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台南市成為全中華民國第一個實施「以絕育替代撲殺」=「犬隻TNR計畫」的先驅城市,雖然仍免不了殺,但是,從每年平均殺死3000隻流浪狗狗,到今年議會規定不可以超過600隻,「動物保護運動」終於在我的國家有了真正邁向「世界主流動保觀念與行動」的進步。

也因此,萬分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竟會在21世紀的今日,看到一篇2010327,發表於NOWNEWS「論壇新聞」台南版的網友投稿因為流浪狗吠叫聲吵得睡不著,就反對台南市「以絕育替代撲殺」的政策,還積極建議「防疫所輪班抓野狗抓狗業務外包」;人間尚存有這種「逆我者亡」的思維,真是…文明世界不文明…

 

 愛台灣就請不要害台灣

該文作者自稱「旅美博士」,難道他不知道 TNR -- Trap-Neuter-Return 是以人道方式誘捕犬貓、實施絕育手術、再放回原地生存,是真正尊重生命權與流浪動物在地生存權,是真正世界公認的能代替安樂死的最佳人道處理流浪動物問題的方法

該文作者自稱「旅美博士」,難道他不知道,早在20世紀80年代末期,流浪動物TNR已在美國實施,到今日已被美國大眾廣泛接受與支持,也才有他所謂的「我和太太都是留美博士,在美國,路上不僅看不到野狗,更不可能在半夜聽到野狗的叫聲。」。如果是台灣人,怎能在讚賞美國的同時,不允許及費力阻止台灣跟進呢?台灣的TNR計畫正在起步中,正處於「過程」階段,美國是經過30年的努力歲月才有今日的成果。

愛台灣,就該幫助台灣合於世界潮流,而不是害台灣在動物保護作為上,倒退成為落後的未開發國家,成為世界先進國家的笑柄。

「尊重生命與生存權」,不是單指目前主宰地球生物的人類,更包括了深具靈性的流浪貓狗動物們,這是經數千年,人類開發智慧後的認知。

 

 文明世界裡的蠻荒言論

「他」不滿意台南市〝以絕育替代撲殺〞的愛心政策,竟然說市議會和市政府實施結紮後就地野放是〝一意孤行〞。唉呀呀,假設認同世界動保觀念是〝一意孤行〞,那不屑世界動保觀念是…特立獨行?假設符合大多數人民意願是〝一意孤行〞,那同流於少數偏執意念是…恣意妄為?就其文,舉三例,瞧瞧¤

A    建議「動物防疫所輪班抓野狗。如果抓不到,建議將該所抓狗業務外包;現在失業人口這麼多,月薪三萬,半夜抓狗一定有許多人願意做。」;

—   這真是個不明白台灣現況的建議,請見拙文 台中縣夾報 捉流浪犬一隻200(有新聞連結)。為了此事,台中縣長黃仲生與台中縣環保局長莊永松,兩人都出面在媒體前向社會大眾表示:業者作法確實不妥,要求農業處立即制止。(20108月,高雄縣林園鄉長韓賜村毫不認錯地發生同樣的錯:facebook討論區

B    email 給贊成與積極推動此政策(指犬隻TNR)的黃教授,請她帶狗回家;

並打電話向李議員抗議(指台南市安平區李文正議員),請他帶狗回家;

—   這是最不負責任的說法,偏偏不愛護動物的人,在無詞可言之下,最常說的就是我最討厭聽到的話,通常我的回答:『我不見得一定要喜歡貓\狗\黑熊(在大陸從小被關在無法動彈的籠裡養著,只為取其膽汁)\鯊魚(被漁民割去雙翅,活生生再扔回海裡,讓其痛苦或被其它魚類分而食之,只為取其魚翅)\…,只要是虐待或虐殺行為都是不被容許,該遭撻伐的。你要我帶回家?你那位啊?我偏不。』

C    根據聯合報316報導,台北縣政府也將開罰,「禁止民眾任意餵養流浪狗,必要時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1200元至6000元」。〞;

—   這真是莫名其妙的引用被人罵到臭頭的北縣河濱公園告示牌內容,事情真相不明瞭,可以看看facebook上的連署內容:請友善對待流浪動物,終止腦殘法令!

中華民國法律沒有任何一條指「餵食流浪犬」這個動作是違法的條文。《台北縣動疾所》02-2959-6353分機281的林小姐澄清解釋,該文是指「餵食後,亂丟垃圾的人,不是指餵食的動作」;所謂依《廢棄物清理法》要罰鍰的是「任何亂丟、遺留垃圾於公園內的人」(垃圾不分是人吃剩的、還是狗吃剩的,參考:垃圾分類)。至於是何人所自創自編的烏龍文字內容?林小姐把責任全推給《高灘地管理處》。但是,經嚴重抗議後,《北縣高灘地管理處養工科》02-8969-9596分機500的陳科長,明確告知:根據2010315會議記錄,確定是《北縣動疾所》擬的內容;913下午,已全面移除北縣河濱公園內的所有這類告示牌敬請愛護動物的朋友們,前往察證是否屬實

到了21世紀,還會把流浪動物當成廢棄物對待的人,還真不多見,未免也太「原始」了吧!


