 請不要灰心,在各個角落,都有許多人和妳一樣,妳絕不孤單。
您好,我最近家裡附近出現了嚴重的流浪貓氾濫問題,不知道該怎麼解決。 我家是一般的巷子住宅區,2年前一隻貓來到我們巷子,有些愛貓人士就在我們家巷子附近餵養貓,結果不知道為何,貓就越來越多,往巷子住宅區內聚集。目前已經有14隻貓了(這是別人說的,我自己親眼目睹是一口氣看到11隻貓)。平常大概會有7.8隻貓會分散躺在各家住宅二樓屋頂上。而且因為我們巷子住宅嚴禁養狗,所以貓肆虐的很嚴重。而且我們這裡的住戶都不會欺負貓,所以貓也都根本不怕人,看到人走過去也不會跑。 我家住一樓,所以家門口很多貓屎貓尿,我家門口停的車下固定會有2隻貓待在下面,每次出門要開車都要先趕貓,二樓住戶曬的棉被和地毯常常會被貓抓破,甚至貓會跳進2.3樓的住戶陽台內去挖盆栽。所以我們被搞得很頭痛。我家住一樓,所以深受貓的貓屎貓尿侵害,在自家機車上曬棉被還常被貓踐踏上面都是腳印。 巷子所有1.2.3樓的住戶深受貓肆虐侵害,斜對面2樓住家找衛生署要捉貓,衛生署只給他們貓籠自己抓。結果一放貓籠就被一些住戶說太殘忍。但我們也很頭痛啊。雖然不是我放貓籠,但其實我也希望貓能遠離我們巷子。 到現在還是有愛心人士來餵養貓,在一個小角落放上飼料和水,但沒一個住戶承認是自己放的。結果貓就越來越多,短短2年就有14隻,弄得我們很頭痛,有沒有方法可以萬全的解決呢? 給貓結紮的方式應該不適用,短短2年出現這麼多隻,都是大貓不是幼仔,應該是一隻帶一隻過來的。想請問怎麼辦?
【kbe60528】14隻貓咪!呵,可見你附近的住戶都很有善心,知道「地球不是人類專屬的」。 你那邊,貓咪聚集之處的附近,應該很少見到老鼠吧?我家有幾隻貓,別說老鼠,連一隻蟑螂都沒有。 我的住家旁邊,多年前是廢棄的日式住宅,後來變成公園,這才發現居然有2、30隻流浪貓,很多鄰居都在餵養他們,每隻都肥肥的。有一天,發現有一位50多歲的女士在抓貓,急急跑去詢問,這才知道,原來她是動保團體的志工,那時我才知道「TNR」這件事,從此以後,我就幫她抓貓,也才開始了我的餵貓生涯。你猜猜看,現在我這裡有幾隻貓? 對天發誓的告訴你,2隻。 開車前,先趕貓,會很麻煩嗎?我還曾遇見過一位陌生人,他的機車上睡了一隻黃貓,結果,他不忍趕貓走,就跑去喝咖啡了。 貓會跳到2、3樓去抓破棉被和地毯和挖盆栽,明知會這樣,如果住戶不加裝圍籬,我也沒辦法。 曾經有位鄰居新買了BMW的車,跟我說車上有貓腳印(沒有刮傷),經我建議,跑去買了車遮布套,結果,每次見到我都客氣打招呼,再也沒抱怨過,還讓貓在車頂睡覺,真是感謝他的善心舉動。 勸你的鄰居加裝圍籬吧,便宜的就好。方法多多種,端視人類要不要做,畢竟我們是人類,他們是動物啊 -- 沒有家可以庇護的,餐風露宿的可憐小動物。 據我對貓咪習性的了解,他們不會在水泥地上拉屎拉尿,會找有土的地方便便與尿尿,隨即掩埋起來。 曾經數次碰過有人向我抱怨,貓拉屎在他家門口,許多次。我一去看,天啊,不看形狀,光看大小也知道,那是狗大便。請你多注意看看,是否有人遛狗,不撿狗大便的,好好規勸他們吧,我就是這樣處理,幸好對方明理,自知理虧,有改善,也就再也沒有發生貓拉屎在人家門口的事了。 你家的機車是停戶外嗎?以下恕我直言,在公共場和曬棉被,這樣好嗎?你的鄰居真好,都沒有人抱怨「妨礙觀瞻」嗎?沒人通報環保署嗎? 你的鄰居能容忍你,你卻不能容忍智商不如人的無知的貓,很奇怪耶,更奇怪的是,明知貓會留腳印,為何還要在戶外曬棉被?還好我這地區,沒人在戶外曬棉被衣服,否則一家兩家三家的,哇哇哇!附近的房價高嗎? 放籠子抓貓,是要放去那裡?動物收容所?那是動物監獄,有進難出,千萬不要害死貓啊,拜託拜託。 放到別的地方去,也是讓貓很難活,不止沒有吃的,會餓死,遇到已結紮的地域性強的在地貓,會被趕,根本很難存活。千萬別讓他們死啊,留一條活路給他們吧。 給貓結紮絕對有用,除了不會再生小貓,地欲性會變強,能驅逐外來貓,數量絕對會變少,這是我的親身經驗。 請上網查查,多詳細了解TNR的優點,這是最有佳、最有效,最人道處理流浪貓的問題,更是現今與過去的政府的動保政策(含各縣市首長的動保政策,可上網查)。 請上網查查,或是直打電話給當地的動保處詢問,你所在地,屬於那個動保團體負責,他們可以幫你。 1970年代,歐美就已經開始實行了,在這方面,我國還真是落後。 聖雄甘地曾說:『一個國家道德進步與偉大程度,可用他們對待動物的方式衡量』 The moral progress of a nation and its greatness should be judged by the way it treats its animals. ~Mahatma Ganghi
您好 謝謝回覆。不過我們這裡的問題可能比你想像的大。 我們這裡最初也曾有人帶貓咪去結紮,在最開始貓少的時候,他們自掏腰包帶了6隻去結紮,回來時耳朵有被剪耳。但不知道為什麼,貓居然沒有減少,所以演變到現在有14隻(自己親眼目測11隻)可能是其他野貓強悍,結紮貓兇歸兇但打不過吧?自己猜的。 其實以前貓少4.5隻的時候問題沒這麼嚴重,就是貓多了問題大。而且貓似乎不是都只會尿在土上,我家門口、機車墊上就有貓尿貓屎。尤其是2樓屋頂(斜斜的長得像遮雨棚的那種屋簷,但不是布做的是類似鐵鋁皮屋頂,外觀像遮雨棚),會有一團一團的貓屎貓尿,分散各家屋頂,一但下雨會把屎尿沖的滿處都是。不知道是不是我們這裡的貓都跟別人不一樣? 而且就算貓屎貓尿會掩蓋起來但東西還是在啊。假設我在你家衣櫃裡大小便,事後我把衣櫃門關起來,但是排泄物還是在裡面啊,味道也在啊。(抱歉舉例粗俗) 因為我們這裡是巷子內住宅區,跟一般出門就是大馬路還是公寓大樓那種不同。我們是小巷子內,所以住戶一般會把棉被、衣服掛在陽台曬,我家一樓則是放在我機車上,機車與汽車都是停放在我家門口,都屬於我家占地範圍,所以沒有公共問題。巷子內不是面對大馬路,所有沒有「妨礙有礙瞻觀」,大家各地也都是把棉被、衣服放在陽台曬,我家一樓在放停車的小院子曬,所以沒有舉報問題。 1樓住戶家家戶戶門口都是停車處,這裡沒有停車場。 可能是你們住大城市、美麗的公寓大樓比較難體會我們的居住環境吧? 2.3樓的陽台是樓上住戶的空間自由,我是不好意思叫他們裝柵欄啦。畢竟有些住戶喜歡手跨在陽台上觀景啊。而且他們也沒辦法曬棉被了。 開車前趕貓問題不大,但不好處理。因為有時貓會窩在我家車底下。每次檢查車底沒問題,但趕貓很不方便,因為停放車子的位置很窄。就算拿雨傘伸到車底,也只會讓貓後退,我家的停車位置又只能站在車正面趕,其他四方都是牆,人過不去。在車正面趕貓,貓縮到後車輪位置問題最麻煩。趕上班哪有時間慢慢趕貓。運氣好,不到半小時解決,運氣不好,好幾個小時還在那裡。 你怎麼預留趕貓的時間?早1小時起床?早2小時?早3小時?可是不趕也不行,貓在車底下,啟動車,車輪不小心壓到貓怎麼辦?我們也是愛護動物的。 每天在自家門口清貓屎貓尿真的很累,下班回來累得要死,還要天天處理大小便。 我家如此,隔壁1樓也是,對面1樓也是。14隻貓的排泄物幾乎分散1樓住戶門口、2樓屋頂(其實應該說1樓屋頂?屋簷在我家上面,2樓住戶下面,其實應該算1樓屋頂吧?),整個巷子進去都是屎尿味,整條街清掃消毒都沒用,味道還是在。一到下雨,2樓的排泄物沖到地面上更是可怕。 因為家家戶戶都是如此,所以大家都想驅逐貓。只是礙於把貓捉給衛生局又怕像你說的被害死。我們不介意貓來這裡,但不能定居騷擾環境。但老是有人在巷子角落放貓食,把貓引來。但問是誰放的都沒人承認。你要餵養也放遠點。別在巷子。 有沒有辦法可以讓貓遠離巷子?無論是棲息還是排泄都不要在住宅區。至少遠一點的公園啊。(我們這裡都沒人養狗,整條巷子都沒有,所以不要建議說用狗趕貓。我也不忍心。) 求救!
【kbe60528】為什麼你會覺得,你的問題比我想像中的大?因為你沒有仔細看我的回覆。 你的重點只在於「你的遭遇」,卻沒仔細思考我提供給你的基本解決方式,你連試試看都不願意,一心只想把貓趕走,這要我怎麼幫你? 你以為趕走這一批貓,以後一輩子,你住的地方都不會再有貓出現?老實告訴你,不可能。 只要不確實的實施TNR,就一定會有新貓出現。 什麼是TNR?你絕對沒有依照我的建議,上網或是打給動保處,做進一步的確實了解,對吧? 你來我這留言,根本就不是來尋求解決方法,只是來抱怨吐苦水,你最希望是啥也別做,然後,一眨眼,貓全不見了,對吧? 這要我怎麼幫你? 「貓屎貓尿會掩蓋起來,但東西還是在啊」;真令我無言了,都已經掩蓋了,你還想怎樣? 你在我的衣櫃裡大小便,我不會讓你把衣櫃門關起來,讓排泄物留在裡面,我是人,我有手,會清除掉啊,然後痛罵你一頓,外加報警處理,因為你是人,不是貓。 有尿味,就想辦法解決啊,隨便上網查,就會知道了,最簡單的方法就是「白醋」,不過,我想,你不會願意到大賣場花錢買最便宜的白醋,對吧? 這要我怎麼幫你? 不好意思,我必須說,我餵流浪貓,許多年了,第一次聽到,趕車下的貓,會要花上30分鐘,甚至幾個小時。剛剛還特地跑去問了幾位里民,他們比我還驚訝。 我家旁邊就是一個停車場,巷子裡,停滿了車。 好吧,再教你一個方法,先發動引擎,下車觀察,再慢慢移動車子。 如果你也不願意試,這要我怎麼幫你? 我住了30多年的地方,是跟動保處簽約合作的「街貓誘捕絕育回置方案(TNR)」的里,所以這裡每條巷子,都有人在餵貓(含住戶),沒有那條巷子,是充滿貓尿味的喔。我真的很想知道,你是住那裡啊,好奇怪喔! 老實講,我覺得,所有問題的癥節,是在於人,不在貓。 看你留言一長串,完全沒有半點自省,怪這怪那,就是不會怪自己,怎麼不快快動手改善環境,方法都告訴你了,不是嗎?你有做到那一點嗎? 你覺得很累,懶得清理,怪誰?怪貓?你是人類耶! 你累,我比你更累,從早上6點起床,就是忙忙忙,你起碼還不用出外餵貓,除了要上班,我還要出門餵幾個點的貓耶,為了回覆你,我到現在還沒吃晚餐,你絕對不會比我這個快60歲的老太婆還累。 如果你真是愛護動物,何需跟流浪貓咪計較得如此深?他們不懂改,你是人,你可以想辦法改啊,不做,光「求救」,有啥用?誰都幫不了你。 如果我和你住在同一條巷子,我覺得你很煩,希望你快快搬走,你覺得如何? 除了你家的產權之地是屬於你家的,其他的地方,不屬於任何人的產權之處,都是「公共開放空間」,管你是住在巷子頭還是巷子尾,在公共空間曬棉被,就是不對,就是有礙觀瞻,不信,你可上臉書,最好是到「爆料公社」問問,看有多少人會贊成你的做法。 有些人會不准別人把車停在自家門口,這行為都被稱做「路霸」了,因為那是公共空間,不是私人產權的地方。這一點,你完全沒有自我檢討,而且,明知貓會去踩踏,還硬要在戶外曬棉被,這能怪誰?怪貓?這應該怪你自己吧? 說貓騷擾環境,你們這樣佔用公共空間,曬自家棉被,輕者是破壞當地環境形象?嚴重者是破壞台灣素質。 家家戶戶都如此,我的天啊,你到底是住那裡啊?頗嚇人的。 年輕人,要學就學好的,不良行為,千萬別學。 有句話「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你應該知道吧?你不喜歡貓在你這裡,就要愛媽愛爸到別處去餵,老太婆我說一句,你也太自私了。 再說,你憑什麼要愛媽愛爸到別處餵?餵食流浪動物的舉動,絕不犯法,那是人身自由,請你別防礙他人的合法行為。雖然你認為貓咪造成你的困擾,可曾想過,你同時也造成餵食者的困擾啊。 教你方法,試都不試,要你去詳細了解TNR,你也不做,留一對抱怨文字,這也造成我的困擾啊。 還有啊,衛生局不管貓的事,環保署也不管貓的事,這你也不懂,為什麼不多做些功課呢? 巷子裡沒人養狗,不代表沒有非巷子住戶的人會來遛狗,所以1樓的大便尿尿,到底是狗的還是貓的,你應該學著分辨一下吧。 有空都看看我的部落格內容,我是愛貓也愛狗的人,家有有貓也有狗,我才不會建議用狗來趕貓,這種會傷害貓的事,我做不出來。遇到有狗咬貓的事件,或是有人傷貓傷狗,我一定打電話報警(堅決要拿到三聯單)+報動保處(每天追蹤處理後續)+1999(市民專線)。 最後,提醒一下↓↓↓ ●台灣有一個法律叫做「動物保護法」,簡稱「動保法」。 動保法 第二章 第6條: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第六章 罰責 第25條:違反第六條,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 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有效的TNR,絕不是一群貓,抓個幾隻去結紮,就算完事了,還有後續。 找你當地的動保團體幫助,結紮與住院,不用花半毛錢,因為動保處有補助,因為這是本國現今的動保政策。 你在求救,我也提供方法了,但你什麼都不做,只會抱怨,這要我怎麼幫? 看到這裡,你一定超不爽的,我看了你的留言,老太婆我是超不爽+超無奈。
