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想在標題上再加上四個字:我想打人】

今夜,我為牠哭泣

再次見到這篇新聞的後續報導,我依舊非常難過,揮不去的影像,只能失眠。望向我那〝狗在福中不知福〞的被寵壞的米白色小狗,她端坐我身旁,也正望著我,四眼相視,我感受到她對我的愛與依賴。她將頭放在我伸出的手掌中,享受我輕柔的撫摸。夜深、寧靜、一個老女人、一隻可能以為自己也是人的小母狗、滿是愛的填滿深夜。回頭再望向電腦螢幕中那〝台中縣大里市清潔隊殘忍拖拉斷腿露骨〞報導中的受虐狗,可憐的小狗狗,是否真相信人類的話,會有人來救你?可是,來的卻是將你推向死亡之路的冷血者,他難道不知自己的行為是〝虐待〞嗎?他陳仁川,毫無憐憫之心嗎?真是丟盡陳氏宗親的臉。心痛、不忍、忿怒,我哭了。

圖片來源: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 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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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 捕犬員虐狗 網友痛罵「冷血」

¤ 華視新聞的報導 ¤

 

我的疑問、我的忿怒、我的行動

1‧陳仁川上輩子是被狗咬死的嗎?如果真有前世今生,更應當真有輪迴因果報應。

天上眾神請開眼!天上眾神請開眼!天上眾神請開眼!

2‧捕犬員=虐犬人?絕對不是的,我相信還是有人性不滅的捕犬員存在,但是

一粒老鼠屎,足以壞了一鍋粥;一鍋壞屎粥,足以形成弱小動物的人間煉獄。

台灣有很多老鼠屎,都藏在一鍋鍋壞屎粥裡,包庇之下彷如隱形,

別讓生命哭泣!別讓生命哭泣!別讓生命哭泣!

3‧為什麼狗被捉去後當日就處死?不用等七日嗎?只因牠是隻傷狗?這樣不違法嗎?我還想去領養呢!(恨恨恨)

是那個天殺的決定當日下午就處決?到底是誰?怎沒人有異議?

難不成某些清潔隊早成了冷血族成員的集結處?還是為怕飯碗不保,突變瘖啞?

草菅狗命!草菅狗命!草菅狗命!

4‧為什麼捕犬員不似一般民眾,虐待動物要受罰?耍特權嗎?誰給的特權?誰?

要公平就要上法庭(主管陪同),我不相信我們的法律已昏迷、不省世事、不重生命。

無法無天!無法無天!無法無天!

5‧陳仁川虐狗,面不改色,大言不慚,自己卻養狗,完全違反愛烏及屋的理論,使我不禁合理懷疑,他的狗是用來??假使果真陳仁川虐待自己的狗,我相信以狗狗對人類的友愛與忠誠,還是會不知危險的對陳仁川不離不棄,唉,傻狗!

虐待動物者,該禁止他終身不得養狗(所有動物),法律有這條嗎?中華民國在保護動物的法規與嚴格落實方面,尚屬落後國家。

該自省慚愧!該自省慚愧!該自省慚愧!

6‧陳仁川此廝已從事捕犬工作五年,這般惡行絕非偶然,他的主管不知道嗎?如此縱容該受連罰,主管是誰?

不知有多少可憐的狗狗受陳仁川的虐待,五年工作期間,落入其魔掌的該有數百隻?數千隻條?只一隻也是可貴的生命。

主管有責!很多人都有責,教育出了嚴重問題!

7‧再問:陳仁川的主管是誰?這種冷血虐待動物的人還適任捕犬員嗎?為何不開除陳仁川?                 陳仁川的留任,是流浪動物與愛護動物人士的夢魘。

愛護動物的人們所繳的稅金不是用做僱人來虐狗的。吼忿怒!

開除陳仁川!開除陳仁川!開除陳仁川!

8‧捕犬工作由清潔隊員擔任,根本是莫名其妙。

民國八十七年「動物保護法」立法前,流浪動物的身份及捕捉行動,極其荒謬地被各縣市環保局依「廢棄物清理法」處理,這又是誰准許的變態制度?