 逆我者亡的扭曲心態

 把流浪動物送進收容所=送流浪動物去死=變相的殺狗行為=太冷血+太慘忍

(收容總數約73活不了,不論健康不健康,像納粹集中營一樣的,被編號,然後處死)

今年8月,網路上出現一則「不滿四歲的小孩,每日虐打小黑狗」的網友求助文,被新聞媒體大幅報導後,小黑狗獲救,但小孩父母並不打算帶他看心理醫生,於是社會大眾憂心孩童的未來,這麼小就有這樣殘忍的對動物施暴的情形,如不趁早覲速就醫矯正,待其長大後,不正常的心理狀態,使他有傷人\殺人的可能,造成未來社會之害。

「嫌狗叫聲吵得睡不著,就要想盡辦法捉牠們進收容所送死」的舉動 ,完全不顧動物們的死活,是後天觀念偏差造成的錯誤。如果妨礙的是「人」,該怎麼辦?

我領教過貓貓狗狗吵得讓人失眠的痛苦,我的鄰居因此想用BB槍來解決問題,我就報警對付他。如果要用動物們的生命來換取我的好眠,那~我~情願繼續失眠,因為我也是有生命的動物。

人虐狗,要不了人命,卻會要了狗命;

狗吵人,要不了人命,還是要了狗命;

到底誰最壞??? 

 

 向不妥協、堅守正確動保觀念之士 致敬

本人特在此,向「具正確動保觀念、勇於不妥協、堅守動保政策的人士」,獻上最深的敬意,希望永續從事世界公認的正確之事,少殺戮,多關懷,社會大眾自然會給予正面評價、支持與鼓勵(否則敬意回收)

據該文所述,不配合其意行事之人,如下¤

李文正議員(安平區)

提案:2010動物防疫所撲殺流浪狗經費(佔五分之一)

改為絕育經費(佔五分之四)

針對該文指李議員到現場後的說法,我想說:『李議員,你太客氣,何妨照實說:不管愛護動物的人,家中是否已有寵物,就「TNR政策」主張與尊重「流浪動物的在地生存權」,根本不用帶回家。

郭清華議員(安南區)

提案:以絕育代替撲殺,送交議會,通過,實施

興國管理學院

黃淑郁老師

該文指「贊成與積極推動此政策的黃教授」,是指與李議員一同召開「結紮代替撲殺經費補助,台南縣可以台南市不可以!」記者會 及 「以絕育替代撲殺 請台南市議會:砍掉動物防疫所的捕殺預算並改成絕育預算」的網路連署發起人。

黃老師的「不回應」作法,我舉雙手贊成,完全支持。

台南市

流浪動物研究室

郭理事長

(查不到全名,遺憾)

該文寫:親自前往該文作者漁光里住家附近驅離流浪狗

郭理事長辛苦了,但我並不贊成這樣做,因為¤

「姑息」是造成「錯誤」延續的禍首

教育」民眾正確觀念與知識才是務實之道

漁光里流浪狗絕育前約80隻,結紮後放回的約有50隻,絕不像里長李茂松說的「里內已快成動物園了」。新聞所稱〝民意強大反對聲浪〞,真是誇大了!

致 台南市立動物防疫所李朝全所長:

千萬別延續之前的作為,千萬不要違背全國多數人民的意願,造成不適職,應下台

2010年,台南市首創全市實施「以絕育替代撲殺」=犬隻TNR計畫

推動此案有功人士如下¤ 

興國管理學院:黃淑郁老師 \ 台南市流浪動物研究室:郭理事長

附議及連署此案的議員[  安平區:李文正 \ 安南區:郭清華、郭信良、劉益昌

南區:葉俊良、陳進益、莊玉珠 \ 東區:蕭博仁

北區:許至椿 \ 中西區姜滄源

õ尚有遺珠未能列入,甚感抱歉,因為找不到完整資料ö 

 

請網友多多支持以上諸位議員 當然 台南市長許添財 也功不可沒

感謝 大力推動此案的所有人 及 台南市流浪動物管理研究室

掌聲鼓勵!!

 

沒有一顆寬仁慈悲之心、諾貝爾得主也不算什麼

財富、身份、地位、學問、頭銜…,永遠比不上擁有一顆寬仁慈悲之心來得受人尊敬。

「旅美」是一個曾到過美國的經歷而已。

「博士」非指博學之士,doctor除了指醫生,就是代表在教育機構中修得特定的某單一最高學位。

美國博士種類並不多,當然沒有道德博士、正義博士、仁慈博士與關懷動物博士…,因為,光會唸書是學不來的。

光會唸書,真的還是有很多東西是學不來的,除非擁有一顆清澈的心。

 

 如何避免因外界聲音干擾而睡不好覺?

有錢者:加強房屋隔音設備  P.S. 尊重在地權,所以我不會建議「搬家」

沒錢或不想花錢者:用耳塞,購買時請注意品質,並選購合於耳洞大小者 用枕頭把耳朵蓋住

 

 

 

~ 結束因一篇文章引起的不爽心情 ~

~ 如此「旅美」,我連去美國旅行都不想了 ~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haron's 燕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