您好,不好意思惹您生氣。 其實最開始有打給動保局,可是他們說要徵求住戶的意見後才會處理貓的問題。 TNR有做過,或許沒做得徹底。先前在貓少的時候把貓都拿去結紮,那時候認為只有6隻,是因為結紮後陸陸續續還是有貓跑來變成現在14隻,才覺得似乎沒用。也許是當時沒做落實,或是別的野貓也很強悍吧? 但想做TNR卻又有新的問題。 ●有住戶抱怨貓即便全部結紮,在他們因為自然逝去之前,還要忍受多達十隻以上的貓害。要就全部送走不能回來。 ●有些住戶則是認為結紮後,貓有地盤意識,可能會使這十幾隻貓打架,驅趕。造成部分貓離去,很可憐。雖然討厭貓害,但多少於心不忍。 ●有些人則很反對結紮,他們認為貓如果有地盤意識,以後驅趕其他外來貓,那麼那些外來貓很可憐。外來流浪貓就不是貓嗎?怎能因先來後到就無法在這裡安生,很殘忍。只想把貓的活動範圍遠離住宅區,做驅離但不結紮。 (以上問題因為目前知識不足,所以無以辯駁對錯好壞。後續會請教專家建議,給予正確知識) 正因為動保局說要住戶定論後才處理,對於貓的安置問題各有定論,所以我才上網查詢專家意見。您說我不做功課,其實正因為是想做功課才上網詢問的,因為住戶現在都急於處理,所以我也急著想有答案,因此留言急躁了一點。 也不知道您是長輩,所以用語措辭上沒大沒小,惹您生氣不好意思。 我們並非討厭或是懶的處理貓的問題才趕貓,是因為無力解決窩貓長期所造成的髒亂。才想處置貓亂。 貓的排泄自然早已做過解決,不過成效不太大。清理後還是有味道,也放過一些柑橘類物品,驅趕貓來門口定點排泄,但只是造成貓換地點排泄。變成1.2樓屋頂有很多貓的排泄物。 1樓屎尿是貓是狗我不清楚。不過1.2樓屋頂的屎尿確實是貓的,狗也走不上去。2.3樓住戶常能看到貓直接在屋頂大小便。因為1.2樓都有屋簷,所以中間1樓屋簷剛好有2樓的屋簷可以避雨,貓會在那裡定居,曬太陽就會跑到2樓屋簷上,看起來很可愛,只是這麼多貓排泄的氣味問題很難受。而屋簷上清理不便。 「你以為趕走這批貓,以後你住的地方就不會再有貓出現?」以前我們這裡陸陸續續都有街貓,但不會定居。就是因為有人開始餵養才會成為聚集點。街貓來這裡吃食不介意也不排斥,只是受不了一窩貓定居在住宅區裡造成的髒亂。 不是不願解決而是我們的居民都無法有效處理,沒法妥善解決。 如同曬衣服、棉被,我不曬在自家庭院內曬我也沒地方能曬了。這裡小澄清一下,我是在自家小庭院內曬的,外有圍牆,不會有礙瞻觀,坪數也屬自家佔地,並非公共空間,您誤會了,請別動怒。但位置都非常小,所以貓跳下來容易踩到。 其實以前貓少的時候貓不會從正上方跳下來,是貓多的時候,貓有時玩鬧或是打架才會變得從屋簷正上方跳下來。不然以前都是乖乖沿著邊邊下來,很可愛。 2隻貓會變成長期窩在我家車下,可能是因為貓多爭地盤的緣故。 關於車下的貓。因為車是停在我自家庭院,有圍牆。是個ㄈ字型。除了車正面,其它左右後三面都是貼牆的。縫隙也小,就像包裝盒跟內容物大小貼齊,沒有縫隙,東西只能從開口拿出來。沒辦法像停車場的車,即便多數車輛併排,在前面趕貓,貓也能從左右後方跑出去。我只能站在前方趕貓,導致貓又會一直往後縮到後牆那裡,又跑不出去。曾放過一些貓不喜歡的味道讓貓不要長期窩在車下,但似乎因為貓彼此爭地盤的緣故最終導致無效。 所有問題都是貓多才問題嚴重。但現在才想解決增多問題,已經有14隻貓存在了。14隻集體結紮,實施TNR,又有人不接受結紮後還回來放養,數量即便不增加但14隻貓禍還是要繼續忍到貓安享天年;我自己是打算都拿去送養,可是收養所都沒位置了;有人建議停止餵養浪貓,讓貓自行轉移陣地覓食,但沒人承認是誰餵的,又沒監視器可看,食物依舊在;又有人反對結紮覺得對後續來的外來流浪貓不公平,停止餵養就好讓他們自己到別的地方去覓食,轉移陣地,但別讓結紮貓驅逐外來流浪貓。 一堆問題弄得我很頭痛,又急著處理所以急躁了一點。 (以上問題因為目前知識不足,後續會請教專家建議,給予正確知識) 感謝您這幾日的一一回覆,之後不會再留言擾您心煩意亂了。之後所有問題皆會自行處理,貓的安置會交給動保局協助處理,請求專家建議,細心請教。TNR也會詳加詢問專家。雖然目前貓的安置尚未定論,但絕對會妥善處理,請您安心。把您隨隨便便當成有問必答的詢問處,實屬失禮還造成您的不悅實在抱歉。真的不知道您是長輩,所以先前用語措辭多有不當,萬分抱歉。感謝,貴安。
【kbe60528】1 不要再扯什麼「其他住戶」」「有些住戶」、「我們」的,我不相信,台灣會有一條巷子,全部住戶都恨死貓,了不起只有少數幾人,非常有可能,根本就是你自己一個人的意見。 2 既然你都知道TNR沒做徹底,那為什麼你不繼續做下去,造成今天的狀況,該怪的人,就是你。 3 還在跟我提曬棉被的事,真受不了你耶,全台灣有多少住戶是沒有庭院的,那要怎麼辦? 又明知有貓會去踩踏,你幹嘛還死命要曬外面?有腳印是你的問題,你自找的,我也只能說「活該」! 4 還在扯開車趕貓的事,拜託,上臉書問問,誰會向你這樣花上兩三個小時,太好笑了,真是誇大其詞!我年滿18歲就開車了,你誆誰啊?根本就是你自己有問題。 還想否認?拍支影片來瞧瞧。 5 最討厭叫人到別處去餵貓的人,自私自利。 公共場所,又不屬於你家的產權,愛爸愛媽高興在那裡餵,就有權利在那裡餵,你憑什麼去騷擾他們?太可惡。 你說貓騷擾你,看你的留言到現在,我非常明白一件事「根本是你在騷擾貓咪,騷擾愛心餵養人,最可惡的人是你」。 所以,我非常討厭你!! 6 真是太恐怖了,是什麼樣的人會連TNR已結紮的貓,都容不下,非得讓他們一口氣全消失,太狠了。 所以我常說:某些人的人心險惡,比不上動物來得善良,真是不如也。 我真的很生氣,氣我不跟你住同一條巷子,否則見一次,罵一次,那才痛快。 不要再留言了,一律刪除,懶得理你,不值得我再浪費時間回覆。 最後,在此深深感謝那些身處「惡地」,卻不畏惡勢力的善良餵養人們,天地自有因果報,好心有好報。 至於你,自求多福吧!
工務05-112-1 高雄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2日高市府工養字第10175310300號令制定 中華民國107年4月19日高市府工養處字第10771906900號令 修正第4.5.8.11.20條 第二十條公園內有下列行為,經制止或命其離開而不從者,由管理機關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其經告誡仍有不從者,得按次處罰: 一〜十(略)。 十一、餵食流浪動物。 第二十二條本自治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已修訂…】沒被發現,不用管。 如已被發現,慢慢引導動物往外移到公園外側,手中有食物,身旁有動物,但動物沒吃,要怎麼罰? po上臉書。 等新市長上任後,寫信到市長信箱與1999反應。 這是目前所能想到的,有任何問題 歡迎再次留言,我們一起想對策。 加油。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218158081562235&id=100001041951633&refid=17&__tn__=%2As%2As-R
關於宿舍校貓 - Dcard https://www.dcard.tw/f/nutn/p/230843272?ref=android 這是發生在我學校的事情 但是我一直覺得裡面反對餵養的留言根本就是人類至上主意 另一方面有覺得,難道學校真的能禁止餵養嗎? 所以想請問一下 關於這篇文里面的觀點,到底是對是錯
【董依蓮】依我的立場,只要是為動物好的思維與對待方式,都是正確的;反之,當然是不對的自私行為。 地球不是人類專屬的,就是有許多人不明白這道理。 人類都有一個毛病:愛之欲其生,惡之欲其死。兩者都是私心私慾所造成的,但「生」總比「死」來得好。 對不愛貓的人來說,尚有好心腸的人,就是「視而不見」;最惡的就是「不要讓我看見的全部消失」。 「人性非本善」,對於那些容不下眼中釘的人,根本不用理會。 「TNR」到底好不好?解釋一次,不聽的話,就叫對方自己打電話給動保處或1999市民專線,不用浪費時間爭辯。 「餵食不留垃圾」真的很重要,否則就是讓不愛護動物的人,有說嘴的理由。 至於「三分鐘熱度的愛心」,我倒是覺得這世界真的非常需要,每個人都能無私的每天獻出短短的三分鐘愛心,匯集起來,嚇嚇叫喔,不止動物受惠,還能世界和平耶。 有三分鐘的愛心,總比0分鐘的毫無半點愛心來得讚喔。 對於餵廚餘與留空罐的人,可以留紙條說明,但請勿忘說聲「謝謝」,畢竟也是愛護動物之人,不需嚴厲批評。 至於項圈不見了的事,老實說,如果我見到配戴項圈的流浪貓狗,我一定會「取下來」。 想當年,在獸醫院,想幫貓咪買項圈,獸醫師就嚴正警告我,即便是家貓家狗,因為項圈引起的勒頸死亡事件,可不少喔。 流浪貓狗在外,比在家還更危險,根本就是危機四伏,要是那天,跑不見了,造成:萬一長大了、萬一變胖了、萬一被東西勾住了、萬一被壞人拉著項圈一提,帶走了‧‧‧‧‧‧‧‧,那就慘了。 勒頸,造成頸部潰爛,臉書上常見到啊。 所以,當發現流浪貓狗戴項圈時,都是盡可能的「把項圈那下來」,才是安全之道。 所以,我決不會怪那位把項圈拿走的人。 項圈是花錢買的沒錯,但這根本是不需要的行為,戴項圈不代表就是放養,更可能是走失的喔。 我餵食之處,常有路人經過,見到有貓,就餵,我很感激他們的善心。 而我自己,出門也會帶一小罐貓飼料,同樣的,見貓就餵,誰知道那些浪貓,到底有沒有人在固定餵食?能讓它們吃飽一餐算一餐。 學校是校方的產權,是可以禁止餵食的,要破除,目前的方法是:po上臉書,讓大家認識這所不愛護動物的學校,讓輿論施壓。現在時代漸漸在轉變,校貓校犬,可是很受大眾歡迎的,還會上新聞喔,對學校是有加分的作用,反之,會被人罵得慘兮兮。 謝謝你的留言,希望我們的社會,能更有愛心,善待動物與否,是一個國家文明進步的表徵。
謝謝你的回覆 我明白了 目前也已經在努力幫他們找家 畢竟學校裡反對的聲音不小 怕會對兩隻貓造成嚴重後果 還想請問一下 關於文章中的:餵養浪貓就是讓浪貓更有力氣然后去殺了校內原生種 這句話我一直覺得怪怪的
【董依蓮】你是指原文中的B52的留言嗎?哈哈,我笑了。 那人應該不知道,世界上有許多學校都有「校犬、校貓」,當然台灣也有啊! 妳猜猜看,這世界上,吃飽了後,最會殺害原生種的動物是什麼?? 答案是:人類 所以他的意思是:人類都不要吃飯,都不該活了嗎??!! 別告訴我他是吃素的,我才不信呢! 不過,他說的「餵食的行為是間接在害其他生物。」;這話也沒錯啦,延展他的邏輯 ↓↓↓ ■ 無情地訓練+強逼動物做表演 ■ 動物園裡囚禁動物直到死 ■ 動物實驗 ■ 割魚鰭,再把魚活生生的丟入海中,任其自生自滅,只為了吃魚翅 ■ 血色大海與大地,是被打死的海豹的血所造成的,只為了海豹油 ■ 電擊肛門,重擊頭部,活剝動物皮,剝皮後,棄置成堆,讓沒了皮的動物,緩慢的痛苦死亡,這就是血腥皮草的來源 ■ 中國、越南、印尼‧‧‧‧‧‧‧,包括台灣,還有人在吃貓狗肉 ■ 還有人殺人的戰爭 ■ 真是族繁不及備載,磬竹難書啊 以上,都是誰做的?都是人類餵食完自己後所幹的惡劣壞事。 照他所言,我們餵食流浪貓狗的行為,是間接在害其他生物。那人類餵食人類自己的行為,根本就是直接在害其他生物。 很想問問那個人,對於「人類」他會建議如何處置???? 真的是,世界之大,無奇不有啊,沒想到有人會為老鼠請命喔! 學校有貓幫忙驅逐老鼠,不好嗎?是有那麼愛老屬?是有那麼恨貓嗎?還是因為學校不是他家,所以情願有老鼠也不要貓的存在?他的例子,真的非常奇怪,哈哈。 我們會實行現今政府的 TNR 政策,幫流浪貓犬結紮,再放活原地,餵養他們,直至終年。 但應該沒有任何人,會幫老鼠 TNR ,再放回原地,餵養他們一輩子。 所以,希望老鼠們,都能到他家,受他庇佑,安享天年,善哉善哉。 謝謝你們幫貓咪找家,千萬要小心,不是每個認養人都是愛護動物的,不希望送養的動物們發生意外,一定要家訪,多多上網查資料,送走貓咪時,最好讓貓咪與認養人合照或錄影。 祝福貓咪們,都能找到真心疼愛他們的家人,不離不棄。
如果狗屎也清理乾淨,應該不會違法 如果狗屎不能算餵養者的責任? 那麼家家遛狗遺留下來的狗屎未清理,就不得開罰
【訪客】呵呵,我笑了,你真幽默。 你知道「流浪」兩字的意思嗎? 如果知道「流浪」兩字的意思,那就應該了解「流浪狗」與「家犬」之不同定義吧! 我明白你的意思,同理而言,家犬留下的狗屎,飼主未盡責任的清理乾淨,在現今並未有效的件件開罰的情況下,那流浪狗的狗屎,就不該開罰餵養者。 你的論點,告訴我沒有用,應該跟立法委員陳情,讓他們去修法,你說是吧?!! 假日愉快喔!!!