之後,在這可謂徒有虛名的「動物保護法」時代裡,〝廢棄物〞變成了〝垃圾〞,換湯不換藥,簡直是胡搞瞎搞。

沒有知識也該有常識,別忘了,人也是動物的一種。

馬小九的爸請發聲!馬小九的爸請發聲!馬小九的爸請發聲!

9‧捕犬工作及動物收容所,兩者一直以來問題不斷,嚴重者,慘無人道的事,層出不窮,

多少年了,即使人事物證據歷歷在目,政府主管單位都不管?是懶得管?還是能力有限,沒法子管?還是...盲了、聾了、心臟麻痺了?

拿選票的公僕,有愛護動物者請出列??????????????????????Where

10‧人類主宰著地球,很不幸的也主宰了其他生靈。

〝順我者生、逆我者昌〞-- 人類常做的事,可憐那些動物沒有人類這種動物的高智商,如何能知怎樣才不妨礙人類?於是

智商高的某些人類自願想要實行安樂死,但法律不準,因為要〝尊重生命、愛惜生命〞,但卻制定與實施流浪動物安樂死?

我萬分不贊成給流浪動物施以〝七日無人認養即處以安樂死〞的作法,那是無能的人類與無能的政府才做的事

只有人類的生命才是生命?但人類卻又是最會殺害人類的動物(實例請參閱人類數千年的戰爭史),可悲!

主宰生靈塗炭生靈!主宰生靈塗炭生靈!主宰生靈塗炭生靈!

 

如果我在現場

如果我在現場,陳仁川這種酷刑手法,休想從我眼前把狗帶走,潑婦罵街、悍婦罵人,電視劇看多了,學也學會了,尤其當一個極度愛狗的老女人,為了救狗可以不顧形象,那態勢,我會叫他一輩子忘不了我。當然,在怒罵陳仁川的同時,旁邊那幾個冷眼旁觀,慈悲心被丟到南極冰凍封存起來的男人(??),也該要好好罵罵。奇怪呢,怎麼鐵石心腸的人都聚到一塊兒去了,難怪陳仁川敢如此放肆,可惡,可恨,人類之恥,唾棄。

如果我在現場,救下了狗,就不會再放他回險惡的人類叢林,更不會把狗交給收容所,我養,縱使家中有兩隻狗,也要排除萬難,養定了,大不了再領養第三隻狗。

救得了一時,就要想法子救牠一生;救不了一生,救一時也是必須要救的,總強過見死不救。

每次看到這類新聞,都會想〝如果我在現場〞,可惜我不在,恨啊!

  

拜託  愛護動物的朋友們,錄影拍照的同時,請一併救救受虐與邁向死亡的可憐動物,否則....

諸如此類的痛心消息,都是無辜小動物用生命換來的~

拜託,拜託  人可以不喜歡動物,無法勉強,但絕不能虐待與恣意殺害動物,

也請不要在殘忍事件發生時,如影片中的〝路人甲乙丙〞般地袖手旁觀,

請不要畏懼的勇敢發聲抗議與付諸實際行動的去阻撓與制止,別忘了有免費110保護人身安全,             也別忘了就怕缺新聞的媒體。

情願得罪無善心之人,也不要讓無辜生命受虐與喪命。

拜託,拜託、再拜託  做錯事就該受罰,尤其是毫無悔意的無恥犯行。

  陳仁川此廝,該為他麻木不仁的行為承受應有的處罰,如此才有天理。

 

愛護動物不只是口號,請以實際行動支持連署串連提告

 

訴諸法律成功,才能產生警惕作用,

更是呼籲政府嚴格落實動物保護法最有效的作法

 

如今民國九十九年了,中華民國的歷屆政府對於〝殘酷手段捕捉流浪動物〞一事,不是耳背,就是忘了戴眼鏡,或根本是腦細胞突然罷工,不理不睬數十年不變,這份詭異的堅持,持續到動保團體推動效法先進國家成立〝動物管制員〞一事,仍不動如山地堅持漠視,WhyWhyTell me why?於是,悲劇不斷地重覆上演,無辜的動物們與愛護動物的人們,一同暗自嗚鳴悲泣。

 

¤ 鹿港鎮清潔隊鐵圈鎖喉,流浪犬不斷悲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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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aron's 燕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