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貓咪認養文」,內心掙扎不已,只因相處了一個月整,捨不得總是會的;但因家人忍受的極限,這第四隻貓\第五隻寵物的位置,只能留給救援與中途的流浪動物。人生總是圍繞著無奈,縱使再捨不得,也得替「妙妙」發「貓咪認養文」,希望她能找到一個愛她的新家庭,擁有深深的關愛,不離不棄不虐!

 

44,晚上7點多,不小心又聽到喵喵聲,一隻饑餓的幼貓,約不到2個月大的小小身軀,淋著雨,在巷中,帶著受傷的兩隻後腿(右後腿是一個大傷口;左後腿是無法著地),竄來竄去這對我是一種最無法抗拒的「誘惑」,無法假裝看不到、聽不到、理智戰勝不了感情的狀況下,帶她回家。

 

生平第一次幫貓咪洗澡,有點緊張,所幸「妙妙」好乖,就算是為她擦藥,她也是乖乖的不掙扎。每天「妙妙」就在「好乖」的溫馴下,兩腿已康復。看著小身軀跑來跑去,很是可愛,該是幫她找愛心認養人的時候了。

 

愛心認養人的條件:

1‧限台北市、新北市的居民,年滿25歲以上,與家人同住【非離家在外租屋居住】。

2‧家中現在已有養貓者【只有一隻貓,貓咪會很孤單,人再怎麼陪貓咪玩,人畢竟不是貓】。

「妙妙」除了親人,也非常喜歡黏著大貓咪,不論是玩耍或是睡覺,所以,希望她有同伴陪著快樂長大。

3‧必須同意接受本人後續追蹤及家庭訪問探視。

4‧須簽訂「認養切結書」。

 

 

 

 愛 心 認 養 寵 物 切 結 書

 

認養人             

手 機:                    .

E-Mail                    .

臉 書:                    .

 

居住地:                            .

聯絡電話:              .

 

戶籍地:                            .

聯絡電話:              .

  

茲 向  送養人              .

手 機:         .

E-Mail                    .

臉 書:                    .

認養貓咪乙隻,詳細資料如下¤

動物名:          品 種:Mix米克斯貓咪  性 別:

年 齡(交付認養時):約  個月左右大。

毛色與特徵:如本切結書(一式兩份)所附之照片相同(如下)。

 

 

 

 

 

 

貓咪照片

黏貼於此

 

 

 

 

 

 

 

 

 

 

 

 

 

貓咪與認養人 照片

黏貼於此

 

 

 

 

 

 

 

本人\認養人願遵守以下約定:

1本愛心認養切結書一式二份(每份兩頁),分別執於認養人及送養人處。

2貓咪於六個月至十個月大時,本人將主動為貓咪植入晶片,並立即告知送養人貓咪的晶片號碼:          .

3本人於簽署此認養切結書後的二星期內,確定認養的貓咪是否適合飼養,如有任何問題,會在此期限內與送養人聯絡處理。本人亦願意接受送養人日後之追蹤訪視。

4‧本人如無法繼續飼養時,必須立刻通知送養人或退回送養人處。

本人絕不可以在未告知送養人的情況下,私自將貓咪轉送他人或轉往他處。

5當牠轉讓、遺失或死亡時,本人需立即通知送養人知悉,並依法辦理。

6本人一定遵守中華民國《動物保護法》,如有違反,願接受相關刑責。

 

本人\認養人簽名:            .

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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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aron's 燕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