我餵貓不只是因為我喜歡他們、可憐他們,也是因為我們社區中庭不僅是開放式的,連廚餘桶和垃圾子車竟然都直接放在外面,沒有任何遮蔽物,誰都可以來倒,當然也包括一些根本不是住戶的人。 我不希望貓咪頻繁地去挖那些髒東西吃,清潔隊也曾責怪我們大樓沒有做好廚餘、垃圾、回收的分類。當住戶指責是貓和非住戶的人弄的,我所能做的便是去餵飽那些浪貓,讓牠們降低去挖廚餘吃的機會。(非住戶的人我管不動) 可是我們社區的住戶以各式各樣的理由對此事議論紛紛、指責,先是說貓咪很髒、很臭,又說他們身上有跳蚤,讓住2、3、4樓的住戶被咬得受不了。偏偏住一樓的人卻反而沒被咬,而和這些貓咪摟摟抱抱的我也沒被咬啊! 接著,又說他們會叫、會吵鬧。已經結紮了,所以不會叫春、即便是爭地盤,那叫聲也很少出現。我若因此都不去餵牠們,那屆時貓咪爭搶食物、資源,不是有可能叫得更頻繁、更大聲嗎? 我們這邊的貓絕大部分都已經做了TNR,我和其他餵貓的人也有做到乾淨餵養,也有按月點藥,所以當有人在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討論這件事,也得出結論後(盡量在外面餵養,但雨天可以進來中庭餵),少部分的人便開始以莫須有的罪名給我、給貓咪們亂扣屎盆子。 夜班警衛(他剛好也是住戶)先是指控說幼貓經常在大廳的踏墊(走道正中)大便。他對我這樣說也不是一次兩次了,我始終覺得莫名其妙。 第一:幼貓平常只有看到我才會出現,平常躲人都來不及了,又豈會在人進進出出的地方上廁所,還沒有土可以讓牠埋排泄物? 第二:那不是我的責任,不是我叫牠大在那兒的,跟我說有什麼用? 第三:警衛說撿大便也不是他的責任。那貓咪上大號的速度並不快,事實上還滿久的,難道就看著牠大完,再讓住戶踩到,然後發飆、叫警衛來跟我說?至少在貓咪大的當下,驅趕牠總是警衛該做的事了吧?念在也是同棟大樓的住戶,是鄰居,我實在很不想反過來指初他怠忽職守,晚上表面上坐在大廳門口的辦公桌前看是誰進出,其實大部分的時候都是在用手機追劇、做他自己的事情 第四:亂大便的只有可能是流浪狗,跟他這麼說卻還被他教訓一頓,一口咬定就是貓。 第五:之後請他提供錄影證據,卻提不出來,改成說白天班的保全(組長)噴了某種東西在大廳門口的踏墊上,貓咪才沒再來大 第六:那幾隻幼貓的上廁所地點我知道在哪裡,我跟蹤過,所以不可能去大廳正門口的踏墊上排泄 第六:我餵貓咪吃飯,本意是不想讓牠們因為飢餓而去翻廚餘垃圾,怎麼還要叫我管教?我不是貓媽媽 第七:我跟蹤過那隻被指控的幼貓去哪裡上廁所,是在草叢裡、有土可以埋的地方,所以那個警衛根本就是胡說八道吧? 再者,「幼貓亂大小便」的指控到此不了了之,可是這件事的發生卻是在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結束之後才爆出,不免讓我覺得是有人因不滿當時的決議,才又藉口生事,「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除此之外,我也問過代班的夜班警衛,問他們晚上有沒有小貓來大廳門口的踏墊上大便,他們都說沒有,那怎麼偏偏就只有這個平日的夜班警衛遇上了呢? 說句玩笑的,難道貓咪也懂什麼是區分所有權人大會,在會議結束後才知道怎麼上廁所嗎?如果屬實,為什麼無法提供證據?大廳門口不是有監視器?代班的警衛也不是來一次或兩次而已,為什麼他們都沒遇到,唯獨平日的夜班警衛遇到?貓會挑人才決定去哪兒大便嗎?如果真是這樣,該檢討的不是我,是那個警衛吧?為什麼貓專挑他值班的時候在他的地方大便、讓他撿? 接著又爆發了另一件事,說是我們居然在機車的踏板上餵貓。我早已知道有住戶不喜歡餵食浪貓一事,所以我從來都是乾淨餵養,更沒有白目到去人家機車踏板上餵食還未清理。同樣請對方提出證據,卻也拿不出來。 這次我的家人怒了,指責他們無中生有,對方竟然睜眼說瞎話,說她不是無中生有,也不想引起糾紛,甚至找來更多討厭貓的人來護航。 如若真的不想引起糾紛,當初又何必在提不出證據的情況下,在大家都看得見的群組中挑起事端呢? 我為了這些貓,每天跟經過的住戶鞠躬哈腰,只求他們伸手不打笑臉人(貓),能稍稍寬容一下,沒想到竟在區分所有權人大會過後繼續窮追猛打,還要搞投票。 我不禁想問,我和貓咪究竟是哪裡得罪了他們?又要在開會的時候舊事重提,不斷推翻之前的結論,是要逼到多數人服從少數人才肯善罷甘休嗎?這是在搞革命、搞批鬥嗎? 這兩起事件接種而來,我也納悶當初有疑議時,為何不在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上提出,反而藉口保全大哥以「此事為枝微末節的小事」為由擋下提議? 保全(除了夜班那位)為了保住工作,是不可能敢反駁住戶的,那名住戶卻以此為藉口,在會議結束後重提,所以我才覺得這是不是一種變相的「追殺」? 我承認自己不太遵守當次會議對此事的結論(除非下雨天,否則盡量在外面餵食),但那兩個事件(幼貓亂大便、在機車踏板上餵食)的指控根本是莫須有!教我無法接受 看到您的文章,我很高興有人列出法條,為餵養人提供據理力爭的機會。但我也很怕即便未讓他們稱心如意,他們雖沒辦法對我做出傷害,卻對貓咪們出氣,而我們餵養的人到頭來還是只能對這一切忍氣吞聲、委曲求全,這樣不僅讓我感到絕望。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依我看來,台灣最醜的風景,也是人。 平時看我餵貓,總是有意無意的冷嘲熱諷(「還沒休息喔?」、「今天餵幾隻?」等等風涼話),我為了這些貓咪也是默默承受、忍耐,甚至賠笑臉。 如今發生了這些事情,我卻覺得再忍下去,也只是讓那些人更得寸進尺。我真的很難過,為此也大哭了一場。可是除了繼續忍耐,澄清那些誤會,期許還是有人有愛心、肯公平以待,也別無他法了。 人類自詡為高貴的話,那欺負比自己低階的動物又算什麼英雄好漢?又有什麼好得意的?有什麼好驕傲的?噁心! 每次於理站不住腳,他們便會丟一句「喜歡就帶回家養」的話,逕自不講理地直接結束討論,之後再伺機而動,以各式各樣的理由繼續攻擊。 人類如果真認為自己是萬物之靈,那「With great power comes great responsibility.」,善待這些動物難道就做不到嗎?還這樣攻擊、污衊我與其他愛心媽媽、哥哥、姐姐,平常又裝出一副好人的嘴臉,虛偽得讓我作嘔。 有向流浪動物協會諮詢過有什麼方法可以幫助我,他們是建議一個禮拜先不要餵食,讓貓咪們去吵、去鬧,可是我不忍心這麼做。 餵了這麼久,有幾隻其實不年輕了,怕是打不過其他年輕力壯的貓,而我們之間也培養出了感情。我怕這麼做,即便證明了我的清白,那些貓咪們萬一在此期間卻出事了,要怎麼辦?我放心不下。 還想向版主請教該怎麼做才比較好,謝謝您。也想向版主致歉,對不起我寫了這麼多,因爲這些事情已在我心中累積許久,明明已經做到乾淨餵養、點藥,卻還是得承受這麼多攻擊。這次一連串的不實指控讓我感觸良多,才提筆在您這兒抒發,不好意思,還請您不吝賜教。
【訪客】我不是天生的愛貓者,以前朋友叫我養貓,我都是回答:『才不要!』,直到有一天,住家旁的日式房舍拆除後,改成小公園,出現了二十幾貓,遛狗時發現的,覺得他們一定肚子餓,「不小心」的買了罐頭,餵了一次後,就走上了「餵浪貓的不歸路」,也因此認識了幾位長年餵食的愛貓,轉眼之間,也近十年了。 以下是針對你所碰到的問題, 1.誰的廚餘與垃圾在垃圾車沒來前,就丟到自家門外,人還不在旁邊守著,這是亂丟垃圾的違法行為,向環保單位檢舉的話,會怪貓還是會對製造垃圾的人開罰? 是「人」先亂放廚餘垃圾,才讓貓有機可乘,不怪亂丟垃圾的人,反怪貓,真是奇怪耶! ●餵食流浪動物,用碗裝飼料,人在旁,餵完即收拾乾淨,不留垃圾,則餵食的行為「絕對不違法」,沒有任何單位有權利開罰,敢亂開罰,就是違法。 2.關於跳蚤的問題,我也遇過。 我說:『這位太太,我不只餵流浪貓,我還會常常摸他們,妳看我手腳,完全沒有被咬的痕跡,我的家人也沒人被跳蚤咬,一樓的那些鄰居,從沒人說被跳蚤咬過,奇怪了,你說的那些住戶,都沒在餵貓,家裡為何會有跳蚤?跳蚤會自己過馬路、坐電梯或爬樓梯上樓,到那些人的家中定居?妳可不要隨便亂說別人的家裡不衛生喔,建議你請那些自認被跳蚤咬的人,快去看醫生,讓醫生告訴他們,到底是被啥咬的,別傻傻地連蚊子、跳蚤都分不清。如果真是跳蚤咬的,那就開個公立醫院的醫生証明,再來跟我說。』 3.貓叫的問題,我也遇過。 我說:『只要是我餵的貓,全都結紮了,結紮後的貓,是不會叫春的,不相信就去問獸醫。 結紮後的貓有地域性,可以阻止外來貓,你聽到貓互嗆的對叫聲,應該要覺得高興,它在幫你趕走其它的貓耶。 ●我餵,我負責幫它們結紮,不讓我餵,我就不管了,以後大貓生小貓,小貓長大後再生小貓,每次最少生四隻,越生越多,你開心嗎?我是無所謂啦!』 4.貓大便的問題,去年底我才遇過,哈。 幼貓會自己數次跑進大廳的走道正中間大便?我笑了。 請對方證明(錄影)那是你餵的流浪幼貓的大便,不是家犬家貓的大便。提不出證據,那就是「誣賴」。至於「誣賴」,你有證據,也就是我說的要「錄影」。 貓咪會在什麼地方大便尿尿,請他自己打電話去問獸醫生。 就讓白班的警衛繼續噴某種東西啊。他自己說貓咪不再來了,那他還有什麼問題?沒證據的一隻幼貓的大便,他要說一輩子嗎? 你說「為什麼貓專挑他值班的時候在他的地方大便、讓他撿?」,哈哈,這讓我想到「跳蚤也會認人,不會咬餵貓的人,專挑某些不愛護貓的人咬,同樣的都是沒證據的指控」 夜班警衛是有薪職吧?誰給的錢?你也是付他薪水的人吧! 5.如果是我,在沒有任何證據之下,我只會冷冷的說:『不要亂栽贓,拿出證據再來跟我說。』,然後,立即轉頭走人。 我們的時間寶貴,不需要花在那種無聊人的身上。以前我碰到這種事,會生氣,現在不氣了,不值得,反正就是「你說你的,我做我的」。 ●請記住,你生氣,他們就達到目的了;你不生氣,他們反而會氣死。 ●試試看,每次有人囉唆,你只要「喔」一聲,轉身走人,不理幾次後,看看還有沒有人再跟你扯東扯西的。不能立即走人的話,就盯著對方看,絕不回應的很專心的看對方,看他能說多久。 我餵貓的地方,不只一處,基本上,曾來囉唆嗆聲的人,都沒再來過了,久久才碰到一個新面孔。反正我就是抱定了「你討厭我,我更厭惡你;不管你多麼的討厭我,老娘每天還是會出現。」哈。 6.你說「而我們餵養的人到頭來還是只能對這一切忍氣吞聲、委曲求全,這樣不僅讓我感到絕望。」; 千萬不要這樣想,你絕不孤單。每天在不同的地方,都有一大群不同的人,在餵流浪動物,會碰到惡人,也會碰到好心人。 有一次,我正在餵貓,碰到里長,她也是有餵流浪貓,她說就是有人跟她反應,不該餵貓。我說,我知道啊,不就是那幾個人,妳抬頭四處看看,這裡有多少居民?會抱怨者有幾個人?需要在意他們嗎?算起來,我餵貓時,碰到會對我微笑與聊天的人,遠比來嗆聲的人還多,這就夠了。 十年間,碰到的惡人,絕對比你多很多,我還曾被一個惡女人拉著進過警局呢,承辦的警員了解事情就是因為我餵貓,說了句『我家巷子也有人在餵貓』,哈。餵貓的動作絕不違法,但是,拉我進警局的人呢?我大聲的故意問警察(其實是要說給那個惡女人聽的):『我是可以告他強制罪,對吧?!我餵的那個地方,我知道有五隻監視器,我可以調到證據喔,不過,目前就先備案吧。動保處有跟你們講解過「動物保護法」吧?』。離開警局前,我說的最後一句話就是「警察先生,沒事囉,我要繼續去餵貓了,bye!。那個惡女人,從此再也沒見到過。誰說我們要忍氣吞聲、委曲求全? 曾經,我用碗在餵貓,被一個店家當街大罵,真的是想得出的髒話全都罵出來了,非常惡劣,偏偏那天我沒帶手機,但我不想處在劣勢,我又沒有做錯事,所以找個路人借手機,直接報案,這可是公然污辱罪喔。警察一到,那人就乖乖的。我有進警局做筆錄,但沒提告,因為警察跟我說,沒有錄影錄音,沒有證據,他可以反告我誣告。老實說,我也沒想真正告他,嚇嚇他就好了,誰說我們要忍氣吞聲、委曲求全? 之前,還會跟人對嗆,但怕貓受傷害,所以現在大都是:A你有任何問題,請自行打電話詢問動保處及1999市民專線;B(懶得說話時使用)不管對方說什麼,一律靜靜的望著對方(比耐力,先離開的絕對是對方)。 ●重點是:出門一定要帶電力充足的手機,遇到有人找碴時,立刻錄影存證,(悄悄的,免得對方以為我們在故意挑釁),以備不時之需。PS 雙手抱胸,手機的位置,剛好可以錄到對方,不用把手機舉到臉前,一直盯著螢幕。 7‧某人說:你為什麼要在這裡餵貓?為什麼不到你家旁邊餵貓? 我回:好問題,請直接打電話給動保處或是1999市民專線詢問。 某人說:喜歡流浪貓,為什麼不通通帶回家養? 我回:不是所有喜歡的東西都能通通帶回家,比如我喜歡你的錢,你會讓我通通帶回家嗎? 某人說:你為什麼要餵流浪貓,你不要餵,這裡就不會有貓… 我回:我是奉行國家的動保政策,不論是前任還是現任的總統,還有縣市首長的動保政策「TNR」。不了解什麼是TNR?(看對方態度,有心情就詳細解說,懶得理就是老話一句:好問題,請直接打電話給動保處或是1999市民專線詢問。) 我回:有貓沒老鼠,沒貓有老鼠,你要貓還是要老鼠? 8.你是向那個浪動物協會諮詢協助?千萬不能照他們的方法,要為貓咪的安全著想。我還第一次聽到那種方法,太糟糕了。 越了解人性,就越「不」迷信「人性本善」這四個字。 認清事實吧,別奢望每個人都有憐憫心,不可能的,別說是對小動物了,連人對人,常常也是攻擊來攻擊去的,所以比起來,我情願把重心放在動物身上。 我的同事,認識一年多了,常常晚上他做完運動,在回家的路上,都會碰到正在餵貓的我,前兩天,他跟我說,以前對流浪動物是完全無感的,現在他也會關注他們了。 我聽了好開心。堅持做對的事,進而影響身旁的人,是我們都需要共同努力的目標。 餵貓近十年了,直到這一兩年,才發現,我有許多密探,有陌生人,也有從陌生到認識的密探,三不五時會突然跟我打小報告:昨晚那隻黑貓與虎斑在吵架、那隻橘貓不見兩天了、那隻虎斑眼睛有受傷喔………。 好心人還是有很多的,只是惡人通常比較囂張,好人多屬隱形。 你不孤單。 非常歡迎你再次留言,我非常了解你的心情與忿怒,請把我當成垃圾筒,把所有的不快,全傾倒出來吧。 讓我們為彼此加油,為了我們所關愛的流浪貓,不能輕易被打倒,他們只有我們啊! 謝謝你為流浪貓咪們的付出 – 不求回報的付出。 惟有我們堅強,他們才能安穩的吃飽飽,我們是他們每天等待的希望。 加油!!
謝謝您的回覆。這幾日閱讀所有針對您此篇貼文所留下的言論,以及您一一詳實回覆的內容,真的很痛快!調解了我最近連日的憂鬱心情,尤其是看到有人蠻橫不講理,甚至死不認錯的言論被您言之有物的反駁、擊潰,真給我體會到一種有如「惡靈退散」的暢快,並贏得我深深的敬佩。 我這個人不善言辭,個性也有些唯唯諾諾的,因此見到您的貼文,以及針對所有或正或反的留言所給予的回應,真心為終於有人把我心中的想法有系統地羅列出來幫助可憐的街貓們據理力爭而感動不已。 我會踏上餵貓的不歸路,與您的情況大同小異。 平日搭車通勤,回家時走在我家後門的街上,不時會看見一兩三隻貓在車頂上、樹枝間、圍牆上休息打盹。日子久了,有幾隻慢慢認得出來,我每次經過都是對牠們瞇眼微笑(沒露齒,因為自認「露齒笑」對動物來說,很可能是一種威嚇的行為,畢竟野生動物在斥退入侵者或敵人的時候,通常會露出獠牙以壯大自己的聲勢,讓對方知難而退),從未有過多的舉動,就怕我的熱情與喜愛,反而把牠們都嚇跑了。 漸漸地,我除了瞇眼微笑,還會微微抬起手掌,以幅度極小的方式和牠們打招呼,其中我常常看到一隻白底虎斑的貓咪(後來因故住進來,成為我家的公主),她偶爾也會回望著我,雖然我無法解讀她內心真正的想法,但至少沒有逃走,甚至看看後就自顧自地做她自己的事情(在車子的擋風玻璃上舔腳丫子、理毛,甚至乾脆轉過身把屁屁對著我)。 我們每次相遇,都是我走我的路,從不輕易靠近以免令她緊張,然後一廂情願地對她笑笑、打招呼、道別。 有一次的夏日午後,我又在回家的街上遇到她。她趴睡在一個鐵皮搭起來的棚子上,只露出一雙綠眼睛和一對耳朵,估溜估溜地盯著我瞧。這次距離比往常都還近,她卻沒有逃跑,讓我很是驚訝,對她笑笑後,忍不住對她說: 「夏天好熱喔!妳那兒雖然有樹蔭遮著,可是鐵皮還是好燙好熱吧?小心別中暑了,要多喝水喔!也小心不要一翻身就摔下去了喔!我要回家吃冰了,掰掰。」 當時回到家後,我就覺得自己實在是「太逗了」,居然對著貓咪自言自語。也不曉得她聽不聽得懂,就算聽得懂,她會不會覺得我小瞧了她的本事? 之後有了私家車,我就沒再搭車通勤,進出都行駛到大樓的地下停車場,鮮少有機會再走後門那條回家的街,也就沒什麼機會再與那隻貓咪或其他貓見面了。 有想過要不要特意去找,但還是提不起勇氣。因為養過狗狗,狗狗過世時全家都傷心欲絕,實在不想再經歷那種傷痛。之前也只是憑著日常生活中那麼一點「隨機」的可能性與那些貓咪相遇,若要特意去維繫這種羈絆,我怕到時若遇到什麼變數而分離的話,會帶給自己十分沉重的痛苦。 本想就這樣一切隨緣,慢慢淡忘,卻不曾想某日晚上吃太飽而出門去散步時,不僅與那隻白底虎斑的貓咪咪再續前緣,還從此一頭栽進了餵貓的行列中! 那晚,我和媽媽兩個人吃太飽,想出去走走,順便吹吹涼爽的夜風,可是才一出後門,那隻白底虎斑、曾在鐵皮棚子上睡覺的貓咪,竟然直直地坐在正對面的路邊,圓圓的眼睛寫滿了天真無邪,在路燈的照耀下亮晶晶地望著我們。 她坐在機車的椅墊上,機車前輪與後輪的地上也有兩、三隻貓聚集。當我驚喜地跟媽媽說:「貓咪耶!」那隻白底虎斑就跳下來,開開心心小跑步走向我,還喵喵叫了幾聲、蹭我的腳。我又驚又喜地問:「是妳嗎?好久不見了!」 因為我從未餵過她,頂多只是那次下午和她對話(其實只有我在開口)過,所以照理來說,貓咪不可能對我這麼熱情啊!我曾想這次的重逢,也許只是巧合,並非特意等我出現而前來迎接,但見她朝我奔來時那麼開心的樣子,好像見到什麼老朋友似的,我才再也無法忍受每晚都不出來找她、陪她了。 自那之後,我們準備了貓咪專用的零食,從餵一兩三根的魚絲,到後來一、兩個罐頭,再到後來除了罐頭又添了飼料,甚至準備了逗貓棒。來討食的貓咪,數量也從原本的一隻(就那隻白底虎斑),到兩隻、三隻,擴充到平均每晚有七、八隻,巔峰時期曾高達將近20隻。 可是全部的貓咪,只有那隻白底虎斑會跟我玩逗貓棒,其他都覺得我是要拿東西打牠們,牠們那種既期待又怕受傷害的心情,讓我感到心疼。 除非下雨(怕貓咪們冒雨出現,屆時填飽肚子卻感冒,反而更糟糕)或自己身體真的很不舒服,否則我盡量每天晚上都去餵,即便有一天沒出現,我隔天一定會去找牠們(那時即便下雨,我也會打傘出去找,出現一隻就餵一隻,沒來的也不強求)。 或許就是因為我這樣餵貓的方式滿醒目的,再加上有時會在路邊和那隻白底虎斑玩逗貓棒,而讓很多不喜歡貓的人看見了,他們才便開始對我議論紛紛。我住的地方離那些貓很近,中庭又是開放式的,所以當我要回家時,貓咪們也發現了我住在哪裡。 之後,我確認有兩隻吃飯時間一到,就會翻牆進來等我。我下樓現身後,都興奮地衝上前來迎接,我也就在當下先拿點食物給這兩位「大寶寶」填肚子。 住戶以此事為開端,以各式各樣的理由議論我餵貓的行為,說髒亂、說貓蚤、說亂大便、說貓叫……,當我一一解釋,說「牠們均已結紮,所以不會叫春」、「牠們上廁所會再翻牆出去到別的地方解決(被我偷看到)」、「都已經點藥了,所以不會有貓蚤」、「我都是乾淨餵食,有給他們準備餐盤,而沒吃完的飼料也一定都收起來,也把空罐頭都拿去丟了。」 每次說不過的時候,他們就會丟一句「喜歡就帶回家養啊!」根本就不想理性溝通,甚至還在我們社區管委會「以討論社區事務」為由而發起、邀請各住戶加入的Line群組中,胡亂栽贓罪名給我和貓咪,提不出證據又不承認是自己在無中生有,狡辯說不想引起紛爭。 若真不想引起紛爭,又為何要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於大家都看得到的平台上挑起事端?甚至揚言要找里長加入,因為他們知道里長也討厭這些街貓,似乎是想用里長的權力來壓制我。見此,我才醒悟到他們不只不講理,也不懂法,我拿出再理性的態度,做出再多的解釋,都沒用。 忍了許久,那些人卻想蹬鼻子上臉,越來越囂張,把我的客氣、禮讓當成理所應當,甚至覺得我好欺負。當他們在群組上針對餵貓的事情有所發表時,我選擇加入群組的本意是想親自說明、澄清,沒料到竟如送入虎口的羊羔一樣成了被圍剿的肉靶子。 如今,該解釋的已經解釋了,於是我不願與他們在群組上鬼打牆般繼續重複同樣的話。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難道不用對自己言行負責任?在公開的社交平台上做不實的指控,事後還一句道歉也沒有。我不想顯得自己也在對人家「窮追猛打」、不想藉此突顯自己就有多好的修養,但我也只是凡夫俗子,並沒有聖人那樣以德報怨的清高胸懷,遂也請管理員代我轉告其中那位胡亂指控的住戶,其若無法給出合理的交代,我便不排除要訴諸法律行動。 我們社區大樓有兩個垃圾子車和三個廚餘桶,都放在室外,每樓的住戶會下樓去那邊傾倒、蓋上蓋子、放上磚頭,然後就回家了,所以不會有住戶在樓下等垃圾車的情況。每週清潔隊會來收拾一次。 可是,正因為就直接擺在外面,所以除了住戶,也會有非住戶的人騎機車來這邊清倒他們自己的垃圾、回收和廚餘。而不管是住戶還是非住戶,他們有時候懶惰又貪快,隨便分類完之後就隨便蓋上蓋子,沒有蓋確實,甚至忘了要把放在上面壓著的磚頭再放上去(因為那兒風大,放上磚頭可以防止蓋子被吹走),而且有時候塑膠袋就在桶邊露出一角。 飢餓的貓咪們為了生存下去,本就會無所不用其極地去翻開裝有「食物」的廚餘桶,把可能還有食物沒倒乾淨的塑膠袋挖出來,再加上如果有「人為」的疏失(沒蓋好、沒塞好垃圾、廚餘潑出桶外掉地上卻不管、沒壓磚頭等等),貓咪們就更可能得手,更可能因為吃到不乾淨的東西而生病。 非住戶的人我管不著,我也不敢管(怕對方來者不善),但餵飽那些貓咪是我能做到的,至少餵飽了,他們比較不會去亂翻亂找,也不會為了搶那一口吃的,而大打出手,以防受傷或製造吵人的聲音。 目前社區已停止繼續非議餵食街貓一事,但我想那只是暫時的吧!見暫無有力的藉口來阻撓,所以只好先「策略性撤退(=逃跑?)」?讓我最難過的不只是被人,而是自詡為高貴的人類,平日裡吃齋念佛、拜東拜西,信那些猶未可知的東西,卻無法善待周遭真真實實的事物,既可悲又可笑! 沒人強迫一定要喜歡貓,但不喜歡歸不喜歡,沒必要污名化牠們吧?一個理性、有良知的人,即便不喜歡浪浪,也不會去隨意攻擊、批評,甚至做出莫須有的指控。 我也相信其實好人也很多,就像您寫的那樣,「好人多屬隱形」。事發後,也有幾名住戶來安慰我,平常跟我甚少互動的幾位鄰居,也說其實大家都看在眼裡,不會搭理那幾個少數人的無理取鬧,讓我不要再哭了、不要再灰心了。 為了這些事,我其實已經連哭了三天,即便一時止住了淚,卻還是忍不住在重提這些事情的時候哽咽。我不屑為那些人哭,但我的眼淚是為貓咪們流的。牠們已經活得很辛苦了、很卑微了,討得一餐飽飯已屬不易,還得被驅趕、被污名化,若在沒有人為牠們流一點眼淚,豈不是太可憐、太悲哀了嗎? 牠們被人類斷子絕孫,壽命又極其短暫(有幾隻甚至一個禮拜內我就再也沒見到了),病了也沒人帶去看醫生,平日喝的是路邊的髒水(有時甚至找不到水,即便找到了,那上面除了飄著落葉、砂礫,裡面還可能有細菌、蟲卵,有時還能看見浮油)。 貓咪們甚至會吃掉一些害蟲害獸,像最近天氣熱了,我們這邊偏鄉下的地方,就竄出了好多可怕的蟲子,有蟑螂、蜈蚣等等,甚至未知的黑暗角落中,可能也藏了老鼠,草叢裡則有青蛙、蛇出來活動。 我見過貓咪嘴裡含著獵到的蟑螂經過我面前,害怕盯著我一會兒後,趕緊竄到別的地方去「享用」(覺得蟑螂真的很噁,應該也稱不上「享用」這兩個字);地上有隻蜈蚣快爬到我腳邊時,有隻貓咪正巧在我腳邊撥弄牠,才讓我及時發現,才沒讓那條可怕的毒蟲咬我或咬貓。 也有住戶說他晚上慢跑,曾不小心踢到一團軟軟涼涼的東西,而那東西立刻竄到車底下,那名住戶才因知道自己踢到蛇而嚇了一跳,並發現貓咪們其實都對那台車敬而遠之,可見貓咪們的存在也能當作一種警醒。 當有陌生人(雖然應該不是壞人)想靠近而我沒注意到時,我會發現貓咪從身邊突然躲開,那便能讓我警覺到有東西朝自己靠近了。 對我來說,貓咪們一直都是最美好的存在。若以「人類為萬物之靈」的高傲姿態來看,牠們其實也並非一無是處。 況且,再與人心的險惡相比,貓咪們可愛、單純、善良,對一切都是逆來順受,安靜又溫馴(只要不主動招惹,貓咪也不會輕易靠近不明人物,否則就算是兔子,被逼急了也是會咬人的)。 牠們苦命的貓生和人類相比,其實就像曇花一現般,即便僥倖多活了幾年,難道不該為牠們的堅強感到高興與心疼嗎?竟然還會有人對牠們的存在充滿鄙視與厭惡,甚至欺負、虐待牠們!牠命就該絕嗎?給他們時間、地方吃這一天之中唯一像樣的一餐,就很困難嗎?給這樣一點點的愛心都不能嗎? 只要我還有能力,我就會繼續照顧貓咪們,那些誣蔑、欺負、虐待貓咪的人,在我看來早已不能算作是「人」了,而是披著人皮的垃圾。 我鄙視、詛咒那些披著人皮的垃圾。
【訪客】貓咪真的很聰明,不只會認人,還會聽得懂他們的名字,我餵的貓咪們,每一隻都有名字,當我到達餵食點,如果那隻貓咪沒出現,我就喊名字,不久就會看到一隻慌慌張張+一直喵喵叫的「當事貓」,快步奔來,很可愛喔。 貓咪的「時間觀念」也讓我驚訝,所以都不敢遲到。即便是下雨天,只要不是大雨,他們還是會在原處等候,除了雨衣雨鞋,傘還要帶兩把,你想也知道,傘是給誰撐的。 貓咪真的有跟蹤的本事。有一隻黑白貓,是我在A點的吃客,有一天,居然發現他在我家附近出現,然後就定居下來了,呵,不過,到現在已六七年了,還是不讓我摸,唉! 她叫「秀秀」,台語發音。 如果是我早就「退群組」啦,該說的說了,他們不聽,就算了,幹嘛要讓自己生氣?眼不見,心不煩,反正貓照樣餵就對了。 如果不退群組,那就常常複製貼上「對於上述XXX的沒有證據的不實指控內容,已截圖存證」,有膽最好指名道姓喔。 有一次,我就對一位「吃齋念佛、拜東拜西」的人說:『阿彌陀佛,神明在上,絕對會知道你不愛護生命,想要可憐的流浪動物們全都餓死,你猜神明會怎麼處置?唸再多經都沒有用啦,阿彌陀佛!』;對方愣了一下,一路碎碎唸的離開了。 惡人就需要惡人治。我就是那些惡人眼中的惡人,這是我的「榮幸」。 我有一張表格,每晚餵完貓後,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做記錄:誰出來了,誰沒出現。 如果有一隻貓,一天不見,心中不安;兩天不見,開始擔憂;三天不見,就急著等第四天的到來;第四天還不見,就開始胡思亂想了。 這是一種深深的情感羈絆。 曾經不只一次的有人跟我說,因為面對過與寵物的死別,所以不敢再養貓\狗了。 「讓愛延續」是我的回答。 心愛的家中寵物去世,那份傷痛我深深體會過好幾次。 關愛的流浪貓失蹤不見\車禍而亡的,更是數不清有多少隻了,都令我非常哀傷。 最讓我痛徹心扉的是「親眼目睹狗群咬死我餵的浪貓」,四次。 你能想像,看到自己心愛的浪貓在狗的口中,被甩來甩去,奔下樓,趕走狗群,想救貓,都救不了。 有一次,救到貓送醫,結果脊椎斷裂,救不了。 有兩次,是第二天才找到貓的屍體,肚破腸流。 有一次是下雨天的半夜,狗群被我趕跑了,我的「貓爸」躺在地上,我獨自一人跪在路上,痛哭流涕…… 你能想像嗎?貓慘,我也很慘 – 慘到我覺得自己得了憂鬱症。 就因為慘到極度的哀痛,讓我又帶了五隻流浪貓回家。 「讓愛延續」! 我非常明白,未來我會面臨許多次的死別,但,不悔! 只希望老天爺幫忙,讓他們全都比我先離世,讓我一一送別他們。 別再生氣了,別再浪費力氣為垃圾生氣啊! 唯有我們堅強,流浪貓咪們,才有活命的機會,起碼不會在人類主宰的世界裡,活活被餓死。 加油,你真的很盡心盡力了,謝謝你。
現在才看到這篇這麼棒的文章,實在太感動了,你提到的事我碰到好多次,有人直衝我的店破口大罵,也被罵過人渣...現在我終於知道要怎麼處理了!感激不盡!
【訪客】抱歉晚回覆了。 跟你打包票,你絕對不是最慘的,我連警局都進過了,被強拉的,結果當然我完全沒事的走出警局,不過在警局,我也表示了,我可以調閱監視器,是可以告對「強制罪」,不過我忙著要餵貓,這次就算了。 網路上流傳著一篇「罵人價目表」不知你看過嗎? 【新聞】網「罵人價目表」!女怒嗆髒話省很大 雖然判決結果,會依法官見解而有所不同,但惡人被罰錢,不論多寡,就是爽! 重點是:隨身帶著充滿電的手機,不用客氣的當場錄影錄音存證,甚至可當場報警。 祝你的店生意興隆,如果網路上知道一個愛護流浪動物的店家被欺負,這店肯定會生意興隆。
宿主を支配する微生物(統合失調症.思覺失調症)(双極性障害.躁鬱症)(トキソプラズマ.弓形蟲感染症.Toxoplasma gondii) 間欠性爆発障害とトキソプラズマ症(統合失調症.思覺失調症)(双極性障害.躁鬱症)(トキソプラズマ.弓形蟲感染症.Toxoplasma gondii) Toxoplasma gondii Infection(統合失調症.思覺失調症)(双極性障害.躁鬱症)(トキソプラズマ.弓形蟲感染症.Toxoplasma gondii) トキソプラズマ感染による宿主動物の行動変化のしくみを解明(統合失調症.思覺失調症)(双極性障害.躁鬱症)(トキソプラズマ.弓形蟲感染症.Toxoplasma gondii) 寄生虫「トキソプラズマ」は、どのように宿主の身体を乗っ取るか?(統合失調症.思覺失調症)(双極性障害.躁鬱症)(トキソプラズマ.弓形蟲感染症.Toxoplasma gondii) How Your Cat Is Making You Crazy(統合失調症.思覺失調症)(双極性障害.躁鬱症)(トキソプラズマ.弓形蟲感染症.Toxoplasma gondii) 寄生虫感染で自殺率1・5倍(統合失調症.思覺失調症)(双極性障害.躁鬱症)(トキソプラズマ.弓形蟲感染症.Toxoplasma gondii) あなたの行動は「寄生虫」に操られているかもしれない(統合失調症.思覺失調症)(双極性障害.躁鬱症)(トキソプラズマ.弓形蟲感染症.Toxoplasma gondii) Could owning a CAT give you schizophrenia?(統合失調症.思覺失調症)(双極性障害.躁鬱症)(トキソプラズマ.弓形蟲感染症.Toxoplasma gondii) Toxoplasma gondii and Schizophrenia(統合失調症.思覺失調症)(双極性障害.躁鬱症)(トキソプラズマ.弓形蟲感染症.Toxoplasma gondii) Toxoplasmosis(トキソプラズマ)(弓形蟲感染症) 共生と競争の生物界(12) トキソプラズマ(統合失調症.思覺失調症)(双極性障害.躁鬱症)(トキソプラズマ.弓形蟲感染症.Toxoplasma gondii) ネコ好き急増は寄生生物が原因? 人の心をも操るトキソプラズマ(統合失調症.思覺失調症)(双極性障害.躁鬱症)(トキソプラズマ.弓形蟲感染症.Toxoplasma gondii) 妊娠時 寄生虫 "トキソプラズマ"の危険(トキソプラズマ)(弓形蟲感染症) 人間の脳を支配する恐怖のトキソプラズマ(統合失調症.思覺失調症)(双極性障害.躁鬱症)(トキソプラズマ.弓形蟲感染症.Toxoplasma gondii) ① 精神疾患と炎症(統合失調症.思覺失調症)(双極性障害.躁鬱症)(トキソプラズマ.弓形蟲感染症.Toxoplasma gondii) ② 精神疾患を予防するために感染症を予防せよ(統合失調症.思覺失調症)(双極性障害.躁鬱症)(トキソプラズマ.弓形蟲感染症.Toxoplasma gondii) ③ 動物からうつる病気(狂犬病)(トキソプラズマ.弓形蟲感染症.Toxoplasma gondii) ペット→人間への感染症の怖さ(狂犬病)(トキソプラズマ.弓形蟲感染症.Toxoplasma gondii) 東京都における犬及び猫の飼育実態調査 平成29年度(狂犬病)(トキソプラズマ.弓形蟲感染症.T. gondii) 東京都における犬及び猫の飼育実態調査の概要(狂犬病)(トキソプラズマ.弓形蟲感染症.T. gondii)
【訪客】你是那國人啊? 本人不懂日文,請用中文或英文留言。 本人對於日本人的醫學論述,完全不感興趣,更認為沒有研究的必要。 建議你,多看些真正有益的文章,比如↓↓↓ ●● 寵物臭味竟能抗癌?「每天吸貓一大口,輕鬆活到九十九」! https://kknews.cc/zh-tw/pet/lk9glr9.html ●● 養寵物能預防疾病? 英研究:寵物「體味」含化合物可防癌 https://pets.ettoday.net/news/1457410 ●● 研究發現:養寵物有助於改善憂鬱症 https://tomorrowsci.com/medicine/%E9%A4%8A%E5%AF%B5%E7%89%A9-%E6%94%B9%E5%96%84%E6%86%82%E9%AC%B1%E7%97%87/ ●● 貓有助改善憂鬱症?各種文獻:擁抱有助提升信賴度! https://news.tvbs.com.tw/ttalk/detail/life/5696 ●● 別因懷孕讓您成為不負責任的爸媽,仍對弓形蟲存在錯誤的迷思嗎 https://www.google.com/search?q=%E8%B2%93%E5%BC%93%E5%9E%8B%E8%9F%B2&rlz=1C1SQJL_zh-TWTW830TW830&oq=%E8%B2%93%E5%BC%93%E5%9E%8B%E8%9F%B2&aqs=chrome..69i57.3054j0j4&sourceid=chrome&ie=UTF-8 還有很多很多可靠的文獻,請快快自行上網搜索,多吸收正確的醫學常識。 最後要告訴你的是:本人從小至今,家中一直有養貓養狗,現在有9貓2狗, 本人快60歲了,你要不要猜猜我母親幾歲了?
最近因為餵食已TNR浪貓,被鄰居大罵,謝謝您這篇文章給我知識,瞭解鄰居謾罵的內容多有不實,想請教您,該如何進一步以法律標準來跟鄰居和平共處呢
【juicejuicecola】老實講,要和天生不愛護流浪動物的人「和平相處」,真的不容易,需要時間與耐力。 以前我都會仔細的解說,明理的人聽得懂,但常常是不聽解釋,我的處理方法,見人有所不同,但不外乎就是↓↓↓ 1、耐著性子,仔細解說TNR的好處。 2、懶得說話時,不管對方說罵什麼,就呆呆地專注的看著對方,一言不發。 這就是比耐力,最先離開的一定是對方。 一次兩次,對方總會懶得理你,那時,你就得到安靜了。 3、溫柔的告訴對方,有任何問題,請自行打電話給動保處或1999市民專線。 你跟對方談法律,對方不會聽的啦,所以讓他自己去問去了解。 4、如果對方不打電話,那就印一張有關TNR的官方文宣,送給對方。 一次兩次,總有一次他一定會看。 以台北市來說,請參見網址:【臺北市街貓友善照護行動方案】 https://www.tcapo.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D4F501F75EE2B309&sms=2EB5C9276635BE4A&s=37733CE212067731 ● 我們是「遵照政府的動保政策」,「義務的在幫政府」處理流浪動物的問題喔。 感謝你為流浪貓咪們所付出的愛心,延續他們的生命。 請相信,你絕不孤單,全台灣和一樣的人,一大堆(看看四週的住戶,你會發現,會來嗆聲的,真的是極少數,就那幾個老面孔)。 再次謝謝你的愛心,加油,不畏惡勢力,貓咪們需要你!
謝謝版主,爬完文後有一些收穫,我會繼續餵養浪貓,雖然持續的被社區管理人員不友善的驅趕,但是現在已經知道不違法,而且餵完清理乾淨未留下垃圾,你的文章是我持續的動力,謝謝!
【Bella Sun】替那些可憐沒有家的浪浪貓們,謝謝妳的善心,謝謝。 我們的時間很寶貴,不用浪費在那些無聊的人身上,「TNR & 乾淨餵食」是前任與現任執政黨的動保政策, 我們是無償的在替政府做事,任何人有任何不同意的意見,請他們自己跟政府相關單位反應,就這樣。 浪貓比爛人重要,管浪貓就好,爛人不值得理會與生氣; 爛人不需要妳,但,浪貓們極度需要妳; 我們存在的價值,絕不是因爛人而生! 再次謝謝妳,很開心見到妳的留言,加油
您好,我欣賞版主的自信、對街貓議題如此重視。看了文章、留言回覆,一味的重複強調TNR,筆戰其他與你觀點不同的人、鉅細靡遺、條列式的拼命抓語病,也讓人領教了你過人的本領。 對貓這麼有耐心,對不同觀點的人卻如此態度...,不需如此得理不饒人。你沒有錯,其他不餵食流浪貓的也沒錯,大家只是有各自立場,不需要一一公審那些不同觀點的人,你的觀點不想改,那別人為什麼要改?過好各自的生活、堅持自己理念、不要影響其他人就好,但如果我們餵食的行為已經確實影響其他住戶生活,還不自知,那就是白目。 有閒的人當然鼓勵他去執行TNR,有愛心有經濟能力環境許可的人,當然鼓勵他收編街貓...。1. 徹底放下手邊的所有事 執行TNR 2. 收編街貓負責照顧牠一輩子 3. 從此不再餵食流浪貓 。你覺得就「一般民眾」來說哪個最簡單? 與其一直說TNR,不如當初不要棄養,不就沒事?貓咪很可愛,很可憐....那為什麼流浪貓的問題還是可以在這個版吵那麼兇?你覺得很簡單,就是執行TNR,每個人跟你一樣肯花這個時間,問題早就解決了。都不用賺錢養家了,整天搞這個問題就夠。 你說因果報應、造孽...不要忘了你自己也是人,你也不是完美無缺,你再怎麼愛貓,你終究還是人類。就街貓問題,你可能是正確積極派的;就回應別人的方式,你可能如同恐攻的那群激進份子:跟你立場不同就該死。
【訪客】照舊按照「條列式」的「回覆」你的留言。 先說明「條列式」:清楚分明,有何問題呢? 再說明「拼命抓語病」:「回覆」的意思就是針對對方提出的內容,加以「做答」,否則是要回覆什麼?文不對題嗎? 「語病」就是「文字語句上有邏輯矛盾、語焉不詳、錯誤者」,既是如此,難道要視而不見?任其繼續錯下去?NO,當然要更正啦。「語病」有誤,當然要更正,否則即是錯;「更正語病」有啥錯?只是錯在與你的想法不同罷了,更正他人的語病,等於就是在更正你的錯誤想法罷了,所以你才會不認同我的「條列式的更正語病」,你說對吧?! 1、「得理」為何要饒恕「不得理」之人?「姑息」錯誤,則,「姑息」本身就是最大的錯誤。 2、你說「公審」那些不同觀點的人。拜託弄清楚,是那些人自動來我的部落格留言,我只是撥冗回覆罷了,何來「公審」之為? 你應該說是那些人來「公開挑釁」才對,你說是吧?! 3、我有叫別人改變思想嗎?看清楚我所有的留言,不要亂說。像你這樣,我也不會要你改變思想,我只是在「針對你的留言內容,句句回覆」而已。 4、只要是不違法的事,每個人都可以做,這是重點。 如果不喜愛動物,就要阻止他人餵食,干擾影響他人行為自由,還不自知,那就是白目加無知無理。 5、你終於有一句說對了「鼓勵收編街貓」,但是,又有說錯的,錯的非常嚴重↓↓↓ a 誰告訴你要做TNR,就要「徹底放下手邊的所有事」?我笑了,你以為TNR是24小時\365天都在做嗎?不懂的是,千萬不要裝懂。自己上網詢問吧。 b 「收編街貓負責照顧牠一輩子」,本來就是這樣啊,要不然呢? c 「從此不再餵食流浪貓」?年輕人,你太天真了。 你今天吃過飯了嗎?吃過了的話,那以後就不要再吃任何食物了,甚至連水也不要喝,你做得到嗎? 用腦隨便想想,為什麼你做不到? 你這個生命體不想餓死,那別的生命體當然也不想餓死; 我這個生命體也不想你這個生命體餓死,同理,我這個生命體也不想別的生命體餓死。 許許多多的生命體,都會憐惜不同的許許多多的生命體。 一樣米養百樣人,人有百百種,你所謂的「一般民眾」,太廣義了,是不是包括自私自利、硬要鏟除異己的人在內呢? 「餵食」最簡單,要讓「簡單的餵食,更為簡單與簡少」,那就要靠TNR,兩者息息相關。 相較起來,帶不帶街貓回家,根本就不是重要的事了,你還真是不懂耶!請自行上網,或到臉書上多多詢問了解,增長知識。 6、誰告訴你街貓都是棄養來的?你不知道最多的街貓都是天生的流浪貓嗎? 流浪貓的問題,為什麼一直在吵,這就好比,為什麼人一直要吵政治的問題一樣,「立場」不同,容不下異己,最簡單的「和平相處、彼此尊重」都做不到啊!人性非本善喔! 你覺得在我這個版,流浪貓的問題吵得很兇,但我覺得一點都不算吵,看看我的來客數,再看看來挑釁的人,數量能比嗎? 7、又發現你說對了一點「每個人跟你一樣肯花這個時間,問題早就解決了」。 年輕人,世界上的每個人,不是都會做著同樣的事,你不知道嗎? 你以為做TNR需要花多少時間?在「製造問題」前,要先自行深入了解問題,才不會「製造無知」。 街貓沒有全部TNR,問題沒能早解決,你也有責任啊,你自己都沒在做,還好意思說東說西。 指責別人前,先想想自己吧!我原諒你! 8、你說「都不用賺錢養家了,整天搞這個問題就夠」,請看第5點的a。 你都沒仔細看我之前的留言:TNR可以不用錢的,這是政府的動保政策,有全額補助的。 喔,對了,對TNR有任何意見,你應該要跟政府相關單位反應才對,我們只是親身無酬的在實行政府的動保政策喔。 9、就是因為我是人類,我不只有愛貓,我珍惜生命,連同你的生命我也珍惜喔,所以我相信因果、造孽。就是因為是人類,更要愛護比人類弱小的其它物種。 老師沒教你「要愛護小動物」嗎?別讓你的老師哭泣。 10、多數人都有一種思維「我可以,你不可以」,你就是這種人,看看你自己的留言,你可以批評、亂說,卻不許我回應反擊,真是可笑,誰才最像「如同恐攻的那群激進份子」。 是我逼你來留言的嗎? 我可從沒說「根我立場不同的人,就該死」,是你自己在亂說●●製造紛亂的人就是「你」。 最後,雖然你跟我的立場不同,在此,鄭重申明:我可不要你死喔,你千萬不要死啊。 流浪動物不該死,同理,你也不該死,你千萬不要死啊!
愛護動物是對的,但是養在別人家門附近造成別人的麻煩就不好!愛它們就收養它們,而不是放養在防火巷裡。
【訪客】愛他們就收養他們,那.....我最愛你的所有財產,同理,是不是也該全部帶回家? 你怎麼知道會造成別人的麻煩?通靈喔?! 因為有貓,原本餐廳與一樓住戶,最頭痛的老鼠問題,都沒了。 要老鼠還是要貓?
我是住在社區1F的住戶,今天收到總幹事的通知說管委會昨天7個委員醫治通過禁止餵養流浪貓狗,請我即日起不餵養貓,我詢問原因總幹事說因為前陣子社區有排水道工程,發現有1隻小貓屍體在裡面,我聽完傻眼,覺得這根本是兩回事. 首先我大致說明我的情況,我住1F前有玄關小花園,後有獨立後院這些都是私有領域,我大概已經餵養流浪貓貓2年了,都在前後院私人領域餵,而且也都打掃很乾淨沒有味道,貓咪餵養2年共有3~4隻固定,也都很乖很少打架亂叫,我們有在家時它們會從公園跳進圍牆找我,我們家開關玄關門比較大聲,貓貓都認這個信號,我爬過這邊的文知道我在私人領域餵養應屬我個人權益,管委會應不能侵犯干涉,但我想請問的是,管委會不用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就可以憑7位全部的委員就可以決議要住戶禁養流浪貓???再來若日後告上法院我該如何依照法律條例保障我的權益,也可以繼續養這些可憐的流浪貓貓呢 ????請各位先進幫幫忙指教我一下,謝謝大家!!
【Andy Kang】抱歉回覆晚了。 管委會的權力是有限度的,是有法律規範的,豈是幾個人就可以決定的?!這是違法的喔! 並且,自訂法律也是違法的。 在你私有產業內,放置飼料與水,有違法嗎?同理,我在庭院中放一郭火鍋加幾盤菜,有那條法律說這是違法? 你放在私人產權之地的東西,如果管委會的人肚子餓,要吃,只要你願意給,也不違法喔。 如果我是你,他們再來鬧,也不用跟他們吵,直接錄影加報警。 還有,讓他們自己打1999及動保處詢問。 ●● 錄影真的非常重要,這是證據,可自保。錄影不論是在自家或是公開場合,都不違法喔。 如果還有其它問題,請再留言,我們一起討論對策 -- 其實,說真的,那是你家耶,他們不可違法的妨礙人身自由。
感協您的回覆與用心,目前我仍然繼續養著幾隻流浪貓,有黑黑,橘子,小橘,小虎等四隻,昨天晚上我們委員也有跟我講不要繼續養貓,因為也是我們這棟的鄰居,不想尷尬,我就半聊天的跟他講我都是在我自家餵,沒有違法,他說管委會要決定把社區後面公設花園的地方(也就是除了我家外貓貓常會待在那邊聚集的地方),用不到的地方要整地變成水泥地,我想他們就是不讓貓貓聚集在那當家,我跟社區的一個同樣也是愛貓的大姊一起餵養,因為他住樓上,所以以後可能只能來我們家前面花園餵貓,不要使用公共空間區域,我想這樣管委會應該無權過問,而且為了防止有人趁我不在對貓貓不利,我會在這個星期加裝攝影機在我家前面小花園全天錄影監視. 就像您說的這是我家耶,如過再來妨礙我餵養流浪貓,我會跟管委會說請部要妨礙我人身自由權,如過你們感亂動我的貓貓,我就錄影採證,請你們自重. 以上就是我目前的態度以及堅持,很感謝您的撥空參與,隨時有進一步的需要,會在這邊留言給您,謝謝您 !!
【Andy Kang】謝謝妳如此的盡心盡力。 動保法,第二章、第6條,有明文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第六章 罰則、第25-1條:違反....第六條....使用藥物、槍械,致複數動物死亡情節重大者,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有前條或前項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好笑 你有養過貓狗嗎 貓狗的大便有多臭 就算定時清理還是會有味道 而且牠們本能上會去抓或咬東西 附近一定會有東西被破壞 我就不提發情期有多可怕了 —————— 上次我們家來了一隻流浪小貓 馬上被一隻原本住很久的大貓殺死 原本以為被車撞死 看監視器才知道是被大貓殺的 有夠可怕
【訪客】真是太好笑了,呵呵,你一定近視很深喔,沒見到本部落格上的貓狗照片嗎?那是其中的一部份,事實上,我有十隻貓,兩隻中型犬。 建議你試試看,你每次上完廁所,千萬不要每次都沖水,一定要每天「定時」沖馬捅,我就不相信不會臭,爆笑中。 你還記得你小時候(包含現在),每次做錯事時,是那些人會糾正你?我想基本上就是父母、老師、與上司,對吧? 如果你做錯事,沒人教育你該如何做正確的事\思想,引起旁人的討厭,你覺得是誰的錯? 同理,養貓狗,而不教,是飼主之過也。 如果教了,貓狗還改不了,那還是飼主的錯,方法不對啊,至於怎麼找到正確的教導方法,看書、上網、問獸醫師啊,方法一堆,自己不想辦法,自己不改善,就會罵罵罵,所以,我認為,最錯的就是你。至於大貓咬死小貓,是你說的,我沒看見,不予置評。
版主您好:之前有發留言過,目前我們碰到一個問題,因為我有養幾隻流浪貓我是社區1樓住戶,貓貓從j圍牆跳進來社區走到我家1樓玄關餵食,但現在社區到處張貼請勿餵養流浪貓的通知,我本想我在我私人地方餵養應該管委會管不著,但因為前天有位住戶進出梯間門口因餵貓貓擋在門口踩到貓貓而被抓傷,這情況發生2次,一氣之下要求管委會請動保處來捕捉貓貓,而且總幹事告訴我就在下週就會過來抓貓,這段期間其實我們家壓力挺大,大家都知道是我們養流浪貓,以後再出甚麼狀況也都直接要我們負責,因為我養這隻流浪貓牠比較不怕人,才會發生人會踢到或踩到牠的事情,不然一般貓貓看到陌生人早就跳遠遠的,這隻貓貓我試過也沒辦法養在我家室內,牠會一直想出去,而且一直大叫,想請問版主,有甚麼好的方式可以解決社區養流浪貓的問題,接下來情況我應該如何處理??怎樣對貓貓會比較好???麻煩您了!!
【Andy Kang】請問你餵養的浪貓是否有結紮剪耳?如果有那就是「TNR - 街貓絕育回置方案」的街貓,動保處是不可以抓的,你可以打給動保處說明,TNR 是全國推動的動保政策。 如果沒有剪耳,那動保處是可以抓的。你可上網找找你所在的縣市,有沒有動保團體,請他們給予幫助,動保處應該會給某些動保團體經費,從事免費結紮。 如果你真想養那隻貓,建議你買一個兩層的貓籠,浪貓回家一定要先關籠,關多久?就看他多久適應。 如果有這樣惡劣的管委會,我是建議盡快換地方餵,怕的是,就算動保處不來抓,惡人會動貓不利,要小心。
版主您好: 我們的黑黑是沒有剪耳結紮的黑貓,動保處抓回去之後會如何處置,因為我們目前情況沒辦法把牠養在家中,聽管委會說據她們了解抓走後如果都沒人認養就會執行安樂死,是這樣子處理的嗎???我的所在位置在新北市新店安康區,麻煩您指教,謝謝!!
【Andy Kang】動物收容所不是動物的養老院,雖有獸醫,但根本不算有真正的醫療行為,貓狗進去,沒人認養,真的後果....,雖說政府說沒有安樂死了,但收容空間有限,而且非常容易被感染,所以.....。 雖說現在是「零安樂」,但「全國公立動物收容所收容處理情形統計表」中有一項語焉不詳的「所內死亡 - 生理 耗弱死亡」,到底是怎麼死的?誰知道?? https://asms.coa.gov.tw/Amlapp/App/PetsMapFront.aspx 所以我常說「送動物進收容所,等於:送動物去死」 快問問身邊的人,有沒有人可以認養他。把他的照片與影片,po上臉書試試,不過這也需要等待時間。
說穿了就是假正義 我家附近也是常有人亂餵飼料 假愛心 沒公德心 要養也不抱回家養 其實不用扯什麼TNR 我可以接受路上有貓 但就是因為餵食 造成聚集 進而讓排泄物越來越多 半夜貓聚集大叫把居民吵醒 飼料越餵越多 沒吃完造成環境髒亂 爬滿蟑螂螞蟻 貓還會爬上機車 上面都是貓毛跟髒汙 居民只好特地蓋上帆布 這些都是具體擾民的存在 民眾不討厭貓 也不反對TNR制度 是討厭因過度餵養而造成的髒亂 你是不是從頭到尾都不懂阿? 你要稱這些餵養行為都是正確的 都是合法的 我同意阿 那你就去宣導那些餵貓的人 不要造成居民困擾阿 做事只做一半 真的讓人很看不起欸 看了你一些回覆 老實說我只看到一個只會耍嘴皮子且不成熟的人 甚至有點強詞奪理 不真正針對居民的困擾 只回覆一些幼稚的言論 原來你除了為反而反 什麼都不會做 是嗎? 你用這種態度來回覆 討厭貓狗的人不是更討厭嗎? 其中提到:老人小孩被貓嚇到跌倒或被狗咬傷 這不是很實際且可能發生的問題嗎? 而且後果與賠償通常很嚴重 相信你也有好幾個長輩 請問你會24小時陪在她身邊嗎? 如果不會 憑什麼這麼要求別人呢? 然後重點中的重點是 貓狗為什麼需要餵?? 既然你認為他們是自古生活在這片大地的 牠們難道不會自己捕食嗎? 到底為什麼需要你來餵阿?? 你們有這麼偉大 貓狗失去你們就準備餓死是不是? 不是我們自私不給餵 是你們太過自作多情到 覺得自己被需要吧! 依我看 不了解TNR的是你吧 明明是捕捉/結紮/放回 你偏要自作多情再加上一個F 變成TNRF 捕捉/結紮/放回/餵養 實在是可笑至極 動物協會的網站看過了沒? 查了沒? 直接複製給你啦 重點一:正確的餵養方式 餵食沒有犯法,但是不當餵食卻可能連帶導致流浪動物受到迫害 1.切勿在別人的店門口,住家,庭院,車庫,車流量多的地方餵食流浪動物。我們的善意餵食卻不能成為別人的負擔,不是和的餵養的點很容易讓流浪動物處在危險的環境中。 2.看到動物在進行餵食,當動物吃飽後,請將剩餘的飼料清理乾淨帶走。 3.沒看到流浪動物的狀況,切勿將飼料遺留在該地。 4.儘量固定同一個時段餵養,以避免流浪動物為了護食而在該處徘迴不去。 重點二:過剩飼料的影響 1.遺留的飼料製造環境的髒亂,讓原來就不喜歡貓的民眾越來越討厭貓。 2.過剩的飼料會引來不斷湧入的貓隻,貓的嗅覺可以長達兩公里,因此,有食物的地方就會是他們安身立命的地方。新來的貓會打跑原來已被結紮的貓,這樣的情形反而會傷害原來原生的貓。 3.沒有固定時間餵食,想到就來吃兩口,永遠會不知道貓狗口有多少,無法有效地將該地進行TNR。 4.引來野狗傷害該地的貓 5.一定會有討厭貓的住戶,引來人類對貓群的殺機。 以上兩點才是居民真正討厭的原因! 不是不給養或自私 這可是來自動物協會網站的資料 我看你怎麼反駁 因此 不要拿雞毛當令箭 狐假虎威 以為政府有TNR就可以為所欲為 事情只做一半 比不做更無恥 最後 你現在 一面宣導餵貓 卻無視那些造成居民困擾的餵養者 就好像 一邊宣導廢死 卻無感對這社會一再出現的殺人犯 嘴臉一樣的虛偽
【孫靖】很好奇,你幾歲啊?說穿了就是自以為是的找人抬槓,思想很不成熟喔,留言還要用「複製貼上」,到處亂貼,真的很懶耶。 真的覺得很好笑,你對你家附近餵貓人士的餵養方式,有意見的話,你應該直接跟他們說啊,關我啥事?你真的是從頭到尾都不懂啊! 如果你對TNR有意見,你應該是跟政府相關單位去抗議啊,例如:縣市政府、動保處、總統府….,堆動TNR的小英總統,也有臉書,你去跟她抗議啊,關我啥事? 你怎麼知道我沒宣導完整正確的TNR?我只是個人,TNR是政府的動保政策,我懂你的意思,你是在罵政府「做事只做一半,真的讓人很看不起欸。」;我了解,原來你是看不起小英政府,那你應該去跟她反應,有本事,就上街抗議啊,你到我這留言…..,我又不是政治人物,呵呵呵。 真的很好奇,你幾歲啊?再說一便,TNR是政府的動保政策,要抗議反對,拜託要找對地方好嗎? 而且,你很莫名其妙耶,又不是我在你家附近餵貓,你跟我嗆屁啊?有種跟那些你討厭的人當面嗆聲啊,不要只敢到不用面對面的部落格,對格主不禮貌的耍嘴皮子,幼稚的言論,好一個不成熟的人啊! 一樣米養百樣人,世上有你這種人,一點也不奇怪,實話實說,我就是討厭你這種人,比你討厭餵貓狗的人的厭惡程度,更上一層樓,哈哈。 老人與小孩,本來就是24小時要有人陪伴,這點你都不懂?建議你打電話問問社會局,多增加一些知識。 貓狗為什麼需要餵食,你管我,我愛餵就餵,你不愛餵,沒人勉強你,我餵不餵,關你屁事?再說一便:如果你對TNR有意見,你應該是跟政府相關單位去抗議啊,例如:縣市政府、動保處、總統府….,堆動TNR的小英總統,也有臉書,你去跟她抗議啊,關我啥事? 你真的很好笑耶,你的這篇留言,是複製貼上,到處亂貼吧?哈哈,我只知道tnr\tnvr,至於TNRF我還是第一次聽到呢,太好笑了,誰發明的? 動物協會網站的資料,我不須反駁,我非常清楚,你須上網找資料,我根本不用上網就知道,而且我還了解動保法,不像你只會因為討厭而反對,少了腦袋,只剩…嗯,你的腦細胞還剩多少,我就不清楚了? 你誰啊?你知道我是誰?你認識我?你知道我是餵浪貓還是浪狗?還是兩者都餵?在那裡餵?有幾個餵食點?都是什麼時間餵?餵了幾年?怎麼餵?你有親眼見到我餵食的方法? 小朋友,你是不是受了什麼刺激?到處亂留言,連留言都要複製貼上,你也太不用心了。如果你真的受了什麼刺激,心中過不去,千萬不要亂發洩,會讓人笑話的,真的,像現在的我,嘴角就是大大的往上翹,哈哈哈… 你不虛偽,就是不懂事,不明事理。要知道,假正義、假愛心,比沒正義、沒愛心,多少都來得強,所以,你再怎麼罵餵食流浪動物的人,記住,他們都比你強,記住,每次你吃東西時,都要想到我說的「他們都比你強,嗯,我就是比你強。你不如我們!」 回覆完了你的胡言亂語的留言,心情只有一個字「爽」!
為什麼貓狗可以吃其他動物的肉,豬牛羊雞鴨魚也是生命喔,照所謂的「動保」團體說,地球不是只有人,自以為很有正義認為其他動物也有生存權,那麼貓狗也不該吃其他動物的肉,在我看來某些所謂的「動保」也是有金字塔的,貓狗至上,豬牛羊魚鴨是畜生沒有關注的價值
【訪客】幹嘛分兩次留言,害我差點少看這條,喂,你,不就是#129! 你吃素嗎?有很多話,應該等你自己不吃葷食後,再來討論。 如果你對貓狗有意見,拜託直接問他們,直街跟他們反應。 你的問題,等你自己不吃葷食後,再來討論。 你吃貓狗嗎?
切記如果動(貓)保(狗)人士家裡有螞蟻、白蟻、老鼠、蚊子、蒼蠅,千萬不能打死,他們也有生存權,切記「地球不是只有人類」 不用反問我做不做得到,我立場就是只要不影響其他人,要怎麼餵都無所謂,但如果影響到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就應該介入,被流浪狗咬傷甚至喪失性命 最後我看到大多數餵食流浪貓狗的人,罐頭、盒子就擺放在外,我每次看到都錄下,直接依車牌逕向環保局檢舉,愛餵的人付給國家清潔費(罰鍰),我也有檢舉獎金可以拿,再把罐頭便當盒放在外面餵嘛,被罰又在臉書或上電視討拍,活該
【訪客】你寫錯了,應該是「地球不是人類專屬的」。 從你的論點,所以你是贊成「廢死聯盟」?不好意思,我是堅決「反廢死」。 惡人就該死,那怕是人不是螞蟻、白蟻、老鼠、蚊子、蒼蠅,這跟「地球不是人類專屬的」是兩回事啊! 你懂嗎?嗯....我覺得這麼深的理論,你應該不懂。 全國早就在實施「精準捕抓」,這你不知道?自己上網查查。 你知道全國有多少人在餵養流浪動物?數字是多少?你還真敢講「我看到大多數.....」,你住那裡啊?好奇怪,我住的地方,十幾年,早就看不到這種情形了。 再教你一點,很重要,學起來喔「如果餵食的人在現場,餵食的器皿也在現場,那就不算違法。」,怕你不懂,再說清楚一點:你在路邊,你喝的飲料杯\吃的便當盒,放在身邊的地上,你沒離開,那些東西都不算垃圾,就算有人舉報,也是不違法。所以,餵食者未離開,即便有貓正在吃,或是餵食者正在等貓來,放在身旁的器皿,都不是垃圾,你檢舉不了。你看我真是好心,還告訴你基本常識,免得你白做工,呵呵。
唷,我專門針對的就是把罐頭、盒子放在外面,人就跑走的愛貓狗人士。還有貓狗欺負其他動物,愛貓狗人士都不敢講話,愛貓狗的眼裡,貓狗比其他動物優秀,咬傷、咬死其他動物都不關他們的事。愛貓狗人士自己反思一下,為什麼會有人冒著被以動保法送辦的風險毒狗毒貓,就是有「偉大」的貓狗至上動保團體,只要不聽他們的主張就要被批鬥
【訪客】知道證據是啥意思?小朋友真那麼閒閒沒上班上課,太好了,就每天每夜晚的幫動保人士們,努力做好清理門戶的是喔。要記得錄影存證,影片除了報案之用,也要公布在臉書上,讓大家一起撻伐。 沒有影片證明,誰都不會相信你說的,搞不好還會讓人覺得你是自導自演呢。呵呵! 你對動保人士真的一點都不了解,最可憐的還在自以為是的亂說嘴,小朋友你認識幾個動保人士?佔所有台灣動保人士的幾分之幾?你參加了多少動保工作?如果你真了解,就不會認為動保人士只管貓狗,真正管的事可多了。 單憑我個人的常識,簡單的一眼就可看出,小朋友你的理論實在可笑至極,照你的謬論,那豈不變成:為什麼會有人冒著被以本國法律送辦的風險殺人\連續殺人?就是有「偉大」的正義之士,只要不聽他們的主張就要被批鬥 小朋友,我是個體戶,沒加入任何動保團體,你只在我這留言,太可惜,要不要po上臉書,讓大眾知道,看大家怎麼回應你,那才好玩呢。po完後,一定要記得告訴我,我幫你分享出去,等你的的網址喔,快快快。
餵貓的人還以為多有愛心,讓貓破壞別人的機車坐墊,也是一群水準低下的人吧 最近又有毒狗的新聞,看新聞內容大概又是受不了流浪狗的人,再看看底下留言,越來越多人厭惡這些自以為是的餵食流浪動物的人 新豐海岸遍地狗屍!逾13隻浪浪中毒亡 愛媽哽咽:居民放話「希望狗死光」 https://pttgopolitics.com/gossiping/M.1602659093.A.760.html
【tonton】餵養流浪貓的人,如果沒有愛心,那你這位不餵流浪貓+希望所有流浪動物都去死的人,還有人的心臟嗎?快去檢查一下你的心臟吧! 你說:越來越多人厭惡這些自以為是的餵食流浪動物的人。 哈哈,我的認知完全與你相反,餵養了十多年,認識愈來愈多關懷流浪動物的真人類(我不是說你不是人類,不過,到底是不是,鬼知道,我又不認識你)。 這就印證了一句話:物以類聚。 小朋友,小學時,你的老師沒教你要愛護小動物嗎? 你這個學生,不要好的不學,全學壞的,別讓你的父母傷心喔。 最後,小朋友,沒事別到處挑釁惹事,多多吸收一些最新時事,例如: 前朝與現任的政府,都在大力推行【精準捕捉+TNR】的動保政策,你對政府的政策有任何不滿,自己打電話跟議員、立法委員+縣市首長+總統反映,或者你自己出來選啊,把你痛恨流浪動物,希望他們全死光的事,當成政見啊(呵呵,我覺得這主意不錯呢,哈哈哈)。喔,對了,還可以po上臉書,我絕對大力幫你分享。 惡有惡報!惡有惡報!惡有惡報! ● 人權家Albert Schweitzer寫到:「任何人一旦習慣把其他生命視若草芥,可能有一天他也會草菅人命。」 ● 「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前探員,更是FBI「行為科學調查組」創始人的「羅伯特‧K‧雷斯勒 Robert K. Ressler」,有一句名言:『Murderers very often start out by killing and torturing animals as kids. 殺人犯經常是從孩童時期就開始虐殺動物。』 ●● FBI警告不可輕忽虐待動物的人,這是精神變態與殺人犯的高危險群!
可是流浪貓就在我家大便欸,那我該?就在水泥地上,他們喜歡在我家水塔下面和附近的陰暗處大便而且都是我在清理,喂它們的人在五樓,我在一樓,我要叫他下來清?無論是乞丐還是比爾蓋茲,要是莫名其妙7/24在我家門口大便我都會趕走了,我對貓這麼做我對不起誰了?你讓我們這些受害者當你們理想世界的犧牲品嗎?
【訪客】你有親眼見到貓在水泥地上大便?別怪我這樣問,別怪我不相信你: A.我不認識你,沒有任何信任的基礎; B.我的豐富經驗,很多人都忘了還有每日被人帶出門的家犬; C.很多人都不知道,貓的習性是在有土有沙的地方大小便(所以才會有種東西叫「貓砂」,是專門為貓咪大小便設計的),部會在空曠的水泥地上,就算真有,妳的運氣還真是XXX,因為機率實在太太小了。喔,對了,小型犬的大便size,和大型貓咪的size差不多,你會分辨嗎?我不相信。 你趕走流浪貓,沒有對不起谁,妳是對不起妳自己啊,不明白?讓我告訴妳:你也很奇怪,就算你真的是受害者,既然知道,好心腸的餵養人住五樓,你既然不爽掃個地(不過就是掃個地,需要搞成這樣?),那就該在掌握充分實際證據下,去找五樓的鄰居,請他下來打掃啊!有問題嗎? 看看你自己的留言內容,先說「在我家水塔下面和附近的陰暗處大便」,後面又變成「在我家門口大便」,說詞不清,問題應該不在流浪貓,而是在你自己喔。 更好笑的是這句話「你讓我們這些受害者當你們理想世界的犧牲品嗎?」;呵呵呵,不好意思,請問你喝醉了嗎? 我不是你五樓的鄰居,你住哪我都不知道,更別提你那位,所以,整件事關我屁事?你喝醉了嗎? 有種去找五樓啊。真是浪費我的時間。
還有,為什麼『明知道貓會留下腳印,為何還在外面曬棉被?你很奇怪欸』『住戶不裝圍欄我也沒辦法了』這種單方面的說法可以被允許?因為利益小,我們就應該理所當然的拿來換取你們口中的『人性』?因為有人覺得流浪貓很可憐,我就不得不捨棄我的利益,從而免於受到他們理想產物負面干擾,我認為這單純的只是為了使他人跟從自己的思考模式而扭曲的無私觀念,欺負並誤導著那些沒有辦法站起來反對的人。
【Allen】我才回完你的留言,你又來了,真快。 五樓的人,你找了沒? 「單方面的說法」,呵呵,彼此彼此。 在重複一次我回復#131的一段內容 ↓↓↓↓ 最後,小朋友,沒事別到處挑釁惹事,多多吸收一些最新時事,例如: 前朝與現任的政府,都在大力推行【精準捕捉+TNR】的動保政策,你對政府的政策有任何不滿,自己打電話跟議員、立法委員+縣市首長+總統反映,或者你自己出來選啊,把你痛恨流浪動物,希望他們全死光的事,當成政見啊(呵呵,我覺得這主意不錯呢,哈哈哈)。喔,對了,還可以po上臉書,我絕對大力幫你分享。
餵食的人吃飽沒事幹吧,等到被受不了的人毒死才哭,不就是特定動保人士施壓才改成如此矯枉過正
【訪客】我就是「吃飽沒事幹」,怎樣?你不也是「吃飽沒事幹」嗎?跑來挑釁,莫名其妙,你谁啊你? 很想知道,你的學歷是?小學一二年級嗎?整個就是詞句不通+不知所云+語意不詳+邏輯怪異=不知所云+胡言亂語 動保人士施壓?動保人士是施什麼壓了?是對虐殺動物的精神病患施壓,要死惡人去殺死生命? 照你的論調,同理那就等於 → → 立法委員+警察+所有執法人員,都是吃飽沒事幹,等到被受不了的人「犯法殺人\幹架\吸毒\販毒..」才哭,不就是「特定公家機關的制定與執行的人員」施壓才改成如此,矯枉過正。 你很有事耶,是來搞笑的喔,一點都不好笑,程度與水準有待加強。 虐殺動物是屬於刑事案件,重者是要坐牢的喔。 我回覆#133的留言,你沒看喔?真討厭,那就再複製一便 ↓↓↓ ▲▲ 前朝與現任的政府,都在大力推行【精準捕捉+TNR】的動保政策,你對政府的政策有任何不滿,自己打電話跟議員、立法委員+縣市首長+總統反映,或者你自己出來選啊,把你痛恨流浪動物,希望他們全死光的事,當成政見啊(呵呵,我覺得這主意不錯呢,哈哈哈)。喔,對了,還可以po上臉書,我絕對大力幫你分享。 ●● 人權家Albert Schweitzer寫到:「任何人一旦習慣把其他生命視若草芥,可能有一天他也會草菅人命。」 ●●「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前探員,更是FBI「行為科學調查組」創始人的「羅伯特‧K‧雷斯勒 Robert K. Ressler」,有一句名言:『Murderers very often start out by killing and torturing animals as kids. 殺人犯經常是從孩童時期就開始虐殺動物。』 ●● FBI警告不可輕忽虐待動物的人,這是精神變態與殺人犯的高危險群! 我吃飽了,現在還真是沒事幹,那...我去餵貓好了,周末給它們加餐飯,they worth it.
以後殺貓殺狗越來越多,貓本狗本繼續加油喔
【訪客】有病要去看醫生,以你這樣嚴重的嗜殺個性,建議你去看精神科。 也要把你的狀況,告訴你的家人朋友,尋求他們的幫忙監督。 小朋友,我不是跟你開玩笑的喔,你真的很嚴重。 ●● 南韓的趙斗淳這個惡魔,你知道嗎?最近新聞都在播,他就有虐待及施暴動物的事實。 ●● FBI於2014年10月宣布,虐待動物的行為將被起訴為「危害社會的罪刑」, 犯案人列為A組重刑犯,在法律上形同縱火罪和謀殺罪;並將於2016年起嚴格執行。 ●● 台灣也有「動保法」,你應該要仔細研讀研讀,這是為你好。
貓本狗本專門製造對立,造成他人不便痛苦甚至是威脅生命安全
【訪客】你真的很無聊耶,幹嘛要分三次留言?不會寫一起就好了?是不懂嗎?呵呵 以你而言,跑到這裏胡言亂語,製造對立的人,就是你啊,幹嘛要自己罵自己?哈哈 「他人不便痛苦甚至是威脅生命安全」,看看你的#135的留言,你又是在自己說妳自己啊,悲哀! 有病要去看醫生。
餵食者才是自私
【訪客】你是由你父母餵食長大的喔!
你好!我在社區餵食街貓幾十隻.都已抓紮.有些住戶也說有明顯少了數量和吵鬧. 最近有里長的樁腳在長麻煩.里長就在餵食點貼請勿餵食.會製造髒亂的標語. 因為餵食點在大路邊的電箱旁沒住家也沒妨礙到任何人.沒特意走過去看也不會有人發現的隱密處.所以我盤子平時沒收走. 里長說有人反應白天鳥會去吃.然後鳥屎很多還有人丟廚餘!所以第一次貼標語. 我說有人反應.那我白天收走.可是那些廚餘不是我.甚至那裏的垃圾和那些廚餘都是我清理.我做的這些你也該跟他們說.而不是汙名我和貓! 里長就一副我吵到她貼標語很不耐煩的臉色! 我繼續說牠們都抓紮了也比較不會吵了.里長說哪有.有時候還是有聽到牠們打架聲. 我說要跟居民說.趕走牠們以後跑來的會生會吵沒比較好.里長又不耐煩說她不懂那些啦.....我說妳不懂.我告訴妳.妳要宣導呀.....里長繼續屎臉! 今天里長又在我第2個餵食點貼標語了! 因為有另一個不住這個點的找麻煩的樁腳... 這個樁腳之前白天看我在收盤子.特地開車繞過來說.妳在餵養貓妳知道嗎? 我說知道呀!也都有抓紮了!他頓了一下.說根本鳥吃不是貓吃.我說所以我現在收盤子呀!他就無言開走了! 之後另一個(第3餵食點)餵食點.社區尾沒其他住家的廢棄空屋大門口樓梯小空間. 這個樁腳故意叫兒子停車每天整天.卡住我盤子的地方. 偷拿走我盤子2次.有次是亂丟難拿.我先生到那裏大喊誰動我東西就有種直接出來講. 他裝聾沒出來.等我叫我先生回去了才偷偷走出來看. 我改放空屋空地旁的水泥管裡.這個樁腳就故意整理空地想種東西妨礙.所以我搶先種了其他東西.隔天他就叫他兒子晚上出來在那走來走去裝運動.... 我餵了幾年.從沒看過牠們晚上跑出來的.所以我改時間去放飼料! 因為廢棄空屋他沒辦法找我麻煩 然後.今天里長就在這第2點貼標語了! 心情超極差的.如果遇到.我該怎麼回應..........
【荳】我這裏的現任里長,是不會叫我不要餵貓,因為已往生她超愛護流浪貓的前任里長是她老公。 ● 里長最注重的是「里民的選票」 有一次,我正在餵貓,碰巧她經過,就順便跟我說:『你在餵貓喔,貓是有變少,但還是有人不喜歡流浪貓。常有人跟我抱怨…』 我回她:『里長,你我心知肚明,是那幾個有意見,不出十個人,對吧?!現在請妳抬頭看看四周的住家,光是我們所在的位置,有多少里民?妳要在乎個位數的無聊人士,還是想想我們這個里有多少人數?我餵貓已超過十年,一直以來都是公開的餵,不但沒被人罵死,反而認識了許多的善心人士,里長,請相信我,妳的愛護流浪貓的里民們,絕對佔大多數。』;我說完,她也就走人了。 ● 台北市動保處有「街貓友善照護行動方案〈TCCP〉」,配合單位是動保團體及鄰里 https://www.tcapo.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D4F501F75EE2B309&sms=2EB5C9276635BE4A&s=37733CE212067731】 建議可連絡你所在地的動保處,請他們派動保員,去跟你的里長教育一下。 當年我就是找動保員去跟里長聯絡,結果本里與動保處簽約,成為TNR的合作單位之一。 ● 請里長配合政府TNR的動保政策 請他自己打1999、或詢問縣市政府,關於TNR的知識。問問你所在地的動保處,是否有TNR的宣傳單,請他們直接寄給里長。妳也可以要幾份留在身上。 要不,你也可以幫他連絡,如1999:請政府與里長聯絡,教育動保觀念,結果要回報給你。 ● 乾淨餵食流浪動物,不是違法之事,硬要阻止,干涉人身自由,是否構成「強制罪」 強制罪:刑法第304條規定,透過強暴、脅迫,使別人做無義務之事,或妨礙他人行使權利,構成強制罪。 https://www.legis-pedia.com/article/crime-penalty/106 要是我,當場報警啦! ● 不讓放碗,就別放了,要不人一定要在場,否則他可以用亂丟垃圾的理由來舉報妳。 (里長可以隨處亂貼紙張?這是製造垃圾的行為,可以告發他喔) 餵食流浪動物的動作,絕不違法。跟環保署與清潔隊「無關」,「絕不可以」因為餵食的「動作」開罰,否則,對方就是違法,別被騙了。 下次對方再說是鳥吃,不是貓在吃,妳就說:『對,我就是在餵鳥。』;餵貓餵鳥的動作,都合法。 ● 里長與公寓大廈的管委會一樣,權力不可無限上綱,凡事都要依法行事。 ● 最後一項,非常非常重要:隨身攜帶電力充足的手機,隨時準備錄影存證。 對方如果罵你髒話,也許可以構成「公然污辱罪」,報警,對方很可能會被罰錢。 建議:以雙手交叉胸前的姿勢,手持手機錄影,你可以瞧見螢幕,對方卻不知道你在錄影,這也是保護自己的方式之一。 (他說廚餘是你用的,要他拿出證據,否則就是造謠,損害妳的名譽,有影片為證,妳要提告,嚇嚇他也好。) 目前先想到這些,如果有任何問題,歡迎隨時留言,我們一起商量對策。 謝謝你的善心,不要心情不好,你不孤單,想想這十多年來,我碰過的事,吵過的架,已經練成了百毒不侵了,哈哈。
查網路.台中好像沒有北市的這個街貓照護方案.收容所常連霧峰 新村裡已剪耳的貓都抓進去. 這次第2個被貼標語的點.對面是有幾戶住家.但是有支持.肯定成效和無所謂我放飼料盤的. 找麻煩的是隔壁巷的里長樁腳.里長的嘴臉態度很明顯偏袒.所以就算台中有方案.里長也不會理會的! 我最弱就是跟人吵架或態度強硬.可能也是我口氣用詞溫和.里長才敢如此臉色給我看吧... 現在這位置就開始半夜收走.白天沒放就好! 如果遇到樁腳或里長又在找麻煩.我會準備手機! 當然是希望不要用到最好啦! 覺得餵貓後.遇到越多.越常生悶氣...哈! 希望能快點像妳一樣.自己理直就敢氣壯! 現在都靠脾氣很番又差的先生和女兒給我壯膽! 以前覺得他和女兒修養脾氣差.連路邊也可以不高興就大呼小叫.很討厭. 現在真的覺得是我人善被人欺.... 感謝你熱心撥空回覆! 有任何問題一定會再留言請教你!(當然是希望不要再有問題) 感謝你喔!
【荳】TNR是全國性的、總統與各縣市首長都在實施的動保政策。 建議要結紮流浪貓,可與台中的動保團體連絡,有免費經費(含住院),還會植入協會志工的晶片資料,萬一被抓了,動保處相關單位,會掃晶片,就會通知協會來領回去原放。 祝福妳一切順利,加油。
謝謝你整理的這麼清楚 感動
【asir9】謝謝留言,周末愉快。
首先「一個國家的偉大與文明道德程度,端看其如何對待動物。」 這句話並不是甘地說的,也從未有人這麼說。 甘地所說的原文是“The greatness of a nation can be judged by how it treats its weakest member”(一個國家的偉大,取決於其如何對待最弱勢的人) 甘地於1926、1929在Young India的投書裡面提到流浪狗的危害,甚至認為應該要槍斃。不是安樂死,而是槍斃(原文"should be shot")。他也認為政府應該祭出政策控管,也認為民眾需要以社會整體的角度去看待流浪狗議題,而非滿足自己的慈悲心。 甘地也曾說過"Roving dogs do not indicate civilization or compassion of society, they betray, on the contrary, ignorance and lethargy of its members." (流浪狗並不代表社會的文明或慈悲,相反地,牠們顯露了群眾的無知和愚鈍。) 他認為政府應該要積極應對流浪動物問題,甚至有提到「餵食流浪貓狗是假慈善」 所以請不要再消費聖雄甘地來當作餵養流浪動物滿足私慾的藉口了。 資料來源供妳參考: https://bit.ly/3eNDyKF 、 https://bit.ly/3BEmMqh 、 https://bit.ly/3RGitAv
【訪客】無知不可怕,吸收新知即可;自以為是,有時是無可救藥的自創無知。 你怎麼想,我不在乎,畢竟你只是一個單獨的個體,多數大眾怎麼進步,才是我所需要關注的。 進步是很重要的(說三次)! 如果你對本國的動保政策有所不滿,請跟立法委員陳情,修法! bye!
中央研究院已認定流浪貓狗為外來入侵種,和家八哥、綠鬣蜥一樣需安樂減少數量,人道安樂為深度麻醉時使用巴比妥,並無疼痛。這麼多外來入侵種,唯有長毛的貓狗不應安樂?
【訪客】說得好,那妳應該也知道,除了原住民外,所有的其他人都是外來的移民者。 我支持人類的安樂死,你呢? 如果你對本國的動保政策有任何異意,可直接向立法委員陳情,要求修法,看看有沒有人要理你,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